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现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 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 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李健 林学杰 许永东 2023 年 4 月 2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