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13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昌吉炬申、钦州
炬申、炬申仓储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
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分别使用募集资金 9,700.00 万元、6,230.00
万元、3,637.09 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昌吉炬申、钦州炬申、炬申仓储实施募投
项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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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李 萍
独立董事:匡同春
独立董事:杨中硕
2021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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