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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炬申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2-1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申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炬申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224.2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5.0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653.18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47.2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305.97 万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由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天健验
字〔2021〕7-3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
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止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
见下表:

                                                                 单位:万元



                                     1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炬申准东陆路港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
 1                                              29,987.31   22,390.16    12,839.59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              区炬申物流有限公司
       钦州临港物流园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
 2                                              13,007.70   9,712.26     5,730.61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                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供应链管理信息
 3                       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   4,871.18    3,637.09      223.11     2022年12月31日
       化升级建设项目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
 4     补充流动资金                             10,133.81   7,566.46     7,566.46          -
                                 公司
                      合计                      58,000.00   43,305.97    26,359.77         -

        注:“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结项申请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部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0月31日
            2    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说明

        (一)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投资总额
        为 29,987.3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22,390.16 万元。截止 2023 年 1 月 31 日募
        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2,839.59 万元。项目选址于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
        区准东火车站东面地块。工程期间,由于受到疫情影响以及新疆冬季时间较长、
        施工期缩短,工程进度受到严重影响,自 2022 年 8 月份至今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预计到 2023 年 3 月 31 日才能恢复施工。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
        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炬
        申准东陆路港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

        (二)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投资总额为 4,871.1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3,637.09 万元。截止 2023 年 1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223.11 万元。该项目旨在对公司现有的供应链管理
信息化平台进行升级,打造统一的物流信息平台,以信息化系统支撑仓储、运输、
财务等企业各业务流程的运转,并且配备建设物流园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仓位的
智能监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基础子系统;(2)CRM 子系统;(3)TMS
运输子系统;(4)供应链管理云平台系统;(5)FMS 财务子系统;(6)门户网;
(7)OA 系统。该项目主要以产生间接经济效益为主,建设完成后,将能够提升
公司内部运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各业务网点、各类客户的信息共享
程度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对主营业务数据的集成管理与科学应用能力。由
于前期项目主要集中在系统开发方面,且大部分功能由公司自主研发,导致募集
资金投入推进较慢,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
合当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
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
进行延期。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


                                     3
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供应链管理信息化
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
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申准东
陆路港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供应链管
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
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程序完备、合规。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
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
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4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a                  b   a                  b

                                 蓝天                 李东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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