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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皇台: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2023-04-29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
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
用,有效保证了公司管理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
相关制度执行,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 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监事(签字):
                    高国栋         石峰          叶玉璀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