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对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 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林学杰 徐强 章晓洪 2021 年 3 月 2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