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说明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 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良好,符合独立性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森、刘志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