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洪兴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1-08-31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兴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批准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 9:15 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 号粤能大厦 4 楼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十)融资融券、转融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2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三)上述提案中,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四)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
含 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1.00                                                                √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3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
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
凭证原件;
     3、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
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
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6、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 号粤能大厦 4 楼公司证券
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 二 ) 联 系 人 : 刘 根 祥 、 黄 丹 旎 , 联 系 电 话 : 0754-87818668 , 传 真
0754-87818668 ( 传 真 函 上 请 注 明 “ 股 东 大 会 ” 字 样 ), 邮 箱 :
gdhx@hongxingmail.com,邮编:515144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洋内居委村道东(洪兴工业区)


                                           4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09”,投票简称为
“洪兴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1.00
                 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附件 1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1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持有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如
    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其自己
    意思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该代理人的投票
    结果视为我方的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钩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
  1.00                                                   √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7.00                                                   √
            规范>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
  8.00
            则>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投票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
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在栏外划“√”或全部空白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
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3、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

    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