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润三九: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1-10-27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1—041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若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9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湖街道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 1 号华润三九医药工

业园综合办公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并表决如下事项:

   提案 1:关于修订《现金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 2: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 3: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提案 4: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01 补选刘旭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4.02 补选杨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提案 4 为以累积投票方式补选公司董事,应选董事 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董事人数

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以上全部

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现金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4 为等额选举
       4.00        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应选人数(2)人
                   事的议案
       4.01        补选刘旭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4.02        补选杨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
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
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
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
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 2021 年 11 月 10 日-11 月 12 日、11 月 15 日 9:00-16:30;2021 年 11
月 16 日 9:00-14:30。

    3.登记地点: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 1006 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360999 转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传真:0755-
83360999-396006;邮编:518110。

    6. 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99;投票简称:三九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法人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                                                      备注:该      同意     反对     弃权
                                                          列打勾的
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现金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4.00          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
                                                                     应选人数(2)人
                会董事的议案
  4.01          补选刘旭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票数

                                                              √
  4.02          补选杨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