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收到董事 长王春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就王春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进行核查,现就核查情况发表 意见如下: 1. 王春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 情况一致。 2. 王春城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王春城先生不 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3. 此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 会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姚兴田、屠鹏飞、许芳、刘俊勇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