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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大 陆: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1-10-27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 大 陆                                        公告编号:2011-031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胡钢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志凌先生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1.9.30                      2010.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2,264,825,912.23             1,922,115,054.39                          17.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360,416,291.61             1,294,635,933.16                           5.08%
            股本(股)                             510,266,666.00               510,266,666.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67                          2.54                         5.08%
             (元/股)
                                        2011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1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89,382,845.06                   -0.21%         702,283,739.52                 1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177,097.05                 -23.50%          65,475,956.18                 15.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16,737,133.40                 10.8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0.42              10.85%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33.33%                     0.13                8.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33.33%                     0.13                8.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0%                 1.25%                    4.93%                -13.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38%                 1.16%                    4.07%                -26.27%
            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954.5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14,226,279.99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352.7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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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影响额                                                                      -1,779,421.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048,242.92
                             合计                                                 11,404,013.9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6,26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83,999,689               人民币普通股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5,313,601               人民币普通股
券账户
李绍君                                                                4,967,800               人民币普通股
林诚                                                                  3,215,07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2,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人分红
程杰                                                                  1,801,178               人民币普通股
顾鹏                                                                  1,671,500               人民币普通股
钱祥丰                                                                1,362,864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基典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32,783               人民币普通股


备注:前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的 510 万股系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融资融券
业务划转至该账户,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上仍持有公司 189,099,689 股,占比 37.06%。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 269.62%,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 140.48%,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福建新大陆地产有限公司预付工程款以及公司高速公路等项目备货增
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 111.73%,主要系报告期高速公路项目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 54.27%,主要系报告期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5、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 170.01%,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发生额增加以及利率因素影响所致;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4.80%,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发生额增加以及利率因素影响所致;
7、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271.02%,主要系报告期因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56.68%,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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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无              无                                                        无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无              无                                                        无
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1、承诺人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在 2009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中承诺:
                                      (1)本公司将不以任何形式擅自或变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之子公司福建新大陆地产有限公司正在开 报告期内:
                                      发的“江滨世纪花园”项目,前述“任何形式”包括召开股东
                      1、承诺人-福建                                                            1、福建新大陆电脑
                                      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新大陆电脑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未违
                      有限公司;      (2)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后,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反承诺并已根据承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之
                                                                                                 诺及有关规定开立
                                      规定,由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募集资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2、承诺人-福建
                                      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户;
                      新大陆科技集团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有限公司;      2、承诺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1 2、福建新大陆科技
                                      日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 集团有限公司未违
                                      所持本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 反承诺;
                      3、承诺人-福建
                                      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
                      新大陆电脑股份                                                             3、福建新大陆电脑
                                      本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有限公司实际控                                                             股份有限公司实际
                      制人胡钢先生。 承诺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 2009 年度非公开发行 控制人胡钢先生未
                                      A 股股票中承诺:(1)继续遵守并履行 1999 年 9 月 30 日与公 违反承诺。
                                      司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对于该合同项下许可给公司(包
                                      含其附属公司,下同)所使用的商标,保证不将其许可给与公司
                                      存在同业竞争的第三方使用。
                                       (2)若公司(包含其附属公司,下同)将来在云南省大理州及中
                                       国境内的其他地域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经营业务,新大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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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同意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
                                股权,和/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新大陆集团向公司转让该等资产
                                或控股权,和/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其相关业务进行
                                调整,以避免与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3)新大陆集团(包括其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
                                目前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若因双方的业务发展导致新大陆
                                集团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竞争时,新大陆
                                集团同意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
                                股权,和/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其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
                                他关联企业向公司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和/或通过其他公
                                平、合理的途径对新大陆集团相关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公
                                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4)继续履行公司与新大陆集团于 1999 年 9 月所签署的《避
                                免同业竞争协议书》。
                                (5)作为控股股东,将不指使公司以任何形式擅自或变相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江滨世纪花园”项目(前
                                述“任何形式”包括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下同);将行使股东权利,促使公司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3、承诺人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钢先生
                                在 200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中承诺:(1)若公司(包含其
                                附属公司,下同)将来在云南省大理州及中国境内的其他地域从
                                事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经营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将行使相关的
                                股东权利,促使新大陆集团同意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
                                等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和/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新大陆集
                                团向公司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和/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
                                途径对新大陆集团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公司的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
                                (2)公司实际控制人独资、控股企业及其他关联企业目前未
                                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在公司依法存续期间,其独资、控股企
                                业及其他关联企业将不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以避免与公司构成
                                同业竞争。
                                (3)若因业务发展,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独资、控股企业
                                及其他关联企业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竞
                                争,其将行使相关的股东权利,使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
                                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和/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其独资、控
                                股企业及其他关联企业向公司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和/或通
                                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该等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公司
                                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4)如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履行该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其将就该等损失对公司予以赔偿。
                                (5)作为实际控制人,本人将不指使公司以任何形式擅自或
                                变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江滨世纪花园”项
                                目(前述“任何形式”包括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下同);本人将行使股东权利,通过新大陆之控股股
                                东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促使公司履行其作出的承
                                诺。
                                (6)作为董事长,本人将勤勉尽责,督促新大陆规范运用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新大陆资产安全,不参
                                与、协助或纵容新大陆以任何形式擅自或变相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江滨世纪花园”项目。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1 年 07 月 21 日   证券部     实地调研             申银万国-范杨      公司基本面,未提供资料
2011 年 09 月 09 日   证券部     实地调研             华泰证券-施旭磊    公司基本面,未提供资料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胡钢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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