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大 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9-00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大地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
付技术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小
贷”)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保险”)签
订的《业务合作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
过人民币 4 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支付公司”)向汇丰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3000 万美元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子公司担保额度范围
内,并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截止本公告日,网商小贷担保额度为 10 亿元,
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 3,000 万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可用担保额度为 5.70 亿元;
支付公司担保额度为 8 亿元,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 52,018.58 万元,本次担保
生效后可用担保额度为 0.79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网商小
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 92.50%股权,姚志杰、戈艳辉、姜楠、王荃分
别持有 3.00%、2.25%、1.12%、1.12%股权。网商小贷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4MA59CFM510。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
路 39 号 2101-2102,2110-2119。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志杰。网商小贷主要经营
范围:小额贷款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向中小微
企业开展融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经查询,网商小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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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第三季度
总资产 44,778.03 78,838.74
负债总额 26,000.56 28,965.80
其中: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 26,000.56 28,965.80
净资产 18,777.46 49,872.95
项目 2017 年 1-12 月 2018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6,401.26 9,179.14
利润总额 37.07 -196.60
净利润 3.15 -154.52
2、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公司持有支
付公司 100%股权。支付公司注册资本 17,000 万元,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913501055978878972。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海峡经贸广场 1#楼 B602
(自贸试验区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建。经查询,支付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支付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支付受理设备、交易安全设备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
发、生产、销售、租赁及服务;智能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及无线通信传
输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与租赁;电子支付、网上金融服务等系统集成、开发、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市
场调查、社会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三季度
总资产 97,211.92 150,513.14
负债总额 63,058.48 100,770.83
其中:贷款总额 10,000.00 16,720.26
2
流动负债 63,058.48 100,770.83
净资产 34,153.44 49,742.30
项目 2017 年 1-12 月 2018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24,253.51 159,327.70
利润总额 14,293.63 15,848.10
净利润 12,106.93 15,588.78
三、担保业务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大地保险出具的《业务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网商小贷与大地保险合作信用保险业务下,大地保险因承担
保险责任而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
追偿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
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债务人应向大地保
险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2)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每一借款人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应向大地保险履行还本付息
等义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5)业务承诺函生效:自公司盖章后生效。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支付公司向汇丰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3000 万美元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网商小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被担保人支付公司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系其正常经营发展需要,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支付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网
商小贷为公司持股92.50%的控股子公司,网商小贷及其四位股东姚志杰、戈艳辉、
姜楠及王荃分别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网商小贷少数股东按其持股
比例为本次事项向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支付公司和网商小贷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稳健,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
力,公司掌握其经营管理,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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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
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243,387.2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34%;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 166,387.2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41%。子公司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 53,971.48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16%。以上担保均未逾期。本次担保生效后,公
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03,457.5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76%。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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