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通过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和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 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2021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 内部控制。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监事签名: 曾勇发 刘舰 周小颖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