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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大 陆:关于子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1-01-13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0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以下简
称“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福银罚字[2020]61 号)。主要
内容如下: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对国通星驿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期间存量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国通星驿因未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严格执行业
务规范,存在以下不合规行为: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
存客户身份资料;3.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5.条码支付业务风控制度不健全;6.未按规定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7.未按规定存放客户备付金;8.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实交
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9.为不符合
条件的客户提供 T+0 资金结算服务;10.未按规定开展收单交易风险监测;11.存储
银行卡敏感信息;12.未备案先展业。综上,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261.02 万元,
并处人民币 6,710.02 万元罚款。
    国通星驿高度重视现场检查所指出的问题,于 2018 年 9 月成立专项整改工作
小组,全面梳理总结此次执法检查工作,深度剖析存在问题,全面启动相应整改
工作,已于 2019 年 4 月全部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措施,并向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汇
报了整改情况。
    公司及国通星驿将吸取经验教训,积极拥抱监管,进一步促进各项业务健康
发展。本次行政处罚金额将计入公司 2020 年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及国通星驿后
续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
形包括:(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
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二)公司存在涉及国
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
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
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触及以上第(二)项规定,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
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1)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
令关闭或者被撤销;(2)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
证,或者存在丧失继续生产经营法律资格的其他情形;(3)深交所根据公司重大
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结合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类型、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上市地位的影响程度等情形,认为公司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的。
本次行政处罚系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管行政处罚,未触及上述可能触及终止股票上
市的重大违法情形。目前,公司及国通星驿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