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续)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条款,具体如下: 一、章程原第六条 内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 105,113.6717 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 105,044.1717 万元。” 二、章程原第十九条 内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1,051,136,717 股,全部为 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1,050,441,717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