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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大 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2018-09-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或“公司”)2016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新大陆 2016 年
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福建新大陆电脑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151 号),公司向长城(天
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车金证投资
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创新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647,459
股,募集资金总额 1,578,629,284.07 元。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上市
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8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序号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承诺方)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本
 1                                                                      严格履行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本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严格履行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本
3        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                                                严格履行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本
4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严格履行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福建省创新电子信息产业投     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本
5                                                                            严格履行
         资发展有限公司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本
6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严格履行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8 日。(至 2018 年 9 月
29 日满 12 个月,由于此日为非交易日,递延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2,647,4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6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申请解除限    质押的股份数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数(股)          售数量(股)      量(股)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1                                      27,611,596        27,611,596              0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726,184        14,726,184              0
    3      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             9,203,865         9,203,865              0
    4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283,479         8,283,479              0
           福建省创新电子信息产业
    5                                       8,191,440         8,191,440              0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30,895         4,630,895              0
                 合计                      72,647,459       72,647,459              0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

                                      增加数量       减少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流
               79,443,470    7.86%               0 72,647,459          6,796,011     0.67%
通股
高管锁定
                4,639,111    0.46%               0              0      4,639,111     0.46%
股
首发后限
               74,804,359    7.40%               0 72,647,459          2,156,900     0.21%
售股
二、无限售
              931,320,547   92.14% 72,647,459                   0   1,003,968,006   99.33%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10,764,017    100.00%              0              0   1,010,764,017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
股东严格履行股份限售规定和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志华                  陶劲松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