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7-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炬
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申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炬申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224.2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5.0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653.18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47.2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305.97 万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
7-3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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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7 尚未使用的
序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月 14 日已投 募集资金余
号 入金额
入金额 额
1 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29,987.31 22,390.16 7,806.53 14,583.63
2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13,007.70 9,712.26 5,380.62 4,331.64
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
3 4,871.18 3,637.09 153.33 3,483.76
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0,133.82 7,566.46 7,566.46 -
合计 58,000.00 43,305.97 20,906.95 22,399.03
截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2,399.03 万元(含
利息),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需要、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预
计在短期内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增强资金流动性,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一年期 3.70%测算,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740 万元(本数据
2
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因此,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
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
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
3、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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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
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同时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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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a b a b
蓝天 李东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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