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
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
度提前执行,就该项规定,公司自 2022 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
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