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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大 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8-11-15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截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截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
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管理
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11 月 14 日,并同意
向符合条件的 26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44 万股限制性股票。
[此页为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监事签署:




     林整榕                   许成建                        陈继胜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