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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大 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2-08-19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39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8)。为确保公司股东
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提示性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决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2 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2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
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1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2022 年 8 月 1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 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特别说明:
    1、以上第 1、2、3 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
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及其附件,公告
编号:2022-034)
    2、以上第 3 项提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投票权的 2/3 以上通过;


                                         2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
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和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
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
卡、和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
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
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2 年 8 月 21 日 9:00-12:00 和 13: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 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 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黄蓝菲
    (3)联系电话(传真):0591-83979997
    (4)邮编:350015
    5、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7;投票简称:大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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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指示如下表,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
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一、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2、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3、委托人股东账户:
     4、委托人持股股份性质和数量:
     二、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
     三、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1、签发日期:
2、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