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或“公司”)2016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新大陆 2016 年 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福建新大陆电脑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151 号),公司向长城(天 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车金证投资 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创新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647,459 股,募集资金总额 1,578,629,284.07 元。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上市 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8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序号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承诺方)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本 1 严格履行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本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严格履行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本 3 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 严格履行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本 4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严格履行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福建省创新电子信息产业投 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本 5 严格履行 资发展有限公司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本 6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严格履行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8 日。(至 2018 年 9 月 29 日满 12 个月,由于此日为非交易日,递延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2,647,4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6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申请解除限 质押的股份数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数(股) 售数量(股) 量(股)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1 27,611,596 27,611,596 0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726,184 14,726,184 0 3 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 9,203,865 9,203,865 0 4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283,479 8,283,479 0 福建省创新电子信息产业 5 8,191,440 8,191,440 0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30,895 4,630,895 0 合计 72,647,459 72,647,459 0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 增加数量 减少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流 79,443,470 7.86% 0 72,647,459 6,796,011 0.67% 通股 高管锁定 4,639,111 0.46% 0 0 4,639,111 0.46% 股 首发后限 74,804,359 7.40% 0 72,647,459 2,156,900 0.21% 售股 二、无限售 931,320,547 92.14% 72,647,459 0 1,003,968,006 99.33%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10,764,017 100.00% 0 0 1,010,764,017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 股东严格履行股份限售规定和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志华 陶劲松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