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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旗新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2021-07-1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下
称“《首发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
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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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4

        一、民生证券内部的项目审核流程.................................................................................................4

        二、立项审核过程说明.....................................................................................................................6

        三、项目执行过程说明.....................................................................................................................6

        四、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审核过程说明...................................................................................11

        五、问核程序的履行情况...............................................................................................................12

        六、内核委员会审核过程说明.......................................................................................................13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解决情况 ..................................................................................................14

        一、立项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及审议情况说明...........................................................................14

        二、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14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问题及相关意见落实情况...................................................................25

        四、问核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尽职调查中对重点事项采取的核查过程、手段及方式 ...........54

        五、内核委员会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59

        六、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
  (2013)46 号要求进行的核查情况......................................................................................................73

        七、相关责任主体承诺的核查.......................................................................................................77

        八、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核查情况说明...................................................................................78

        九、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的核查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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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一、民生证券内部的项目审核流程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
荐机构”)建立了一套较完备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在保荐项目运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民
生证券对项目的审核主要分为立项审核及项目正式申报前的内核两部分,具体审核流程
如下:

     (一)保荐项目立项程序

     根据现行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民生证券
设立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立项审核委员会,对保荐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并决定是否立项。项
目立项审核委员会人数若干,设召集人一名,委员由来自投资银行事业部各业务部门、
质量控制部门、风险管理总部、内核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每次项目立项会议
由 5 名委员参加审核,其中质量控制部门至少应有 1 人参加,且来自质量控制部门或风
险管理总部、内核委员会办公室的委员合计不少于 2 人。经出席会议不少于 4 名委员同
意,项目立项审核委员会方可作出同意项目立项的决议。
     1、业务部门提出申请
     项目组认为项目符合正式立项申请条件的,应根据前期尽职调查的情况,编制项目
立项申请报告,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投行业务管理及质量控制部(以下简称“业
管及质控部”)。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基本情况;公司所处行
业概况及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主要优势;公司的盈利模式;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和最
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向;在前期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可能面临的风险;
有关问题的初步解决方案;关于项目是否可行的初步判断。
     2、业务管理及质量控制部审核
     项目组将正式立项申请报告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签署的《投资银行事业部项目正式立
项审批表》一并报送业管及质控部审核,业管及质控部审核后出具书面审核意见。项目
组在收到业管及质控部书面立项审核意见后,应当及时书面回复业管及质控部。
     3、项目立项审核委员会审核
     业管及质控部审核后认为该项目符合正式立项条件的,应当自项目组书面回复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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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5 个工作日内提议召开项目立项审核委员会会议,对正式立项申请进行审核。立项委
员会成员独立地参与立项评审工作,对申请立项项目的财务、法律、成长性等做出基本
的评判,并签署《正式立项审批表》,经不少于 4 名参会委员同意,项目立项审核委员
会方可作出同意项目立项的决议。
       如立项委员认为该项目存在尚待调查核实并影响明确判断的重大问题,经 4 名以上
立项委员同意,可以提议暂缓表决。

       (二)保荐项目内核程序

       根据现行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工作管理办法》,民生证券
对项目实行如下内核程序:
     1、业务部门提出申请
     对于保荐项目,业务部门在申请内核前,项目负责人、签字保荐代表人、业务部门
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指定的至少 2 名非该项目的专业人员共同组成项目复核小组,
对全套内核申请文件和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审核,并对项目材料制作质量进行评价。复核
小组出具最终复核报告后,业务部门形成项目的部门意见。
     业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应当将全套内核申请文件及工作底稿提交业管及质控部审
核。
     2、业务管理及质量控制部审核
     业管及质控部在收到项目内核申请文件后,报内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内核
办公室”)审核前,应按照公司制度要求进行内核前核查,出具核查报告并及时反馈项
目组,项目组须对核查报告进行书面回复。业管及质控部应对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审
阅,并出具明确验收意见;保荐项目内核前全部履行问核程序,业管及质控部负责组织
实施该项目的问核工作,并形成书面或者电子文件记录,由问核人员和被问核人员确认。
       业管及质控部在对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验收通过,并收到项目组对核查报告的书
面回复后,制作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列示项目存疑或需关注的问题提请内核会议讨论,
与问核情况记录一并提交内核办公室申请内核。
       3、内核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内核办公室在收到项目内核申请文件后,报内核委员会审议前,对项目进行内核初
审。经初审认为符合内核会议召开条件的,内核办公室负责组织内核委员召开内核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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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内核委员会审核
     民生证券内核委员会委员由内核办公室、合规管理总部、风险管理总部、相关事业
部质量控制部门、投资银行事业部、资产管理事业部、研究院等部门相关人员,以及外
聘法律、财务专家等组成。
     内核委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对项目文件和材料进行仔细研
判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质量控制报告,重点关注审议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尽职调查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具备申报条件。
     每次参加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不少于 7 名,其中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
低于参会委员总人数的 1/3,至少有 1 名合规管理人员参与投票表决。项目内核会议至
少经 2/3 以上参会委员表决“通过”,则审核通过。内核会议后,项目组对参会内核委
员审核意见进行书面回复,落实审核意见后形成最终申报材料,经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后,
方能向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申报。

      二、立项审核过程说明

     (一)立项申请时间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以下简称“中旗新材
项目”、“本项目”或“公司”)项目组自 2017 年 2 月开始进场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工作,
经过充分考察、调研,项目组确认中旗新材项目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各项条
件。2019 年 12 月 13 日,项目组根据立项管理办法向投行业务管理部提出保荐项目立
项申请。

     (二)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

     本项目立项审核委员会成员由蔡硕、王国仁、廖陆凯、郝同民、阴泽境共 5 人组成。

     (三)立项评估时间

     本项目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提出保荐项目立项申请,并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通过
保荐项目立项,期间为本项目立项评估时间。

      三、项目执行过程说明

     (一)项目执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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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蕾蕾: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从事投
资银行业务十年,参与和主持了金银河(300619)IPO、侨银股份(002973)IPO、朝
阳科技(002981)IPO 项目、索菲亚(002572)2015 年非公开发行、金银河(300619)
可转债等项目工作。

     李慧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
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十余年,参与和主持了达华智能(002512)IPO、索菲亚(002572)
IPO、明家联合(300242)IPO、真视通(002771)IPO、金银河(300619)IPO、奥飞
数据(300738)IPO、金银河(300619)可转债、索菲亚(002572)2015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项目和奥飞数据(300738)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工作;并参与和主持了
伟邦科技 IPO 项目申报和新宝精密 IPO 项目的改制辅导工作。

      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郭丽丽、吴松云、胡霄、王艺霖。

     (二)进场工作时间

     2017 年 4 月起,民生证券项目组进驻发行人主要经营场所,开展全面的尽职调查
工作。

     (三)尽职调查的主要工作过程

     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
深入的尽职调查,主要过程如下:
     (1)资料收集。项目组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全面收集有关
发行资料。
     (2)工作底稿制作及审验。项目组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审阅、整理、甄别、分析、
分类和复核,制作成工作底稿,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以对本次发行有关的事项
逐一进行审核验证。
     (3)与发行人沟通。项目组与发行人董事、管理层及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访谈,
以了解发行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技术研发、业务运营、竞争优势、存在的风险、所处
行业情况及发展前景等情况,并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有关问
题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4)现场调研及测试。项目组深入发行人采购、销售、财务等部门,现场了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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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采购、销售、财务等具体业务流程,以评价发行人内部控制风险及对发行人本次发
行的影响。
     (5)中介机构沟通协调。项目组就项目进展情况、相互协调问题及尽职调查中发
现的有关问题,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现场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与会计师、律师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就有关问题征询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意见。
     (6)与主管政府部门沟通。项目组就有关问题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就发行
人工商、税务、社保、海关、自然资源等问题征询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
     针对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尽职调查主要
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
                       调查和了解发行人近三年重大股权变动、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了解发
                       行人在股权变更、资产重组中的规范运作情况等;并收集相关资料。
                       调查和了解发行人股东的基本情况;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
   发行人基本情况
                       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调查和了解发行人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资产权属及其独立性;业务、
                       财务、机构的独立性;发行人商业信用情况等;并收集相关资料。
                       调查人造石英石行业发展状况、同行业竞争状况、同行业公司情况;收
                       集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发展规划、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了解行业监管体制和政策趋势;调查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特点,了解
   业务与技术          发行人所属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等,并收集相关资料。
                       通过查询有关资料,与高管人员、中介机构、发行人员工、主要供应商、
                       主要客户交流等方法,了解发行人高管人员的胜任能力及是否勤勉尽
                       责。
   同业竞争与关联      调查发行人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关联方关系、同业竞争情况,了解关联
   交易                交易、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影响及解决措施,并收集相关资料。
                       查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发行人的说明等文件,与上述
   董事、监事、高级
                       人员访谈,了解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职业操守、兼职情况、对外投资
   管理人员及核心
                       情况等;查阅发行人近三年“三会”会议记录,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董
   技术人员调查
                       事、高管的变化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查阅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了解发行人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
                       股东资金占用等。
                       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税务资料、评估报告
                       进行审慎核查,结合发行人实际业务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并对重要的财
   财务与会计
                       务事项例如:销售收入的确认、成本计量、应收账款、报告期内的纳税
                       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查阅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环评批复文件、募集资金管理
   募集资金运用        制度等,结合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发行人募集
                       资金投向对发行人未来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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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其控股子
                       调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调查是否存在违规提供担
   公司的对外担保
                       保尚未解除的情况。
   情况
                       调查发行人经营风险、重大合同执行情况、诉讼和担保等情况,分析可
   公司或有风险        能对发行人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主要因素以及这些因
                       素可能带来的主要影响。

     (四)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以及主要过程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王蕾蕾、李慧红于 2017 年 4 月开始进入发行人现场,全程参与
了对中旗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尽职调查工作。保荐代表人按照《保荐人尽职
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
查,其参与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如下:

     1、指导完成资料收集和工作底稿制作。保荐代表人对项目组制作的工作底稿进行
了审阅,就资料的收集及工作底稿的制作问题对项目组提出意见,并指导项目组完善资
料和规范工作底稿制作。

     2、工作底稿分析验证。保荐代表人对项目组的工作底稿综合分析过程和结果进行
复核,并据此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

     3、与发行人沟通。保荐代表人与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发行人各部门的主
管人员进行多次座谈沟通,了解发行人市场拓展、采购、运营、财务核算的具体过程及
竞争优势、存在的风险、所处行业情况、行业发展前景等;并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探讨,以进一步评价有关问题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影响,并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4、与中介机构沟通。保荐代表人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会计师、律师等
中介机构进行多次沟通,了解各中介机构的工作进度,并就有关问题征询各中介机构的
意见。

     5、现场考察。保荐代表人现场考察了发行人的作业现场和财务、采购、市场等部
门,了解了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过程和财务核算流程,并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和有
效性及其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和保荐机构保荐风险的影响进行了评价。

     6、募投项目测试。通过查阅募投项目决策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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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资料,保荐代表人分析测试了募集资金数量是否与发行人规模、主营业务、资金
运用能力及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匹配,并对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影响进行测试分析。

     7、走访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保荐代表人实地走访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和
供应商,确认交易的真实性、交易金额的准确性以及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等事项。

     8、走访政府部门。保荐代表人就发行人工商、税务、社保、海关、自然资源、环
保、房产等问题征询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

     针对在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民生证券制订了详细的尽职调查工作计划,列出了
尽职调查重点,并多次向发行人提交工作备忘录。同时保荐代表人主持多次中介机构协
调会,以及对发行人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和其他核心人员的访谈;通过上述尽职调查措
施,项目组充分了解了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存在的问题。

     (五)项目组成员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以及主要过程

                                                                               发挥的主要
  项目成员       分工情况                   从事的具体工作
                                                                                 作用
                           1、对项目总体进展和阶段性安排进行总体规划,负
                           责项目总体方案和具体时间表的确定与调整;
                                                                              1、对项目进
                           2、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
                                                                              度 和项 目执
                           沟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的相关问题;
                                                                              行 等工 作进
                           3、组织召开双方或多方协调会,就项目进展、总体
                                                                              行 总安 排、
                           安排和重要事项等与企业及各中介机构进行协调;
                                                                              总 把握 和总
                           4、组织和全面参与对企业的尽职调查,确定重点问
              保荐代表人、                                                    协调;
  王蕾蕾                   题解决方案,组织对企业的辅导;
              项目负责人                                                      2、对重要事
                           5、对项目组成员的分工进行安排,并及时组织项目
                                                                              项 、重 要问
                           组就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商讨解决方案;
                                                                              题 及解 决方
                           6、组织和参与对申报材料的撰写,负责对申报材料
                                                                              案 等进 行总
                           初稿的总体修改、核对及最终定稿等;
                                                                              体 把关 和决
                           7、就项目中财务相关内容或事项进行必要分析,形
                                                                              策。
                           成专题分析报告;
                           8、负责对工作底稿进行检查复核。
                             1、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    对 重 要 事
                             沟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项 、重 要问
                             2、组织召开双方或多方协调会,就项目进展、总体    题 及解 决方
  李慧红      保荐代表人
                             安排和重要事项等与企业及各中介机构进行协调;     案 等进 行总
                             3、组织和全面参与对企业的尽职调查,确定重点问    体 把关 和总
                             题解决方案,安排和参与对企业的辅导;             体 决策 ;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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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组织和参与申报材料撰写,完成对申报材料初稿    责 对项 目相
                             的修改、核对及最终定稿等;                       关 事务 决策
                             5、负责对工作底稿进行检查与复核。                和执行
                             1、协助保荐代表人进行尽职调查工作,汇总尽职调
                             查成果,向保荐代表人汇报;                       协 助保 荐代
                             2、参与对企业相关人员的辅导授课;                表 人对 重要
                             3、参与对重点问题或协调会的讨论,提出自己的见    事 项、 重要
  郭丽丽      项目协办人
                             解;                                             问 题及 解决
                             4、复核各项文件,提出修改建议;                  方 案进 行把
                             5、就项目中财务相关内容或事项的基础工作底稿进    关
                             行具体收集和整理,并进行必要分析;
                             1、就项目中非财务相关内容或事项的基础工作底稿
                             进行具体收集和整理,并进行必要分析;
                                                                              负 责对 项目
                             2、具体完成保荐代表人或项目协办人临时安排的调
                                                                              中 非财 务相
  吴松云      项目组成员     查任务和具体文字撰写工作;
                                                                              关 事务 的具
                             3、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法律相关问题及时向保荐代
                                                                              体执行
                             表人及项目协办人汇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讨
                             论并收集相关资料。
                             1、具体完成保荐代表人临时安排的调查任务和具体
                             文字撰写工作;                                   负 责项 目具
                             2、就尽调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向保荐代表人及项    体 事务 的执
  胡霄        项目组成员
                             目协办人汇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收集     行 以及 工作
                             相关资料;                                       底稿的整理
                             3、协助整理工作底稿,并进行必要的分析。
                             1、具体完成保荐代表人临时安排的调查任务和具体
                             文字撰写工作;                                   负 责项 目具
                             2、就尽调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向保荐代表人及项    体 事务 的执
  王艺霖      项目组成员
                             目协办人汇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收集     行 以及 工作
                             相关资料;                                       底稿的整理
                             3、协助整理工作底稿,并进行必要的分析。


      四、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审核过程说明

     (一)内部核查部门的成员构成

     保荐机构业务管理及质量控制部委派专人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人员包括
蔡硕、徐德彬、程序、陈秋燚。

     (二)内部核查部门现场核查情况

     业务管理及质量控制部作为民生证券的内部核查部门,于 2020 年 5 月 10 日至 2020
年 5 月 14 日组织了对中旗新材的现场核查。核查人员实地考察了中旗新材办公场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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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了解公司作业过程、设备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就公司的行业状况、业务前
景、销售模式、市场竞争中的优劣势、主要竞争对手、募投项目、财务状况、重要会计
政策等情况同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对项目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完成情况进行了
检查。

      五、问核程序的履行情况

     项目组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规定,采取走访、访谈、查阅、要
求当事人承诺或声明、由有权机关出具确认或证明文件、进行互联网搜索、查阅发行人
贷款卡等有关资料、咨询专家意见、通过央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等核查方式,对《关于
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中所列尽职调查需重点核查事项进行了有效、
合理和谨慎的独立核查。
     2020 年 5 月 22 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行监管函[2013]346 号)民生证券对中旗新材项目的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组织了问核
程序,项目保荐代表人王蕾蕾、李慧红,项目协办人郭丽丽以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参加了
问核程序。
     问核过程中,项目组详细说明了尽职调查中对重点事项采取的核查过程、手段及方
式,并承诺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保荐人尽职调查
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作,确保所有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
进行持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时、主动修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本人
及其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
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其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
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2020 年 9 月 15 日,民生证券对中旗新材项目的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组织了补充
问核程序,项目保荐代表人王蕾蕾、李慧红,项目协办人郭丽丽以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参
加了问核程序。
     2020 年 10 月 30 日,民生证券对中旗新材项目反馈意见回复的重要事项尽职调查
情况组织了补充问核程序,项目保荐代表人王蕾蕾、李慧红,项目协办人郭丽丽以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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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目组成员参加了问核程序。
     2021 年 3 月 17 日,民生证券对中旗新材项目的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组织了补充
问核程序,项目保荐代表人王蕾蕾、李慧红,项目协办人郭丽丽以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参
加了问核程序。

      六、内核委员会审核过程说明

     (一)内核委员会构成

     出席本项目内核会议的民生证券内核委员会成员共 7 人,成员包括:王国仁、万迎
春、郝同民、陶欣、梅明君、范志伟、蒋雪雁。

     (二)内核委员会会议时间

     民生证券内核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本项目内核会议。

     (三)内核委员会表决结果

     经过严格审查和集体讨论,内核委员会以 7 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发行人本次发行申报
材料。

     (四)内核委员会成员意见

     内核委员会成员对本项目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其证券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不存在重大的法律和政策障碍,同意保荐该公司发行股
票并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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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解决情况

       一、立项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及审议情况说明

       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立项审核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19 对本项目进行了审
议,经审核,项目立项审核委员会同意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项目予以立项。

       二、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发现的发行人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如下:

       (一)毛利率波动

       1、问题描述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97%、29.36%和 36.67%,波动较大。
       2、解决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人造石英石板材和人造石英石台面,其中人造石英石台面是在人造
石英石板材的基础上,根据客户所需的形状尺寸进行机械加工后得到的定制化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各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板材                   38.75%            67.21%       30.78%           74.09%    34.91%          78.48%
台面                   32.58%            32.42%       25.33%           25.77%    25.87%          21.52%
加工服务               16.65%            0.37%        19.72%           0.13%                     0.00%
       合计           36.67%         100.00%         29.36%       100.00%       32.9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97%、29.36%和 36.67%,2018 年较 2017
年有所下降,2019 年较 2018 年有所上升。板材和台面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 99%
以上,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大,板材和台面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毛利率
的变动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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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 2018 年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且新厂房及设备于 2018 年投入使用,固定费
 用较高且设备前期运行阶段产量较低,2018 年产品毛利率下降。
        受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以及出口产品征退税差下降的影响,2019 年板材和台面的
 毛利率有所上升。
        (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结构性分析
        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变化及收入占比变化对毛利率贡献变动的影响如下:

                                             2019 年度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贡献变动       毛利率变动影响       收入占比变动影响
 项目
                A1              B1          C1=D1+E1           D1=(A1-A2)*B2         E1=A1*(B1-B2)
 板材           38.75%           67.21%             3.24%               5.91%                    -2.67%
 台面           32.58%           32.42%             4.03%               1.87%                     2.16%
加工服务        16.65%            0.37%             0.04%               0.00%                     0.04%
 合计           36.67%         100.00%              7.31%               7.77%                    -0.46%
                                             2018 年度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贡献变动       毛利率变动影响       收入占比变动影响
 项目
                A2              B2          C2=D2+E2           D2=(A2-A3)*B3         E2=A2*(B2-B3)
 板材           30.78%           74.09%            -4.60%               -3.25%                   -1.35%
 台面           25.33%           25.77%             0.96%               -0.12%                    1.08%
加工服务        19.72%            0.13%             0.03%               0.00%                     0.03%
 合计           29.36%         100.00%             -3.61%              -3.37%                    -0.24%
                                             2017 年度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贡献变动       毛利率变动影响       收入占比变动影响
 项目
                A3              B3                         -                    -                      -
 板材           34.91%           78.48%                    -                    -                      -
 台面           25.87%           21.52%                    -                    -                      -
加工服务               -          0.00%                    -                    -                      -
 合计           32.97%         100.00%                     -                    -                      -

        2018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了 3.61 个百分点,主要是:
        ①板材毛利率下降使得其毛利率贡献下降 3.25 个百分点;台面收入上升使得板材
 收入占比下降,板材毛利率贡献下降 1.35 个百分点;




                                               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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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台面毛利率下降使得其毛利率贡献下降 0.12 个百分点;台面收入增长使得台面
   收入占比上升,台面毛利率贡献上升 1.08 个百分点。
        2019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了 7.31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
        ①板材毛利率的上升使得其毛利率贡献上升 5.91 个百分点;外销收入下降导致板
   材收入及板材收入占比下降,使得板材毛利率贡献下降 2.67 个百分点;
        ②台面毛利率的上升使得其毛利率贡献上升 1.87 个百分点;台面收入增长使得台
   面收入占比上升,台面毛利率贡献上升 2.16 个百分点。
        加工服务的收入占比较小,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较小。
        (2)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①板材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板材的毛利率分别为 34.91%、30.78%和 38.75%,板材的单价和成本变
   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变动对毛利                         变动对毛利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率的影响                           率的影响
单位产品价格           296.08     1.26%           0.86%   292.39      7.87%          4.75%       271.06
单位产品成本           181.34    -10.40%          7.11%   202.40     14.72%         -8.88%       176.42
其中:直接材料         120.13    -11.19%          5.11%   135.26     12.28%         -5.06%       120.47
     直接人工           15.37     -3.05%          0.16%    15.85     20.41%         -0.92%           13.16
     制造费用           44.02     3.93%          -0.56%    42.35     22.38%         -2.65%           34.61
   不得免抵税额          1.83    -79.55%          2.40%     8.93      9.15%         -0.26%            8.18

        2018 年板材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了 4.13 个百分点,主要是板材单位成本上升的幅
   度高于价格上升的幅度,板材单价上升使得 2018 年板材毛利率上升了 4.75 个百分点,
   板材成本的上升使得 2018 年板材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 8.88 个百分点。
        2019 年板材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了 7.97 个百分点,主要是板材的单位成本呈现较
   大幅度的下降,板材成本的下降使得 2019 年板材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7.11 个百分点。
        ①单位售价的变动
        2018 年板材单价较 2017 年上升 7.87%,单价上升主要是产品结构变动所致,不同
   花色的板材单价存在差异,2018 年单价较低的单色板收入占比下降,板材平均单价有
   所提升。

                                                 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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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板材单价较 2018 年小幅上升 1.26%,变动较小,主要是单价较高的花纹板
收入占比上升。
     ②单位成本的变动
     2018 年,板材单位成本较 2017 年上升了 25.97 元,增幅为 14.72%,主要是单位材
料成本和单位制造费用增加较多所致。
     2019 年板材单位成本较 2018 年下降 21.05 元,降幅为 10.40%,主要是单位材料成
本和不得免抵税额下降较多所致。
     A.直接材料
     2018 年单位板材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较 2017 年上升 12.28%,使得板材毛利率下降
5.06 个百分点。2018 年单位板材耗用的材料成本上升的原因如下:
     a.2018 年主要原材料树脂采购单价小幅上涨,较 2017 年上涨 6.22%,树脂占板材
直接材料成本的比例约为 45%,树脂价格上涨使得直接材料成本上涨。
     b.2018 年花纹板及细颗粒板材的收入占比增加,该系列板材的树脂耗用量较大,相
较其他材料而言,树脂单价较高,单位材料成本上升。
     c.高明二厂的厂房及设备于 2018 年投入使用,设备运行初期产出次品较多,由于
公司的成本核算中次品不分摊成本,次品耗用的原材料由正品板材承担,使得 2018 年
高明二厂生产的产品成本较高。
     2019 年单位板材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较 2018 年下降 11.19%,使得板材毛利率上升
5.11 个百分点,直接材料成本下降主要是因为:
     a.2019 年树脂的采购价格较 2018 年下降 16.71%,降幅较大,树脂占直接材料成本
的比例约为 45%,树脂价格下降使得直接材料成本下降。
     b.2019 年高明二厂的设备逐渐稳定运行,次品量下降,正品板材的成本相应下降。
     B.直接人工
     2018 年单位板材的直接人工成本由 2017 年的 13.16 元/平方米上升至 15.85 元/平方
米,主要是因为:(1)2018 年新厂房及新设备投入使用,前期产量较低,单位板材分
摊的人工成本上升;(2)因生产周期较长的板材承担的单位人工成本更高,2018 年复
色板及花纹板的收入占比上升,该类别板材的生产效率较低,单位人工成本较高。
     2019 年单位板材的直接人工为 15.37 元/平方米,变动较小。
     C.制造费用


                                      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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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单位板材产生的制造费用较 2017 年上升 22.38%,使得板材毛利率下降 2.65
个百分点。2018 年单位板材产生的制造费用上升较多主要是因为:新厂房和新设备于
2018 年投入使用,新增固定资产原值较高,2018 年新厂房“高明二厂”的产量较小,
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费用大幅增加;2018 年花纹板及复色板的板材收入占比上升,该
类板材的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分摊的制造费用较高。
     2019 年单位板材产生的制造费用较 2018 年上升 3.93%,使得板材毛利率下降 0.56
个百分点。制造费用下降主要是因为:2019 年板材产量有所下降使得单位正品板材分
摊的固定费用增加。
     D.不得免抵税额
     公司出口的板材适用免抵退政策,公司将出口产品征退税的差额计入成本。2019
年单位板材承担的不得免抵税额较 2018 年下降 79.55%,使得 2019 年板材毛利率上升
2.40 个百分点。2019 年单位板材承担的不得免抵税额下降主要受外销收入下降以及出
口产品征退税差下降的影响。
     报告期内,板材分摊的不得免抵税额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不得免抵税额                                      219.09           1,277.71            1,283.34
板材外销收入                                    7,334.97          12,130.72          10,690.20
不得免抵税额占外销收入比例                        2.99%             10.53%              12.00%

     报告期内,不得免抵税额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00%、10.53%和 2.99%。2018
年外销产品征退税差小幅下降,单位外销板材承担的不得免抵额小幅下降;2019 年征
退税率差大幅下降,外销收入产生的不得免抵扣额相应大幅下降,使得板材毛利率上升。
     (2)台面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台面由板材加工而成,台面的成本由板材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公司销售的台面耗
用的板材主要为自产板材,台面的加工主要包括自制和委外加工两种生产方式。
     报告期内,台面的毛利率分别为 25.87%、25.33%和 32.58%。台面毛利率的波动主
要受台面耗用的板材毛利率的波动以及自制台面占比上升的综合影响。
     报告期内,不同加工方式下的台面数量及收入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台面生产方式   数量(延米)            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3-2-18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年度      台面生产方式          数量(延米)            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自制                285,342.01           11,922.30            69.61%          35.28%
                     委托加工               145,265.86              5,011.09          29.26%          27.03%
        2019 年
                        外购                  5,063.57               193.30            1.13%           9.87%
                        合计                435,671.45           17,126.69           100.00%          32.58%
                        自制                230,123.53            9,560.00            65.72%          26.61%
                     委托加工               133,219.62            4,710.83            32.39%          24.21%
        2018 年
                        外购                  8,602.09               275.49            1.89%           0.14%
                        合计                371,945.23           14,546.32           100.00%          25.33%
                        自制                184,064.01            7,436.83            63.82%          28.84%
                     委托加工               134,039.38            4,216.48            36.18%          20.64%
        2017 年
                        外购                            -                   -          0.00%           0.00%
                        合计                318,103.39           11,653.31           100.00%          25.87%

          2017 年-2019 年,自制台面收入占台面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3.82%、65.72%和 69.61%,
     报告期内公司自制台面数量增长较多。相较其他生产方式,自制台面的毛利率较高,因
     此,自制台面收入占比上升使得台面毛利率上升。
          ①自制台面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自制台面的单价和成本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延米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变动对毛利                            变动对毛利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率的影响                              率的影响
单位产品价格                   417.82        0.58%          0.42%       415.43     2.82%           1.95%          404.04
单位产品成本                   270.41      -11.31%          8.25%       304.87     6.04%          -4.18%          287.50
  其中:直接材料               106.44      -16.30%          4.96%       127.16     7.23%          -2.06%          118.59
        直接人工                61.46       -1.43%          0.21%        62.35     4.14%          -0.60%           59.87
        制造费用               100.95       -2.25%          0.56%       103.27    10.20%          -2.30%           93.72
        不得免抵税额              1.57     -87.06%          2.52%        12.10    -21.08%          0.78%           15.33

          报告期内,自制台面的毛利率分别为 28.84%、26.61%和 35.28%。
          2018 年自制台面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 2.23 个百分点,其中,台面单价的上升使得
     台面毛利率上升 1.95 个百分点,台面成本的上升使得台面毛利率下降 4.18 个百分点。



                                                        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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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台面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了 8.67 个百分点,主要是台面的单位成本呈现较
大幅度的下降,台面成本的下降使得 2019 年台面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8.25 个百分点。
       A.单位售价的变动
       台面的销售单价和所耗用的板材花色品种以及加工工艺相关。台面多为不规则形
状,不同工艺的加工费相差较大,进而影响台面售价。
       2018 年自制台面单价较 2017 年上升 2.82%,主要是因为 2018 年使用单价较高的复
杂花色如鱼肚白和长线纹等板材加工为台面的数量小幅上升。2019 年自制台面的单价
较稳定。
       B.单位成本的变动
       2018 年,自制台面单位成本较 2017 年上升了 6.04%,使得毛利率下降 4.18 个百分
点。
     2019 年自制台面单位成本较 2018 年下降 11.31%,使得毛利率上升 8.25 个百分点。
     a.直接材料
       台面的材料成本为所耗用的板材对应的材料成本,因此,影响板材材料成本的因素
同时对台面材料成本产生相同的影响。
     2018 年单位自制台面耗用的原材料成本较 2017 年上升 7.23%,使得自制台面毛利
率下降 2.06 个百分点;2018 年单位自制台面耗用的材料成本上升的原因如下:
     1)2018 年主要原材料树脂采购单价小幅上涨,较 2017 年上涨 6.22%,树脂占板材
直接材料成本的比例约为 45%,树脂价格上涨使得直接材料成本上涨。
     2)部分外销客户的产品要求较高,板材成材率相对较低,2018 年该外销客户的台
面销售金额较大,使得 2018 年单位台面耗用的板材较多。
     3)高明二厂的厂房及设备于 2018 年投入使用,设备运行初期产出次品较多,由于
公司的成本核算中次品不分摊成本,次品耗用的原材料由正品板材承担,使得 2018 年
高明二厂生产的产品成本较高。
       2019 年单位台面耗用的原材料成本较 2018 年下降 16.30%,使得台面毛利率上升
4.96 个百分点。直接材料下降主要是因为:
       1)2019 年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有所波动。2019 年树脂的采购价格较 2018 年下降
16.71%,降幅较大,树脂占直接材料成本的比例约为 45%,树脂价格下降使得直接材
料成本下降。


                                       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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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台面由板材切割加工而成,2019 年大批量的台面订单增多,板材成材率较高,
单位台面耗用的板材数量有所下降。
     3)2019 年高明二厂的设备逐渐稳定运行,次品量下降,正品板材的成本相应下降。
     b.直接人工
     自制台面的人工成本由两部分组成,包括耗用的板材包含的人工成本以及台面加工
环节产生的人工成本。
     2018 年单位自制台面耗用的人工成本较 2017 年上升 4.14%,使得自制台面毛利率
下降 0.60 个百分点。2019 年单位自制台面的直接人工变动较小。
     报告期内,单位自制台面对应的板材成本中的人工成本以及台面加工成本中的人工
成本如下:
                                                                       单位:元/延米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板材中的直接人工                          14.01           15.23            11.09
    加工成本中的直接人工-自制台面             47.44           47.12            48.78
    单位台面直接人工                          61.46           62.35            59.87

     由上表可见,2018 年单位台面的人工成本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板材成本中的人工
成本上升所致。2018 年高明二厂投入使用,高明二厂的生产线均为自动线,复杂花色
的板材较多于高明二厂生产。自制台面中复杂花色(长线纹、鱼肚白等)的台面数量占
比相对较高,且 2018 年其占比有所上升,因此,2018 年高明二厂生产的板材用于自制
台面的数量相对较多,而 2018 年高明二厂处于运营初期,产量较小,单位板材的人工
成本较高,且复杂花色板材因生产效率低,其人工成本更高,以上因素的影响使得 2018
年单位自制台面对应的板材成本中的人工成本上升较多。
     c.制造费用
     2018 年单位自制台面分摊的制造费用较 2017 年上升 10.20%,使得台面毛利率下降
2.30 个百分点。2019 年单位台面分摊的制造费用无明显变动。
     报告期内,单位自制台面对应的板材成本中的制造费用以及台面加工成本中的制造
费用如下:
                                                                       单位:元/延米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板材中的制造费用                             40.18         41.73           30.41


                                     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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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加工成本中的制造费用-自制台面                         60.77             61.54              63.30
    单位台面制造费用                                     100.95            103.27              93.72

     2018 年单位台面的制造费用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板材成本中的制造费用上升所
致。2018 年板材中的制造费用上升较多主要是因为:新厂房和新设备于 2018 年投入使
用,新增固定资产原值较高,2018 年新厂房“高明二厂”的产量较小,单位产品分摊
的固定费用大幅增加;2018 年使用复杂花色板材(长线纹、鱼肚白等)加工为台面的
收入占比上升,该类板材的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分摊的制造费用较高。
     d.不得免抵税额
     公司出口的台面适用免抵退政策,公司将出口产品征退税的差额计入成本。2018
年单位自制台面承担的不得免抵税额较 2017 年下降 21.80%,使得 2018 年台面毛利率
上升 0.78 个百分点。2019 年单位台面承担的不得免抵税额较 2018 年下降 87.06%,使
得 2019 年台面毛利率上升 2.52 个百分点。单位台面承担的不得免抵税额下降主要受出
口产品征退税差下降的影响。
     报告期内,台面分摊的不得免抵扣额占台面外销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不得免抵扣额                                44.68                278.40                282.12
     台面外销收入                             2,004.04              2,620.30              2,355.31
     不得免抵税额占外销收入比例                 2.23%                10.62%                11.98%

     2018 年台面分摊的不得免抵扣额占台面外销收入的比例为 10.62%,较 2017 年小幅
下降,使得台面毛利率小幅上升。
     2019 年台面分摊的不得免抵扣额占台面外销收入的比例为 2.23%,较 2018 年呈现
较大幅度的下降。2019 年征退税率差大幅下降,外销收入产生的不得免抵税额相应大
幅下降,使得台面毛利率上升。
     ②委外台面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委外台面的单价和成本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延米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变动对毛利                              变动对毛利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率的影响                                率的影响

                                             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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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变动对毛利                         变动对毛利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率的影响                           率的影响
单位产品价格             344.96     -2.45%         -1.90%   353.61    12.41%           8.76%        314.57
单位产品成本             251.76     -6.06%         4.72%    268.00     7.35%           -5.19%       249.65
  其中:直接材料          98.68    -11.19%         3.62%    111.10    13.98%           -3.85%           97.48
        直接人工          12.00     -4.93%         0.20%     12.62    16.53%           -0.51%           10.83
        制造费用          33.42      0.22%        -0.01%     33.34    17.93%           -1.43%           28.27
        外协加工费       107.67     -2.94%         0.96%    110.94     -1.89%          0.60%        113.07

          报告期内,委外台面的毛利率分别为 20.64%、24.21%和 27.03%。
          2018 年委外台面毛利率较 2017 年上升 3.57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毛利率较高的产
   品收入占比上升。
          2019 年委外台面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2.82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委外台面的直接
   材料成本有所下降。
          A.单位售价的变动
          台面的销售单价和所耗用的板材花色品种以及加工工艺相关。台面多为不规则形
   状,不同工艺的加工费相差较大,进而影响台面售价。
          2018 年委外台面单价较 2017 年上升 12.41%,使得委外台面毛利率上升 8.76 个百
   分点,单价上升主要是因为 2018 年使用花纹板加工为台面的数量明显增长,花纹板的
   单价较高,因此台面单价上升,此外,不同加工工艺也使得台面单价有所变动。
          2019 年台面单价较稳定,较 2018 年小幅下降 2.45%,使得毛利率下降 1.90 个百分
   点。
        B.单位成本的变动
        2018 年委外台面的单位成本较 2017 年上升 7.35%,使得毛利率下降 5.19 个百分点。
        2019 年委外台面的单位成本较 2018 年下降 6.06%,使得毛利率上升 4.72 个百分点。
        a.直接材料
          台面的材料成本为所耗用的板材对应的材料成本,因此,影响板材材料成本的因素
   同时对台面材料成本产生相同的影响。
        2018 年单位台面耗用的原材料成本较 2017 年上升 13.98%,使得台面毛利率下降
   3.85 个百分点。2018 年委外台面耗用的材料成本上升的原因如下:


                                                 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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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8 年委外加工的台面中,使用花纹板加工为台面的收入占比明显增加,该系
列板材树脂耗用量较大,单位材料成本上升。
     2)2018 年主要原材料树脂采购单价小幅上涨,较 2017 年上涨 6.22%,树脂占板材
直接材料成本的比例约为 45%,树脂价格上涨使得直接材料成本上涨。
     3)高明二厂的厂房及设备于 2018 年投入使用,设备运行初期产出次品较多,由于
公司的成本核算中次品不分摊成本,次品耗用的原材料由正品板材承担,使得 2018 年
高明二厂生产的产品成本较高。
     2019 年单位委外台面耗用的原材料成本较 2018 年下降 11.19%,使得台面毛利率上
升 3.62 个百分点。直接材料成本下降主要是因为:
     1)2019 年树脂的采购价格较 2018 年下降 16.71%,降幅较大,树脂占直接材料成
本的比例约为 45%,树脂价格下降使得直接材料成本下降。
     2)2019 年高明二厂的设备逐渐稳定运行,次品量下降,正品板材的成本相应下降。
     b.直接人工
     委外台面的直接人工为台面耗用的板材中包含的人工成本。
     2018 年单位台面的直接人工成本较 2017 年上升 16.53%,使得委外台面毛利率下降
0.51 个百分点,直接人工上升主要是因为生产周期较长的板材承担的单位人工成本更
高,2018 年使用花纹板加工为台面的收入占比上升,该类别板材的生产效率较低,单
位人工成本较高;少量委外台面耗用的板材为二厂生产,因 2018 年运营初期二厂产量
低,单位板材承担的直接人工更高。
     2019 年单位委外台面的直接人工成本变动较小。
     c.制造费用
     委外台面的制造费用为台面耗用的板材中包含的制造费用。2018 年单位台面产生
的制造费用较 2017 年上升 17.93%,使得台面毛利率下降 1.43 个百分点。
     2018 年单位板材产生的制造费用上升较多主要是因为 2018 年花纹板加工成台面的
收入占比上升,该类板材的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分摊的制造费用较高;少量委外台面耗
用的板材为二厂生产,因二厂固定资产投入大,2018 年运营初期二厂产量较低,单位
板材承担的制造费用更高。
     2019 年单位委外台面产生的制造费用变动较小。
     d.外协加工费


                                     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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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面成本中的外协加工费主要核算公司委托外协厂商将板材加工为台面而支付的
加工费。2018 年单位台面产生的外协加工费较 2017 年下降 1.89%,使得台面毛利率上
升 0.60 个百分点。2019 年单位台面产生的外协加工费较 2018 年下降 2.94%,使得 2019
年台面毛利率上升 0.96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委外加工的台面加工单价分别为 113.07 元/延米、110.94 元/延米和 107.67
元/延米,加工厂所处位置的人均工资水平以及加工工艺的复杂度对加工单价均有影响,
报告期内加工单价小幅下降。
     3、与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本益新材(831810)            未披露                     24.68%               37.01%
惠达卫浴(603385)                     33.03%            28.35%               27.81%
海鸥住工(002084)                     24.34%            19.70%               21.33%
凯伦股份(300715)                     39.08%            36.76%               37.59%
东方雨虹(002271)                     35.75%            34.59%               37.73%
        行业平均                    33.05%               28.82%              32.29%
          公司                         36.70%            29.45%               33.00%

     上述可比公司中,本益新材主要从事人造石英石的生产和销售,惠达卫浴和海鸥住
工主要从事卫浴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凯伦股份和东方雨虹主要从事建筑防水材料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上述公司的产品均应用于建筑家居领域。发行人的毛利率与同行可比
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水平无明显差异。
     公司的主营业务与本益新材较接近,2018 年公司毛利率高于本益新材,主要是公
司规模较大,且产品档次较高,成本控制及议价能力较高,因此毛利率较高。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问题及相关意见落实情况

     (一)关于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5,282.17 万元、
5,144.53 万元和 7,032.58 万元。

     请项目组核查说明:(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与收入变动趋势是否相匹配,前五大
应收账款客户和前五大销售客户是否一致;(2)说明前五大客户的回款周期、信用政
策、账款回收情况等,回款是否符合公司与客户的信用期约定;(3)说明公司对不同


                                         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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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是否采取了不同的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是否发生过变化,是否利
    用放宽信用政策来维持业务。
         【回复】
         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与收入变动趋势是否相匹配,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和前五大
    销售客户是否一致
         (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与收入变动趋势是否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5,282.17 万元、5,144.53 万元和 7,032.58
    万元,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主要是因为 2019 年第四季度的收入增加较多,
    且 2019 年内销收入占比增加,相较国外客户而言,国内客户的信用期较长。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余额                          7,032.58                 5,144.53              5,282.17
    营业收入                             52,858.36                56,510.53             54,178.43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                  13.30%                    9.10%                 9.75%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5%、9.10%和 13.30%。
         2018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 2017 年末基本持平,应收账款余额
    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
         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 2018 年末有所增长,主要是因为 2019
    年第四季度的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上升;2019 年内销收
    入增加,2019 年内销收入占比较 2018 年上升 8.46 个百分点,相较外销客户而言,公司
    给予内销客户更长的信用期限。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与收入变动趋势相匹配。
         (2)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和前五大销售客户是否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及其销售排名如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序                                         余额            占当期应收账款     销售      是否前五大
                    客户名称
号                                       (万元)            余额的比例       排名        客户
1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1,912.20               27.19%     1             是
2     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1,075.96               15.30%     5             是
3     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444.00               6.31%     3             是




                                           3-2-26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
4                                                   400.06               5.69%    7          否
      公司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分
5                                                   362.13               5.15%    8          否
      公司
                    合计                          4,194.35              59.6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序                                              余额            占当期应收账款   销售   是否前五大
                    客户名称
号                                            (万元)            余额的比例     排名     客户
1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1,498.55              29.13%    1          是
2     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607.78              11.81%    10         否
3     常熟科勒有限公司                              573.81              11.15%    6          否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
4                                                   459.26               8.93%    7          否
      公司
      CONSTRUCTION RESOURCES
5                                                   357.93               6.96%    9          否
      COMPANY,LLC
                    合计                          3,497.32              67.98%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序                                              余额            占当期应收账款   销售   是否前五大
                    客户名称
号                                            (万元)            余额的比例     排名     客户
1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097.34              39.71%    1          是
2     E.I.DuPont de Nemours and Company             633.27              11.99%    5          是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
3                                                   511.43               9.68%    7          否
      公司
4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47.50               6.58%    10         否
5     LG Hausys, Ltd                                287.23               5.44%    6          否
                    合计                          3,876.78              73.39%

         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和前五大销售客户部分重合,不一致的原因主
    要是因为不同客户的信用期存在差异,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均为公司当期销售前十大客
    户之一。




                                                3-2-27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说明前五大客户的回款周期、信用政策、账款回收情况等,回款是否符合公司与客户的信用期约定;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回款周期、款项回收情况如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序                                           余额             当期收入                          信用政策及回款周   期后回款率(截至
                      客户名称                                                   占收入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期           2020 年 4 月 30 日)
 1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1,912.20               6,072.02         31.49%      月结 50 天           100.00%
 2    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1,075.96               3,658.75         29.41%      月结 60 天           100.00%
 3    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444.00               3,854.28         11.52%      月结 30 天           100.00%
 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400.06               1,774.08         22.55%      月结 30 天           100.00%
 5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分公司         362.13               1,613.11         22.45%      月结 30 天           100.00%
                     合计                      4,194.35              16,972.2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序                                           余额             当期收入                          信用政策及回款周   期后回款率(截至
                      客户名称                                                   占收入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期           2020 年 4 月 30 日)
 1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1,498.55               6,848.72         21.88%      月结 50 天           100.00%
 2    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607.78               1,341.18         45.32%      月结 60 天           100.00%
 3    常熟科勒有限公司                           573.81               1,745.13         32.88%      月结 60 天           100.00%
 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459.26               1,989.87         23.08%      月结 30 天           100.00%
      CONSTRUCTION RESOURCES
 5                                               357.93               1,398.11         25.60%   提单日期起 60 天        100.00%
      COMPANY,LLC
                     合计                      3,497.32              13,323.01


                                                            3-2-28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序                                           余额             当期收入                          信用政策及回款周    期后回款率(截至
                       客户名称                                                  占收入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期            2020 年 4 月 30 日)
 1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097.34               7,025.41         29.85%      月结 50 天            100.00%
 2    DuPont de Nemours, Inc                     633.27               3,129.07         20.24%   提单日期起 100 天        100.00%
 3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511.43               2,212.59         23.11%      月结 30 天            100.00%
 4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47.50                894.23          38.86%      月结 40 天            100.00%
                                                                                                即期信用证,装船
 5    LG Hausys, Ltd                             287.23               3,059.02          9.39%                            100.00%
                                                                                                  后 30 天到账
                       合计                    3,876.78              16,320.32


     如上表所示,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回款率均为 100%,因人造石英石下半年的市场需
求通常高于上半年,下半年收入较多,因此,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的比例较高,符合公司与客户的信用期约定及实际销售
情况。

     3、说明公司对不同客户是否采取了不同的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是否发生过变化,是否利用放宽信用政策来维持
业务。
     发行人采取的信用政策主要如下:
     (1)针对境内品牌橱柜类客户,公司一般根据客户资信情况给予 30 天-60 天信用期,款项结算主要以银行转账为主,资质较好
的客户可以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3-2-29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针对境内工程类业务,在合同与协议签订生效后,客户一般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 30%作为合同预付款;安装完成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客户一般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5%-67%作为工程进度款;余款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 3%-5%,客户在使用过程中,若
未发现质量问题,则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余款。
     (3)公司国外销售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 T/T(电汇)和 L/C(信用证)。对于新合
作客户或订单量较小的客户,公司一般在签订订单时要求其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并
主要采取“T/T”的付款方式;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长期合作客户,公司综合考虑其信
用状况、盈利状况及订单规模等因素,经审批后给予其 30~90 天的信用账期,主要采用
“T/T”的付款方式。
     2、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7,016.21         99.77%    5,138.85       99.89%   5,251.86         99.43%
1-2 年                13.55          0.19%        3.03        0.06%      30.30          0.57%
2-3 年                 2.82          0.04%        2.66        0.05%           -         0.00%
    合计           7,032.58        100.00%    5,144.53      100.00%   5,282.1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均在 99%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8.95 次、10.84 次和 8.68 次,应收账款周转
率总体维持在较高水平,回款速度较快。因 2019 年第四季度收入增加较多,且内销收
入增加,内销客户信用期相对较长,应收账款周转率小幅下降。
     公司账龄结构合理,历史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不存在大额逾期应
收账款,客户基本能按信用政策的约定回款。
     报告期内,同一客户的信用政策无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不存在利用放宽信用政策
来维持业务的情形。

     (二)珠海明琴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请说明珠海明琴各合伙人在发行人的任
职情况,说明员工出资是否为自有资金出资,是否存在委托持股等安排,增资入股的
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离职员工的退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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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珠海明琴的合伙人情况
     珠海明琴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珠海明琴具体合伙人构成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万元)
    1          罗运兰              108.00            10.38%     板材制造部副总监
    2          邓向东              104.00            10.00%   监事、制造中心副总监
    3           周军               100.00            9.62%       董事长、总经理
    4          郭印刚               68.00            6.54%       制造中心副总监
    5          李启隆               64.00            6.15%    监事、海外营销部总监
    6           李勇                52.00            5.00%          副总经理
    7           程辉                48.00            4.62%     天津东弘生产副总监
    8          张士猛               44.00            4.23%    板材制造部生产副经理
    9          吴青成               32.00            3.08%     设备自动化部副经理
   10          王近良               24.00            2.31%    板材制造部生产副经理
   11          程乃军               32.00            3.08%       财务中心副经理
   12           戴新                24.00            2.31%    板材制造部工艺副经理
   13          王贤要               24.00            2.31%      国内营销部副经理
   14           张进                24.00            2.31%    板材制造部工艺副经理
   15          王子林               24.00            2.31%     行政人事部行政经理
   16          叶显云               20.00            1.92%     台面加工部生产经理
   17          王国广               24.00            2.31%    供应链管理部 PMC 经理
   18          邓永权               20.00            1.92%       产品研发部主管
   19          曾招凤               20.00            1.92%    板材制造部生产副经理
   20          赵忠光               20.00            1.92%         基建部经理
   21          张君艳               16.00            1.54%        财务中心会计
   22          佘江霞               16.00            1.54%    板材制造部助理工程师
   23          陈小森               16.00            1.54%     海外营销部销售主管
   24          唐和平               12.00            1.15%      品质管理部副经理
   25          王秋艳               12.00            1.15%     板材制造部仓库主管
   26           张衡                12.00            1.15%     板材制造部生产主管
   27           刘兵                12.00            1.15%     板材制造部生产主管
   28          张明早                8.00            0.77%     板材制造部生产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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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万元)
   29          刘灿贤                8.00               0.77%   国内营销部销售主管
   30          何翠芳                8.00               0.77%     市场部品牌主管
   31          邱建福                8.00               0.77%   板材制造部生产主管
   32           刘涛                 8.00               0.77%   国内营销部销售主管
   33           刘琦                 8.00               0.77%   国内营销部销售主管
   34          朱连生                8.00               0.77%   国内营销部销售经理
   35          杨佳荣               12.00               1.15%     财务中心副经理
                合计              1,040.00            100.00%

     2、珠海明琴合伙人持股均为真实持有
     针对珠海明琴合伙人及其持股真实性,项目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珠海明琴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
     (2)取得并查阅珠海明琴合伙人协议;
     (3)取得并查阅珠海明琴各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情况、个人调查表及其与发行人或
其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确认各合伙人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
     (4)取得并查阅发行人花名册、抽查发行人工资表、社保及公积金缴纳名册;
     (5)取得并查阅珠海明琴欣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出资的缴款出资凭证或合伙份额
转让的转让款支付凭证、税款缴纳凭证;
     (6)对珠海明琴各合伙人进行访谈,了解其入伙原因、背景等相关信息,了解其
股权激励的具体情况;
     (7)取得珠海明琴所有合伙人关于真实持有珠海明琴合伙份额,不存在委托持股
情形的承诺函;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珠海明琴各合伙人均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存在委托持股情形,
亦不存在纠纷情况。
     3、股份支付会计处理
     2017 年与股份支付相关的股权变动为:2017 年 11 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周军将
持有发行人的 260 万元出资转让给明琴(珠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珠海明琴”),珠海明琴为员工持股平台。
     2017 年确认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1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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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资本公积            14,100,000
     本次股权激励公允价值根据 2017 年 12 月引入外部股东红星喜兆投资有限公司、宿
迁聚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邹小平、张妍、张启发、李志强、马瑜霖时的
公允价值确定,对应公司的公允价值为 55,760 万元。
     股权激励费用的计算过程如下:
     (1)发行人员工共持有珠海明琴份额 960 万元;
     (2)发行人员工通过珠海明琴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为 235 万股;
     (3)发行人员工通过珠海明琴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的公允价值为 2,350 万元;
     (4)发行人员工支付的价款为 940 万元;
     (5)股权激励金额=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公允价值-支付的价款,即
2,350-940=1,410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
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授予后
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
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故实际控制人周军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持股平台珠海明琴属于股份支付,且不存
在可行权条件,属于授予日后立即行权的股份支付事项,发行人在股权授予日一次性确
认管理费用,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离职员工的退股约定
     根据合伙协议第九条约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为目标公司
的在职员工……”;第二十二条约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法律规
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第二十八条约定:
“合伙人根据本协议或其补充协议(如适用)转让财产份额的(包括被执行的财产份额),
其他合伙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并应该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转让给由执行事务合伙人
指定的人”;因此,员工离职构成当然退伙事项,离职员工需将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的份
额转让给其他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员工。

     (三)关于主营业务成本。(1)结合各类业务模式及业务流程,说明营业成本的主
要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成本确认、计量、结转的完整性与合规性,与收入的确认是否
匹配;(2)请分产品说明直接材料波动的原因,报告期各期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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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金额及成本占比情况,并对采购数量及单价变动情况及原因进行补充分析说明,主
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与行业平均价格是否一致;(3)结合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
购情况(从数量或重量而非金额角度)、生产各主要产品的领用情况、相应能源的耗用
情况补充说明产品产量的合理性、相应成本核算的完整性,是否存在少计成本、费用的
情形;(4)补充分析各类产品具体成本结构变化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1、结合各类业务模式及业务流程,说明营业成本的主要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成
本确认、计量、结转的完整性与合规性,与收入的确认是否匹配;
     (1)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人造石英石板材和人造石英石台面,其中人造石英石台面是人造
石英石板材的进一步加工产品。公司人造石英石板材主要自行生产,人造石英石台面采
用自制和委外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①自制方式:公司根据订单和库存情况编制生产
计划并组织生产,同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生产计划,在满足客户需要的前提下控制最低
库存量;②委托加工:公司将人造石板材发给委外加工商,由委外加工商按照公司的要
求将板材制成台面产品后直接发给公司客户。
     (2)产品工艺流程
     ①人造石英石板材工艺流程
     公司生产人造石英石板材主要的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②人造石英石台面工艺流程
     公司生产人造石英石台面主要的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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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成本的主要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
     ①原材料采购入库
     根据客户采购订单或销售预测,编制产品生产计划,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和 BOM 标
准向采购部提出材料申购需求,公司对不同规格、型号的材料设置了单独的物料代码,
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完成材料入库后,财务作为原材料记账。
     ②原材料领用及费用归集
     公司根据生产流程不同阶段,成本核算采用分步法:即按照产品连续加工的先后顺
序,根据各生产步骤所归集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产量记录,计量自制半
成品成本。根据公司生产成品所领用的自制半成品成本,归集该生产环节直接人工,并
分摊相应制造费用,计量产成品成本。
     公司生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外协费用的归集与分配具体如下:直接
材料的归集和分配:实际生产时生产部门根据生产工艺单领取物料,按各产品领取的原
材料、包装物、半成品成本归集直接原材料成本。材料的发出采用月末加权平均法计价。
     直接人工的归集和分配:直接人工主要包括各生产车间发生的职工薪酬。不同车间
的人工成本单独核算,直接人工在各车间产品中按照不同产品的工资权数(或产品产量)
进行分配。对于板材车间中区分压机、磨机的人工工资按照工资权数在压制板(板材半
成品)及成品板材间进行分配(工艺部根据花色、厚度及制作难易程度将产品分为不同
系列,并区分系列、花色确定计件工资,根据当月产品入库数量与计件工资乘积为工资
权数),台面车间的人工工资按不同车间进行归集并按照台面加工数量分摊。
     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制造费用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折旧、动力、差旅费、办公费
等和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费用。板材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按照不同车间进行归集并按照
各种产品的工资权数(或产品产量)进行分配。台面车间的制造费用按不同车间进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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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并按照台面加工数量分摊。
     外协费用的归集:按与加工商对账的加工费明细分配每套台面的加工费金额。
     通过以上原材料及费用的归集,完成各产品生产成本的核算,财务作为各存货生产
成本记账。
     ③产成品入库
     生产车间完成生产,经检验后,仓库保管员收到产成品并办理入库手续。财务按以
上规则计算产成品成本,并将生产成本结转至产成品科目。
     ④销售发货
     公司根据客户发送的产品订单登记台账,产品实现销售出库时,录入发货通知单,
并通知仓库管理员安排发货。仓库管理员完成发货后,录入销售出库单,财务将产成品
转至发出商品科目。
     ⑤客户签收
     待内销客户或其指定收货人收到货物,公司与客户完成对账,确认结算数量和金额
时或外销产品完成清关等达到收入确认时点时,由销售专员通知财务开票,财务依据发
票对应的产品核算结转成本,并生成收入确认凭证和成本结转凭证,完成发出商品成本
到营业成本的结转。
     公司成本能够按照不同产品清晰归类,产品成本符合完整性与合规性。对于生产过
程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按分属生产的不同产品进行归集;对于不能直接归集至产
品的制造费用,按不同产品的产量、工资泉叔等要素进行分配,归集至不同的产品。公
司成本能够按照不同产品清晰归类。
     公司产成品在质检合格后入库,按照成本归集及分配原则结转入库形成产品的生产
成本。产品实现销售出库时,物流系统由销售订单推送销售出库单,待内销客户完成对
账或外销产品完成清关等达到收入确认时点时,由销售专员在系统中将销售出库信息推
送至发票模块,系统依据发票对应的产品核算结转成本,生成销售成本结转单。
     公司的销售订单、发货通知单、对账单等单据在有准确的对应关系,销售单价、发
货数量、成本单价能够准确取数并进行收入和成本计算,可以确保营业收入确认与营业
成本结转的产品品种一致、数量一致、时间一致,故营业收入确认与营业成本能够准确
匹配。
     2、请分产品说明直接材料波动的原因,报告期各期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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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及成本占比情况,并对采购数量及单价变动情况及原因进行补充分析说明,主要
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与行业平均价格是否一致;
     报告期内,各产品的直接材料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树脂    6,591.32          45.75%            8,853.44      45.76%    8,453.92    44.75%
           石英砂      3,878.77          26.92%            4,746.76      24.54%    4,863.45    25.75%
           石英粉      1,355.66          9.41%             1,484.80       7.67%    1,523.70       8.07%
 板材
               辅材    1,297.74          9.01%             1,848.64       9.56%    1,832.57       9.70%
               其他    1,282.88          8.90%             2,412.59      12.47%    2,216.07    11.73%
           小计       14,406.36     100.00%            19,346.22      100.00%     18,889.71   100.00%
               树脂    2,013.98          43.36%            2,103.23      44.93%    1,601.93    45.91%
           石英砂      1,216.27          26.19%            1,090.50      23.29%     905.95     25.96%
           石英粉        425.04          9.15%              346.68        7.41%     283.81        8.13%
 台面
               辅材      412.64          8.88%              425.48        9.09%     343.66        9.85%
               其他      576.77          12.42%             715.57       15.29%     354.04     10.15%
           小计        4,644.71     100.00%                4,681.46   100.00%      3,489.40   100.00%
        合计          19,051.08                        24,027.68                  22,379.11

     发行人的主营产品为板材和台面,台面由板材加工而成,因此,板材和台面的直接
材料构成基本一致。
     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 22,379.11 万元、24,027.68 万元和 19,051.08
万元。
     板材的直接材料成本为 18,889.71 万元、19,346.22 万元和 14,406.36 万元,2018 年
板材直接材料成本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 2018 年主要原材料树脂价格较 2017 年上涨了
6.22%,且 2018 年板材收入小幅上升,使得成本相应上升;2019 年板材直接材料成本
较 2018 年下降 25.53%,与板材销量下降与板材单位成本下降相关,2019 年板材销量下
降 16.16%,且 2019 年主要原材料树脂采购价格下降 16.71%,使得板材的单位材料成
本下降。
     台面的直接材料成本为 3,489.40 万元、4,681.46 万元和 4,644.71 万元,2018 年台面
直接材料成本较 2017 年上升 34.16%,主要是 2018 年台面销量较 2017 年上升了 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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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单位台面的直接材料成本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有所上升;2019 年台面直接材料
成本与 2018 年较接近,2019 年台面销量上升了 17.13%,但因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
单位产品的材料成本下降,使得台面的直接材料成本无明显变动。

     树脂和石英填料合计占直接材料成本的比例接近 80%,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
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           9,135.96        11,637.71             10,470.27
                采购数量(吨)            12,678.16        13,450.82             12,853.86
 不饱和树脂
                均价(万元/吨)                 0.72               0.87                  0.81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27.31%           29.19%                 28.84%
                采购金额(万元)           7,352.12         8,076.85               7,626.93
                采购数量(吨)            98,533.81       111,133.45            105,577.70
  石英填料
                均价(万元/吨)                 0.07               0.07                  0.07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21.97%           20.26%                 21.01%

     2018 年树脂和石英填料的采购数量均有所上升,2019 年采购数量均有所下降,变
动趋势与产量的变化一致,2018 年发行人产量小幅上升,2019 年产量下降了 8.86%。
     报告期内,树脂的采购单价有所波动,2018 年采购均价较 2017 年上升 6.22%,2019
年采购均价较 2017 年下降 16.71%,树脂的价格受原油价格变动的影响,报告期内,树
脂的市场价格及原油价格的走势如下:




        经比较,发行人树脂的采购均价变化和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以及原油的走势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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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英填料的价值较低,且单价较稳定。

     3、结合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从数量或重量而非金额角度)、生产各
主要产品的领用情况、相应能源的耗用情况补充说明产品产量的合理性、相应成本核
算的完整性,是否存在少计成本、费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板材(压制板)产量分别为 177.38 万平方米、180.83 万平方米和 164.80
万平方米。
     (1)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和领用情况
     各类原材料的采购量、生产领用量及单位产品的领用量如下:
                                                      单位:万千克、万平方米、千克/平方米
    年度               分类    采购数量            生产领用       产量         生产单耗
                树脂               1,267.82            1,216.61                         7.38
                石英填料           9,853.38            9,322.28                        56.57
                色粉/色浆              7.86                8.29                         0.05
   2019年       牛卡纸                 0.16                0.14   164.80                0.00
                钛白粉               49.58               46.94                          0.28
                其他生产辅料        384.83              386.12                          2.34
                五金耗材            677.27              651.14                          3.95
                树脂               1,345.08            1,304.26                         7.21
                石英填料          11,113.34           10,723.62                        59.30
                色粉/色浆            14.76               14.51                          0.08
   2018年       牛卡纸                 0.16                0.17   180.83                0.00
                钛白粉               49.15               49.09                          0.27
                其他生产辅料        508.63              526.27                          2.91
                五金耗材            545.29              530.28                          2.93
                树脂               1,285.39            1,234.37                         6.96
                石英填料          10,557.77           10,369.53                        58.46
                色粉/色浆            17.15               16.89                          0.10
   2017年       牛卡纸                 0.17                0.15   177.38                0.00
                钛白粉               47.22               49.20                          0.28
                其他生产辅料        610.14              607.81                          3.43
                五金耗材            424.73              403.69                          2.28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各类原材料的采购量和生产领用量的变动趋势和产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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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一致,单位产品耗用的各类原材料数量较稳定,树脂的单耗分别为 6.96 千克/平方
米、7.21 千克/平方米、7.38 千克/平方米,呈现上升趋势是因为发行人细颗粒板及复杂
花色的板材生产数量占比增加,该类板材树脂耗用量较多,总体而言,产品的原材料单
耗维持在较稳定的水平,产品产量合理。
       (2)能源的耗用情况
       公司产品生产主要耗用的能源为电,板材生产环节耗用的电量较多。报告期内,板
材的产量及公司耗用的电量如下: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用电量(万度)                                   3,218.55               3,229.35                 2,601.22
实际产量(万平方米)                              164.80                 180.83                   177.38
单位产品用电量                                       19.53                   17.86                    14.66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用电量的变化和产量变化趋势一致。单位板材耗用的电量
分别为 14.66 度、17.86 度和 19.53 度,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 2018 年新厂房投入
使用,但因新厂房高明二厂的生产线均为自动线,耗电量较大,故单位产品用电量上升
较多;2019 年产量有所下降,单位产品分摊的电量增加,且因耗电量较高的二厂产量
增加,单位产品用电量上升。用电量变化和产品产量的变化及实际情况一致,产品产量
合理。

       4、补充分析各类产品具体成本结构变化的原因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成本构成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原材料                14,406.36        66.25%    19,346.22       66.83%      18,889.71    68.28%
        人工成本               1,842.58         8.47%        2,266.74        7.83%    2,063.81     7.46%
        制造费用               5,278.44        24.27%        6,057.34    20.92%       5,426.57    19.62%
板材
        外协加工费                      -       0.00%               -        0.00%           -     0.00%
        不得免抵税额             219.09         1.01%        1,277.74        4.41%    1,283.34     4.64%
             小计             21,746.48      100.00%     28,948.04      100.00%      27,663.44   100.00%
台面    原材料                 4,644.71        40.22%        4,681.46    43.10%       3,489.40    40.40%
        人工成本               1,927.91        16.70%        1,602.82    14.76%       1,247.12    14.44%
        制造费用               3,365.94        29.15%        2,820.75    25.97%       2,103.96    24.36%


                                                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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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外协加工费             1,564.12       13.55%     1,477.88    13.61%      1,515.54    17.54%
        不得免抵税额              44.68        0.39%      278.38         2.56%     282.12     3.27%
               小计           11,547.35   100.00%       10,861.29   100.00%      8,638.14   100.00%
        人工成本                  57.28       34.80%       22.13     36.80%             -             -
加工
        制造费用                 107.32       65.20%       38.01     63.20%             -             -
服务
        小计                     164.60   100.00%          60.14    100.00%             -             -

       报告期内,板材的成本结构较稳定,2018 年直接材料占比下降主要是因为制造费
用占比上升,2018 年因新厂房投入使用,固定费用上升较多,制造费用占比相应上升。
2019 年制造费用占比上升较多,主要是因为 2019 年产量下降,其他类别的成本下降,
固定费用占比相应上升;不得免抵税额占比自 2018 年的 4.41%下降至 2019 年的 1.10%,
主要是因为 2019 年出口的板材收入大幅下降,且出口产品的征退税差下降,不得免抵
税额相应下降。
       报告期内,台面的成本结构较稳定,2018 年直接材料占比上升了 2.70 个百分点主
要是因为外协加工费占比下降,且 2018 年部分外销客户的要求较高,成材率较低,使
得单位台面耗用的板材数量增加;2018 年因委外加工的台面数量占比下降,外协加工
费下降;2018 年台面内销收入增加较多,使得台面外销收入占比下降,不得免抵税额
占比相应下降。2019 年台面直接材料占比下降主要是因为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使得材
料成本下降,且 2019 年大批量的台面订单增多,板材成材率较高,耗用的板材数量下
降;制造费用占比上升主要是因为 2019 年板材产量下降,固定费用占比增加;2019 年
台面外销收入占比及出口台面的征退税差下降,使得不得免抵税额占比下降。

       (四)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1,911.97 万元、1,362.32 万元和
2,799.75 万元。(1)说明发行人主要客户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019 年末发行
人应收票据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2)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出票人、金额、到期日、
期后兑付情况、相关票据是否存在出票人无法承兑或拒绝付款的风险,并说明报告期
内是否存在票据违约情况。

       【回复】
       1、说明发行人主要客户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019 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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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大幅上升的原因
       报告期内,部分内销客户使用承兑票据支付货款。2017 年公司收到的部分票据为
商业承兑汇票,均已到期兑付完毕,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收到的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
票。
     公司收到票据金额和内销收入的情况如下:

        年份           收到票据(万元)          内销收入(万元)         收到票据占内销收入的比例
       2019 年                      11,866.56                43,491.04                           27.29%
       2018 年                      11,516.91                41,688.88                           27.63%
       2017 年                      13,325.58                41,111.08                           32.41%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票据的金额分别为 13,325.58 万元、11,516.91 万元和 11,866.56
万元,收到票据的金额占当期内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41%、27.63%和 27.29%,收到
票据的金额及其占内销收入的比例均维持在较稳定的水平。发行人主要客户结算方式未
发生重大变化,客户主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发行人支付货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2017 年                   1,166.47            13,325.58               12,580.08            1,911.97

   2018 年                   1,911.97            11,516.91               12,066.57            1,362.32

   2019 年                   1,362.32            11,866.56               10,429.12            2,799.75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减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背书转让             到期解付                贴现                   合计
   2017 年                    5,840.16           6,239.92                 500.00            12,580.08
   2018 年                   11,003.79           1,062.77                                   12,066.57
   2019 年                    7,706.66           2,722.46                                   10,429.1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1,911.97 万元、1,362.32 万元和 2,799.75
万元,2019 年末应收票据余额大幅上升主要是因为(1)2019 年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减
少,发行人与不同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不同,2018 年公司新建厂房和新购设备较多,公
司以背书应收票据的方式支付工程款项和设备款项,2018 年背书转让的票据较多,2019
年该类采购额较少,因此,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减少;(2)2019 年下半年公司收到的
应收票据较多,截至 2019 年末尚未到期,因此应收票据余额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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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出票人、金额、到期日、期后兑付情况、相关票据是否存
 在出票人无法承兑或拒绝付款的风险,并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票据违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应收票据期限的出票人、金额及到期情况(截至 2020 年 5
 月 16 日)如下:

                                     2019 年度
                   出票人              金额(万元)       到期情况         兑付情况
博洛尼智能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614.51   部分未到期   到期部分均已兑付
福建九牧厨柜有限公司                              81.57     已到期          已兑付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2.53     已到期          已兑付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863.12   部分未到期   到期部分均已兑付
杭州天资商贸有限公司                              20.00     已到期          已兑付
临海晋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7.50     已到期          已兑付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140.00     已到期          已兑付
江山花木匠家居有限公司                           234.84     已到期          已兑付
宁波柏厨集成厨房有限公司                         176.56     已到期          已兑付
宁波倍宜家具有限公司                              78.59     未到期          未到期
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                             364.15     已到期          已兑付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19.26     已到期          已兑付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3,423.78     已到期          已兑付
元亮科技有限公司                                   3.00     已到期          已兑付
郑州意利宝家居有限公司                            57.15     已到期          已兑付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460.00     已到期          已兑付
                    合计                   11,866.56
                                     2018 年度
                   出票人              金额(万元)       到期情况         兑付情况
博洛尼智能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912.30     已到期          已兑付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73.21     已到期          已兑付
西藏东和贸易有限公司                              40.00     已到期          已兑付
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1,399.94     已到期          已兑付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40.94     已到期          已兑付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99.13     已到期          已兑付
河南建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0.00     已到期          已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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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50.00        已到期               已兑付
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0        已到期               已兑付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10.00        已到期               已兑付
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                                  227.00        已到期               已兑付
宁波柏厨集成厨房有限公司                              130.00        已到期               已兑付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3,506.99        已到期               已兑付
兰州乐居家居服务有限公司                              150.00        已到期               已兑付
厦门禹港有限公司                                      501.85        已到期               已兑付
苏州市凯丽耐实业有限公司                               20.27        已到期               已兑付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37.26        已到期               已兑付
                    合计                        11,516.91
                                         2017 年度
                   出票人                  金额(万元)            到期情况             兑付情况

博洛尼家居用品湖北有限公司                            885.88        已到期               已兑付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700.75        已到期               已兑付
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75.92        已到期               已兑付
海南落笔洞实业有限公司                                138.00        已到期               已兑付
科宝博洛尼(北京)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已到期               已兑付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682.00        已到期               已兑付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42.83        已到期               已兑付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4,095.89        已到期               已兑付
苏州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0.00        已到期               已兑付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2,354.30        已到期               已兑付
                    合计                        13,325.58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的票据的出票大多为知名定制家居公司或其子公
 司,报告期内已到期的票据均已兑付,不存在出票人无法承兑的风险。截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2017 年及 2018 年收到的票据均已到期且均已兑付,2019 年收到的票据已到
 期部分均已实现兑付,部分票据尚未到期,具体如下:

                   出票人                金额(万元)               到期日                类型
      博洛尼智能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58.71      2020 年 5 月 19 日    银行承兑汇票
      博洛尼智能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176.73         2020 年 6 月 27 日    银行承兑汇票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8.99      2020 年 5 月 2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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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倍宜家具有限公司                 78.59   2020 年 6 月 24 日    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                   323.01

     截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报告期内收到的票据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323.01 万元,金
额较小,且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均为规模较大的家居类公司,历史回款情况及兑
付情况较好,未发生违约,相关票据不存在出票人无法承兑或拒绝付款的风险。
     项目组履行了以上核查程序:
     (1)查阅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应收票据发生、终止确认情况及各期背书及贴现
应收票据情况;
     (2)核查应收票据开具的依据是否合理以及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情况,核实报
告期末尚未到期应收汇票具体情况和期后兑付情况;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持有尚未到期的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票
据不存在出票人无法承兑或拒绝付款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票据违约情况。

     (五)请说明:(1)报告期各期社保和公积金缴纳人数、占用工总量的比例、企业
和个人的缴存比例,是否符合当地社保缴纳规定,是否存在欠缴情形;(2)发行人在册
员工的变动情况,包括员工人数、结构、职工薪酬的变动,该等变动与发行人业务发展
及业绩的变动是否一致。

     【回复】
     1、报告期各期社保和公积金缴纳人数、占用工总量的比例、企业和个人的缴存比
例,是否符合当地社保缴纳规定,是否存在欠缴情形。
     (1)核查程序
     项目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的社保明细表、统计表,并登录地税系统进行了核对;
     ②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社保的缴费凭证;
     ③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的公积金明细表、统计表,并登录公积金系统进行了
核对;
     ④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的公积金缴费凭证;
     ⑤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员工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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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月的员工工资统计表;
     ⑦取得发行人报告期末在册员工的超龄员工、农村户籍员工的身份证件;
     ⑧取得并核查部分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声明;
     ⑨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补缴社保、公积金的承诺;
     ⑩对发行人报告期应缴未缴的社保、公积金金额进行测算;
     走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主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以及公积金管理中心;
     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发行人报告期不存在违法
违规和行政处罚的证明;
     核查发行人出具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2)核查结果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工资、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采用多种
用工形式,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
     ①员工社保执行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合计 829 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如下:

   险种        缴纳人数      比例(%)    未缴纳人数                   未缴纳原因
 养老保险             791         95.42                38
 医疗保险             791         95.42                38   其中 2 人为自行在外购买,19 人为新
                                                            入职员工错过当月社会保险办理增
 失业保险             791         95.42                38
                                                            员手续时间,17 人为已达到退休年龄
 工伤保险             791         95.42                38   的员工。
 生育保险             791         95.42                38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已达退休
年龄的除外)购买了社保。
     ②员工公积金执行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合计 829 人,已购买住房公积金的人数为 590
人,占比 74.59%。剩余员工未缴纳公积金的主要原因如下:部分员工为新入职员工,
未满试用期;部分员工为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部分员工为农村户籍员工,公司提供
免费住宿,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
     公司向员工积极宣传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努力推广全面实施住
房公积金制度,但由于公司农村户籍的员工人数较多,该部分员工在户籍地拥有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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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自建住房,缴纳城镇住房公积金的意愿较低,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 号)相关规定,国家
未强制城镇企业为农村户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全部符合条件员工缴纳公积金的情形,项目组已取得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发行人报告期不
存在违法违规和行政处罚的证明以及发行人出具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缴纳的承诺,以上情形对发行条件不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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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告期内员工社保、公积金缴存比例情况
     2017 年公司员工社保、公积金缴存比例情况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主体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         (%)                         (%)        纳(%)        (%)         (%)         (%)         (%)             (%)
中旗母公司       13.00         8.00           0.90            0.50          0.20         4.00          1.50          0.50        5.00-12.00        5.00-12.00

                                           0.80(由 1.00
佛山市标准       13.00         8.00                           0.50          0.20         4.00          1.50          0.50        5.00-12.00        5.00-12.00
                                           下浮 80%)

广州分公司       14.00         8.00           0.60            0.48          0.20         7.00          2.00          0.85        5.00-12.00        5.00-12.00

                                           0.55(由 1.10
                                                           0.48、0.64、
广州市标准       14.00         8.00                                         0.20         7.00          2.00          0.85        5.00-12.00        5.00-12.00
                                           下浮 50%)         0.80

     2018 年公司员工社保、公积金缴存比例情况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主体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          (%)         (%)         (%)          (%)          (%)         (%)         (%)         (%)           (%)
 中旗母公司         13.00          8.00         0.90          0.50              0.20        4.00          1.50          0.50        5.00-12.00      5.00-12.00
                                              0.80(由
 佛山市标准         13.00          8.00       1.00 下浮       0.50              0.20        4.00          1.50          0.50        5.00-12.00      5.00-12.00
                                               80%)



                                                                           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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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分公司         14.00       8.00       0.60         0.48              0.20     7.00        2.00       0.85     5.00-12.00     5.00-12.00
                                         0.55(由
                                                     0.48、0.64、
 广州市标准         14.00       8.00     1.10 下浮                        0.20     7.00        2.00       0.85     5.00-12.00     5.00-12.00
                                          50%)         0.80

   天津东弘         19.00       8.00       1.30         0.50              0.50     9.00        2.00       0.50       5.00            5.00
 天津市静海
                    19.00       8.00       1.30         0.50              0.50     9.00        2.00       0.50     5.00-12.00     5.00-12.00
   区标准

     2019 年公司员工社保、公积金缴存比例情况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主体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        (%)      (%)        (%)          (%)       (%)       (%)      (%)      (%)          (%)
 中旗母公司         13.00       8.00       0.83         0.32              0.20     3.50        1.50       1.00     5.00-12.00     5.00-12.00
 佛山市标准         13.00       8.00       0.70         0.32              0.20     3.50        1.50       1.00     5.00-12.00     5.00-12.00
 广州分公司         14.00       8.00       0.90         0.80              0.20     5.50        2.00       0.85     5.00-12.00     5.00-12.00
                                         0.55(由
                                                     0.48、0.64、
 广州市标准         14.00       8.00     1.10 下浮                        0.20     5.50        2.00       0.85     5.00-12.00     5.00-12.00
                                                         0.80
                                          50%)
   天津东弘         16.00       8.00       1.30         0.50              0.50     9.00        2.00       0.50       5.00            5.00
 天津市静海
                    16.00       8.00       1.30         0.50              0.50     9.00        2.00       0.50     5.00-12.00     5.00-12.00
   区标准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比例符合各地政府的相关规定。




                                                                     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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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行人在册员工的变动情况,包括员工人数、结构、职工薪酬的变动,
该等变动与发行人业务发展及业绩的变动是否一致。
     (1)核查程序
     项目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员工花名册;
     ②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月的员工工资统计表;
     ③取得发行人报告期末在册员工的超龄员工、农村户籍员工的身份证件;
     (2)核查结果
     ①员工人数变动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员工人数(人)                                  829                        899                       855

     ②员工专业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员工专业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专业结构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管理人员                 87          10.49                 91             10.12            87            10.18
  生产人员             600             72.38                674             74.97        648               75.79
  销售人员                 46           5.55                 31              3.45            35             4.09
研发技术人员               96          11.58                103             11.46            85             9.94
   合计                829            100.00                899            100.00        855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专业结构无明显变动。
     ③员工学历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员工学历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学历结构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大学本科及以上             40               4.83                48          5.34      37                4.33
     大专学历                63               7.60                58          6.45      61                7.13
     大专以下              726               87.58            793            88.21     757             88.54
       合计                829           100.00               899           100.00     855            100.00




                                                 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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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学历结构无明显变动。
     ④员工年龄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员工年龄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年龄结构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30 岁及以下           191           23.04           206           22.91          188             21.99
  31-40 岁            317           38.24           314           34.93          279             32.63
  41-50 岁            248           29.92           295           32.81          305             35.67
51 岁及以上            73            8.81               84         9.34          83               9.71
    合计              829            100            899             100          855              1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年龄结构无明显变动。
     ⑤职工薪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职工薪酬变动情况如下:

             年份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人均薪酬(万元)                                 8.30                     8.02                    6.80
薪酬总额(万元)                             8,137.22               8,297.94                6,278.5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52,830.05             56,439.90               54,156.58
    注:以上人均薪酬和薪酬总额包含公司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人均薪酬由当年薪酬总额
除以当年月均职工人数所得。
     报告期内,发行人职工薪酬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2018 年,发行人的薪酬总额上升幅度较大是因为 2018 年天津东弘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管理人员人数增加;2018 年发行人新招了骨干管理人员以及高明二
厂的使用使得基层管理人员有所增加。
     2018 年的平均薪酬上升幅度较大是因为:发行人 2018 年公司新招了骨干管
理人员,该部分员工的薪酬水平较高;发行人自 2018 年开始,受社会人均工资
上涨影响,发行人报告期人均薪酬持续增长。

     (六)关于劳务派遣。请说明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情况、劳务派遣比例,具
体情况(包括人数、岗位、相关薪酬)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请结合当地劳务市场的工资水平说明发行人
劳务派遣员工的薪酬水平是否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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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核查程序
    项目组执行了以下程序:
     (1)取得并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劳务派遣供应商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凭证;
     (2)取得并核查报告期内向发行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供应商劳务派遣资
质;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方式,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
劳务派遣供应商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
     (4)取得并核查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劳务派遣供应商向发行人派遣的用工名
单及岗位分布统计表;
     (5)取得并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劳务派遣的员工工资表;
     (6)对发行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采购劳务派遣服
务的原因、选定劳务派遣方的方式、劳务派遣人员在发行人处从事的具体工作和
岗位等相关情况。
    2、核查结果
    (1)报告期发行人向其他公司采购劳务派遣服务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用工的需求持续增加,一方
面,公司通过招聘不断增加生产经营所需的员工数量以满足日常生产运营,另一
方面,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的变化、临时工作岗位的需求,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补
充临时用工缺口。公司主要采用劳务派遣工在压机线、磨机线等生产班组中参与
投料、配料、包装等辅助性的生产工作及车间生产后包装等后续工作。
     各年劳务派遣人员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平均劳务派遣人数(人)                 66               51                 18
   平均用工总人数(人)              1,029           1,091                  934
          比例(%)                   6.41            4.68                  1.93

    注:上述平均人数为各月用工人数的算数平均数。
    (2)劳务派遣服务提供方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合作的 2 家劳务派遣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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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佛山市顺德区爱索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爱索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606694770527G
    代码
  注册资本                                   38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9-09-25
 法定代表人                                         李曦曦
  注册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路 41 号顺德创意产业园 C 栋 50
               劳务派遣业务;教育咨询服务、企业培训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室
  经营范围     内外清洁服务、企业后勤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装卸搬运服务(不含运
                                           输服务)。
  股权结构                                   李曦曦持股 100%
劳务派遣经营             编号:440606140005    许可经营事项:劳务派遣业务
许可证内容                          有效期限:2017.3.31-2020.3.30

     ②广州圣菲可人力资源外包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州圣菲可人力资源外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1165760387655
    代码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1-06-15
 法定代表人                                          刘康
  注册地址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111 号主楼 401 房
               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服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
               人才测评;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人才培训;人才租赁;
               人才择业咨询指导;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家庭服
               务;教育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
  经营范围     翻译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软件开
               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人力资源
               外包;劳务承揽;接受委托从事劳务外包服务;业务流程外包;以服务外包
               方式从事职能管理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以及人力资源服务和管理;仓储咨询
                   服务;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业
  股权结构                         广州闪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劳务派遣经营             编号:440116130012    许可经营事项:劳务派遣业务
许可证内容                         有效期限:2019.12.03-2022.12.02

     项目组已取得上述公司的营业执照、劳务派遣许可证。
    (3)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水平
     发行人对劳务派遣员工及正式员工实行同工同酬政策。发行人报告期劳务派
遣员工和正式员工的薪酬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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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月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薪酬               4,945.48          4,860.79           4,589.98

   同岗正式员工平均薪酬               4,894.64          4,822.56           4,577.16
佛山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
                                              -         4,774.75           4,400.33
        平均工资
    注:2019 年佛山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尚未公布。
    公司主要采用劳务派遣工参与投料、包装等辅助性的生产工作。
     报告期发行人劳务派遣员工个人月均薪酬与发行人正式员工相近,发行人按
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公司同类岗位的劳动者给予相同的劳动待遇
及报酬,发行人劳务派遣员工的薪酬水平具有公允性。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均具备劳务派遣资质,报告期内
发行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人数比例均低于 10%,劳务派遣均为临时性、辅助性
岗位,报告期劳派遣人员薪酬与发行人员工同工同酬,发行人报告期使用劳务派
遣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问核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尽职调查中对重点事项采取的核

查过程、手段及方式

     (一)问核中发现的问题

     项目组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内部
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3]346 号)等有关规定,对《关于保荐项
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中所列尽职调查需重点核查事项进行了有效、
合理和谨慎的独立核查。问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经项目组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核查,发现发行人存在部分
关联交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加工服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的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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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蓝波湾                 加工费                -               -            214.15
捷特新建材             加工费                -         102.27               87.15
               合计                          -         102.27             301.30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接受加工服务金额分别为 301.30 万元、102.27 万
元和 0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为 0.83%、0.26%和 0%。
     报告期内,公司石英石台面的生产方式有自主生产和委托加工方式,为弥补
台面自主生产加工能力不足,满足客户及时供货、快速服务、节省运费等需要,
公司会选择合格台面加工外协供应商,协助公司加工台面。报告期内,公司向蓝
波湾和捷特新建材采购加工服务符合公司经营需求,交易具备合理性。
     ①与蓝波湾关联采购交易价格公允性分析
     2017 年,公司向蓝波湾采购加工服务,交易金额为 214.15 万元,占当期营
业成本的 0.59%,交易金额及占比较小。
     台面加工费价格影响因素很多,与不同客户的需求有关,与加工规模数量、
加工形状复杂程度、质量要求高低、价格是否包含辅材、是否包含运费和安装费、
交货时间以及加工厂当地的人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有关。
     2017 年,蓝波湾的平均加工单价 94.19 元/延米,可比非关联方的平均加工
单价为 67.03 元/延米至 161.75 元/延米。公司向蓝波湾采购的加工服务价格处于
同期可比非关联方交易价格区间,定价具有公允性。
     ②与捷特新建材的关联采购价格公允性分析
     2017 年至 2018 年,捷特新建材提供的服务为台面加工服务,采购金额分别
为 87.15 万元和 102.27 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24%和 0.26%,交
易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2017 年,捷特新的加工单价为 149.18 元/延米,可比非关联方的平均加工单
价为 67.03 元/延米至 161.75 元/延米,捷特新建材交易价格处于可比非关联方的
价格区间;2018 年,捷特新的加工单价为 152.44 元/延米,可比非关联方的平均
加工单价为 62.05 元/延米至 150.67 元/延米。2017 年至 2018 年,捷特新建材的
交易价格较高,是因为捷特新建材的加工服务包含了辅材、运输费且产品工艺较
为复杂。


                                  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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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捷特新建材的加工服务交易价格与可比非关联方的差异较小,定
价具有公允性。
     (2)销售商品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的销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蓝波湾                       板材                        -                -           1,842.85
深圳乐居万家                 板材                        -                -               2.59
蒋晶晶                       台面                   0.40                  -                   -
                   合计                             0.40                  -           1,845.44

     报告期,公司向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1,845.44 万元、0.00 万元、0.40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1%、0.00%、0.00%。
     ①蓝波湾关联交易合理性及公允性分析
     蓝波湾向公司采购板材用于销售或加工成台面销售给其客户。蓝波湾主要产
品销售毛利率和公司板材的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年度                销售内容      向蓝波湾的销售毛利率 同期板材销售毛利率
     2017 年                   板材                          35.10%                    34.91%

     公司 2017 年销售给蓝波湾的产品毛利率为 35.10%,同期公司板材整体销售
毛利率为 34.91%,差异较小,销售价格具备公允性。
     ②深圳乐居万家关联销售合理性及公允性分析
      2017 年度,深圳乐居万家因业务需要向公司采购板材用于客户销售,交易
金额为 2.5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不足 0.01%,交易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公司销
售给深圳乐居万家的产品销售平均价格为 184.76 元/平方米,与同期同类产品非
关联销售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销售价格公允。
     ③蒋晶晶关联销售合理性及公允性分析
      2019 年度,蒋晶晶因家庭装修需要向公司购买台面,交易金额为 0.40 万元,
交易价格为公司规定的员工内部购买价格,销售价格公允。
     (3)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3-2-56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科目             关联方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预付款项         捷特新建材                          -                    -                 4.27
     其他应付款           周军                            -                    -            585.41
     预收账款          无锡中鑫                    19.35                       -                    -

       (4)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40.05               251.79                102.19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以下关联担保,具体如下:
                                 最高担保
序                                                            担保
         债权人      债务人        余额        担保人                    担保范围            状态
号                                                            类型
                                 (万元)
                                                                     债务人与债权人在
                                                                                           已 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中行佛山分     中旗                      周军                                       2020 年
1                                 7,000.00                    保证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行             新材                      孙亮                                       4 月解
                                                                     期间发生的全部债
                                                                                           除
                                                                     务
                                                                     债务人与债权人在
                                                                                           已 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中行佛山分     中旗                                                                 2020 年
2                                 7,000.00     胡国强         保证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行             新材                                                                 4 月解
                                                                     期间发生的全部债
                                                                                           除
                                                                     务
                                                                     债务人与债权人在
                                                                                           已 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
       农行佛山高     中旗                                                                 2020 年
3                                 8,000.00      周军          保证   至 2020 年 5 月 15
       明支行         新材                                                                 4 月解
                                                                     日期间发生的全部
                                                                                           除
                                                                     债务

       经项目组核查,上述关联交易均存在合理性及必要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在尽职调查中对重点事项采取的核查过程、手段及方式

       1、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1)核查范围:报告期内前十大供应商和客户。
       (2)核查方法:
       ①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主要供应商、客户的基本信息,重
点关注股东、法定代表人及董监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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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取得主要供应商、客户的工商机读资料;
     ③对主要供应商、客户进行函证;
     ④对主要供应商、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其生产经营场地,访谈企业负责
人。
       2、发行人环保情况
     ①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经营场地,重点关注各种污染物的处理措施;
     ②通过网络查询是否存在发行人环保违规方面的媒体报道;
     ③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所有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和验收批复
     ③实地走访环保主管部门,并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
       3、发行人披露的关联方
     ①访谈发行人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发行人及相关
股东、董监高如实填写《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查情况表》;
     ②走访主要客户、供应商,评估发行人是否存在欠缺商业理由的不合理交易,
核查是否存在潜在的关联方;
     ③通过查看发行人的企业信用报告,调查发行人的关联方;
     ④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主要供应商、客户的股东、法定代
表人及董监高情况,关注是否存在与发行人有关联的情况;
     ⑤取得主要客户、供应商出具的无关联关系声明。
       4、发行人的销售收入
       ①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以及主要新增客户,核查发行人对上述客户
的销售金额的真实性;
       ②核查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
       ③核查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5、发行人的销售成本
       ①走访重要供应商,核查公司当期采购金额和采购量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②核查重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及其波动情况;
       ③核查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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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行人的期间费用
     查阅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明细表,核查期间费用的完整性、合理性,以及存
在异常的费用项目。
     7、发行人违法违规事项
     (1)核查范围:工商、税收、劳动、社保、海关、环保等有关部门。
     (2)核查方法:
     ①取得工商、税收、劳动、社保、环保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发行人无违法违规
证明;
     ②走访工商、税收、劳动、社保、海关、环保等有关部门,了解和确认发行
人报告期内是否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8、发行人涉及的诉讼、仲裁
     (1)核查范围:发行人注册地、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
     (2)核查方法:
     ①发行人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
     ②调取并复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涉及的诉讼案件的相关文件;
     ③互联网搜索有关发行人的新闻信息,了解是否存在诉讼和仲裁事项。

      五、内核委员会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收入。(1)发行人 2019 年收入下滑,请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原因及未来趋势;(2)2019 年收入下降而年末应收账款却出现较大增长的原因
及合理性;(3)结合下游客户业绩增长情况等,说明 2019 年第四季度收入较前
三季度大幅增长,并较去年同期存在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受美国“双反”
政策的影响,发行人外销收入下降,请检查相关核查程序是否充分;(5)请核
查新冠疫情、下游行业景气度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及 2020 年业绩预测情况,并
做好充分信息披露。
     【回复】
     1、发行人 2019 年收入下滑,请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分析原因及未来趋势
     (1)2019 年收入下滑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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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销        43,491.04        82.32%    41,688.88           73.86%   41,111.08     75.91%
    外销         9,339.01        17.68%    14,751.02           26.14%   13,045.50     24.09%
    合计        52,830.05    100.00%       56,439.90      100.00%       54,156.58    100.00%

     发行人 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8 年下降 3,609.85 万元,主要是外销收入
下降所致,因美国对中国石英石产品实施反倾销政策,2019 年外销收入较 2018
年下降 5,412.01 万元,其中 2019 年板材收入较 2018 年下降 6,312.77 万元,主要
是外销板材收入下降所致,2019 年外销板材收入较 2018 年下降 4,795.75 万元,
内销板材收入下降 1,517.02 万元。
     ①外销板材收入
     外销板材收入下降主要受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影响。外销收入中板材收入占比
较高,2019 年因美国对中国石英石产品实行反倾销政策,对出口业务影响较大,
外销板材收入下降较多。
     ②内销板材收入
     2019 年内销板材收入小幅下降 1,517.02 万元,主要是部分主要客户的板材
需求量下降。
     A.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部分客户橱柜零售业务下滑
     行业周期方面,据中国建筑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 年我国厨柜市场销
售额为 2,514 亿元,年增长率约为 4%,2017 年销售额约为 2,700 亿元,年增长
率约为 7%,增长趋势较为平稳。2017 年以来,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进入调控周
期,行业增长方式也从传统的扩张式增长逐步转向注重发现并满足消费者的个性
化需求,部分下游客户的橱柜零售业务增速放缓,公司第一大客户厦门金牌 2019
年的橱柜国内零售业务有所下滑,使得其 2019 年向公司采购的板材金额较 2018
年下降了 776.70 万元。
     B.市场竞争
     市场竞争方面,目前,从事人造石生产的企业数量众多,不同企业之间的竞
争力差距较大。只有少数几家企业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拥
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优质的销售渠道,市场竞争力较强。简单花色的板材市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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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较激烈,花纹板、细颗粒单色等复杂花色的板材只有少数几家具备较强的自主
研发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的企业有能力生产,近年来,发行人花纹板等复杂花色
的板材收入占比增加。因公司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优质的销售渠道,市场竞争
力较强,定价较高。由于简单花色的板材市场竞争者较多,而公司的产品档次较
高,定价较高,因此,对大颗粒单色板等简单花色板材需求量较多的部分客户会
选择向其他厂家采购。
     (2)未来趋势
     ①内销
     2017 年以来,橱柜市场行业增长方式从传统的扩张式增长逐步转向注重发
现并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橱柜市场整体保持增长趋势。2019 年内销的板
材销量(板材销售数量包括台面销售形成的销售部分)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
     ②外销
     美国对中国石英石产品实行反倾销政策的事件始于 2018 年底,影响已全面
体现在发行人 2019 年业绩,反倾销政策大幅降低了公司对美国市场的出口销售,
发行人销往美国地区的收入自 2018 年的 5,665.46 万元下降至 2019 年的 1,433.90
万元,未来不会有更多影响;
     为应对美国的反倾销政策,公司开发新产品玻璃板用于出口,该产品可规避
美国针对石英石产品实行的反倾销政策,2019 年销往美国的玻璃板收入为
1,131.67 万元;
     公司积极开拓境外其他区域的市场,境外其他区域的销售额有所增长。公司
积极开发新客户,2019 年末外销客户的在手订单与 2018 年末相比有所增长。境
外新客户的开发填补了美国市场销售额下降的影响,美国对中国石英石产品实施
反倾销政策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预计影响较小。
     ③2020 年订单及收入
     2020 年 1-4 月,公司收到的订单金额与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4 月            2019 年 1-4 月
            内销                            6,647.75                  6,983.75
            外销                            3,056.26                  2,891.78
            合计                            9,704.01                  9,87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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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新冠”疫情影响,客户及发行人的复工时间均迟于以往年度,而订单金
额与上年基本持平,在手订单较充足。
     2020 年 1-4 月,公司实现的收入与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4 月                        2019 年 1-4 月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销售收入                   11,024.28                     -6.73%              11,819.51

     2020 年 1-4 月销售收入累计为 11,024.28 万元,较 2019 年销售收入下降了
6.73%。2020 年的销售收入下降是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和下游客户
2020 年第一季度不同程度上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导致公司的 2020 年 1-3 月
销售收入下滑较明显。但 2020 年 3 月中旬开始,发行人及其下游客户逐渐开始
复工复产,收入增长较为明显。
     综上,公司 2020 年度收入出现大幅下降的风险较小。
     2、2019 年收入下降而年末应收账款却出现较大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余额                          7,032.58                 5,144.53              5,282.17
营业收入                             52,858.36                56,510.53           54,178.43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                  13.30%                    9.10%                 9.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5,282.17 万元、5,144.53 万元和
7,032.58 万元,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主要是因为 2019 年第四季度
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2019 年第四季度收入同比上年同期增长 1,531.40 万
元,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上升。

     3、结合下游客户业绩增长情况等,说明 2019 年第四季度收入较前三季度
大幅增长,并较去年同期存在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公司分季度收入分别为 9,007.70 万元、11,826.65 万元、13,645.38
万元和 18,350.32 万元,2019 年第四季度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531.40 万元。人
造石英石产品的市场需求受到下游定制厨柜、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春季属于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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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住宅装修的淡季,秋冬季则属于装修旺季,因而人造石英石下半年的市场需求
通常高于上半年。
     2019 年第四季度收入较第三季度增长了 4,704.94 万元,主要是金牌厨柜、
司米厨柜、好莱客、博洛尼等主要客户的收入均有所增长,上述公司中大多数为
上市公司,根据查阅主要上市公司客户 2019 年报,其 2019 年第四季度收入均较
其他季度有所增长,发行人的收入受下游客户的需求影响相应增长。
     相较 2018 年第四季度,2019 年第四季度收入增长 1,531.40 万元,主要来源
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曲美家居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定制分公司、惠州好莱客集成家居有限公司、MATPLAZA INC 和 WK
Marble & Granite Pty Ltd 的收入增长,上述公司中部分公司近年与发行人的交易
额逐年增长,MATPLAZA INC 和 WK Marble & Granite Pty Ltd 为发行人 2019 年
新增客户,随着合作关系的稳定,交易量逐渐增大。
     因此,2019 年第四季度收入的增长具有合理性。
       4、受美国“双反”政策的影响,发行人外销收入下降,请检查相关核查程
序是否充分;
     因美国对中国石英石产品实施反倾销政策,2019 年外销收入较 2018 年下降
5,412.01 万元。
     针对上述事项,项目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网络检索美国对中国石英石产品实行反倾销政策的相关信息;
     (2)对公司管理层和销售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外销业务的变化;
     (3)获取报告期内银行账户开户清单和银行对账单,抽取外销相关大额银
行流水记录与银行日记账进行交叉核对;同时,对于外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
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报关单、销售发票、
等;
     (4)对报告期内各期主要外销客户视频访谈,了解客户业务经营情况以及
与公司的交易情况;
     (5)对报告期内各期主要外销客户发函,确认报告期内与发行人的交易金
额。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2019 年发行人外销收入下降主要是因美国 2018 年 11
月开始针对来自中国的石英石产品实行贸易双反政策导致,外销收入下降具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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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外销收入真实。
     5、请核查新冠疫情、下游行业景气度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及 2020 年业绩
预测情况,并做好充分信息披露。

     2020 年 1-4 月销售收入和 2019 年同期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销售收入                   11,024.28                 -6.73%          11,819.51

     2020 年 1-4 月销售收入累计为 11,024.28 万元,较 2019 年销售收入下降了
6.73%。2020 年的销售收入下降是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和下游客户
2020 年第一季度不同程度上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导致公司的 2020 年 1-3 月
销售收入下滑较明显。但 2020 年 3 月中旬开始,发行人及其下游客户逐渐开始
复工复产,收入增长较为明显。根据上述在手订单金额,公司在手订单较 2019
年同期下降了 3%,下降幅度较小,且恢复较快。
     经项目组访谈销售人员,根据目前销售情况、复工情况及石油价格下降,预
计 2020 年净利润与 2019 年同期对比,出现大幅下降情况可能性较小。
     发行人已于招股书中提示相关风险:“……全球经济放缓及新冠肺炎疫情可
能对制造业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如果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波
动较大,影响了下游行业的需求,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的影响,进而影
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关于毛利率。在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有所波动,请结合市场竞争
情况和原材料价格走向分析未来趋势和持续性。
     【回复】

     1、市场竞争情况
     2010 年以来,得益于人造石英石的性能优势和下游房地产、定制厨柜等行
业的扩张,人造石英石行业也呈现快速发展的局面。人造石行业巨大的市场空间
迅速吸引了较多的市场进入者,目前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市
场竞争较为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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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从事人造石生产的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是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力差
距很大。只有少数几家企业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拥有良好
的品牌形象和优质的销售渠道,市场竞争力较强。而大多数同类企业规模偏小,
缺乏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这些企业在没有建立自有品牌和稳定的销售
渠道的情况下,难以迅速提升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只能依靠低价在
低端市场占据一席之地,因而低端市场的竞争环境则更为激烈,生存空间较小。
     发行人的生产研发能力及客户资源均较强,竞争能力较强,产品毛利率较高,
具有可持续性。
     2、原材料价格走势
     2019 年以来,因原油价格下跌,主要原材料不饱和树脂的采购单价也有所
下降。2016 年以来,原油指数和不饱和树脂的价格走势如下:




     如上表所示,2018 年不饱和树脂价格有所上涨,2019 年有所下降。目前树
脂价格处于低位,产品毛利率较高。依上表的趋势图所示,自 2016 年至今,2018
年的树脂价格处于较高位,受新厂产量低和树脂价格较高的影响,发行人 2018
年综合毛利率为 29.45%。因此,在新厂产量持续提升的前提下,若未来树脂价
格回升至 2018 年的水平,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产品毛利率依然能保持接近
30%的水平,发行人产品毛利率水平能得到保证。

     (三)关于期间费用率。发行人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的平均水平,请核实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核查程序是否充分,是否存在
体外垫支成本费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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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发行人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原
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本益新材          销售费用率        未披露            2.73%             2.30%
 (831810)        管理费用率        未披露           11.08%             8.18%

 惠达卫浴          销售费用率         9.43%            9.94%             8.38%
 (603385)        管理费用率         6.02%            5.97%             4.73%

 海鸥住工          销售费用率         5.69%            3.28%             3.06%
 (002084)        管理费用率         6.86%            7.86%             7.32%

 凯伦股份          销售费用率        11.38%           12.68%            12.48%
 (300715)        管理费用率         4.70%            5.21%             5.12%

 东方雨虹          销售费用率        11.80%           12.09%            11.47%
 (002271)        管理费用率         5.32%            6.53%             8.20%
                   销售费用率         9.58%            8.14%            7.54%
 行业平均值
                   管理费用率         5.73%            7.33%            6.71%
                   销售费用率         4.23%            4.14%             4.61%
     发行人
                   管理费用率         4.08%            4.24%             5.30%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因为,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除本益新材外,宣传促销费较高,且在各地设有营销中心或直营店,导
致销售费用率高于发行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因为:①报告期
内,海鸥住工和东方雨虹存在企业收购合并事项,凯伦股份存在债券融资事项,
导致上述公司的中介咨询费较高;②惠达卫浴租用外部仓库存放货物,仓储费和
租赁费较高。
      2、相关核查程序是否充分,是否存在体外垫支成本费用的情形。

      针对上述事项,项目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根据发行人账面费用计算销售、管理费用率,进行分析性复核,并与
同行业进行对比,确认相关费用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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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取得发行人各项费用明细表,根据报告期内各项费用的构成具体进行
分析性复核程序,核实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
    (3)针对报告期各项费用发生额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性复核,判断其变动
的合理性;针对报告期各项费用主要项目发生额占其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析性复
核,判断变动的合理性;
    (4)获取相关费用服务合同,检查具体条款,核实费用的真实完整性;
    (5)根据相关费用的具体内容,核查了相关发票、付款审批表及付款凭证,
核实相关费用确认依据和收款方准确性,核实相关费用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6)针对发行人期间费用的完整性及合理性进行了截止性测试和抽凭测试。
    (7)核查了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银行流水。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发行人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理完整,不存在体外垫
支成本费用的情形。
     (四)关于存货。(1)报告期不饱和树脂的采购单价变动较大,请说明不
饱和树脂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2)发行人主要产
品为定制化产品,报告期期末存货增加,请核实是否与在手订单和业务规模相
匹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1、不饱和树脂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不饱和树脂的采购单价为 8.15 元/kg、8.65 元/kg 和 7.21 元/kg,
2018 年采购均价较 2017 年上升 6.22%,2019 年采购均价较 2017 年下降 16.71%,
不饱和树脂为石油化工产品,价格受原油价格变动的影响。报告期内,经查询公
开市场不饱和树脂市场价格及原油价格的走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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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同花顺

       经比较,发行人树脂的采购均价变化和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以及原油的走势
一致。
       发行人采购均价与华南市场不饱和树脂(191#)报价均价的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华南市场不饱和树脂(191#)报价均价            8,758.92    10,807.59           9,485.65
中旗新材采购平均单价(含税)                  8,169.68    10,064.40           9,530.38
差异                                           589.24        743.19             -44.72
差异率                                          7.32%        6.93%             -0.47%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采购均价与华南市场不饱和树脂(191#)的报价略有差
异,但差异较小。报告期内,采购均价与华南市场报价的差异率分别为-0.47%、
6.93%和 7.32%,差异主要是因为:(1)树脂的型号较多,不同种类的树脂单价
存在差异,同花顺查询到的型号为 191#不饱和树脂,公司使用的型号与该型号
不同;(2)发行人采购量较大,具有谈判优势,供应商一般会给予价格优势;(3)
数据库查询的价格一般为初次对外报价,一般实际成交会低于对外报价。
       综上,发行人的树脂采购单价与市场报价不存在重大差异。
       2、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定制化产品,报告期期末存货增加,请核实是否与在
手订单和业务规模相匹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存货与订单和业务规模的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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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报
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6,491.67 万元、6,685.42 万元和 7,204.54 万元,
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较短,除常规畅销产品外无需常备大量库存。2019 年末存
货账面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573.30 万元,其中发出商品增加 1,004.93 万元,主
要系 2019 年 12 月订单数量增加,尚未确认收入的发出商品余额增加,发出商品
均有对应的订单支撑。
     各存货构成及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①原材料
     公司根据板材生产计划并结合材料的特性及价格波动情况相应制定原材料
采购计划。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余额分别为 1,580.37 万元、1,430.80 万元和
1,266.05 万元,变动较小。
     ②委托加工物资
     人造石英石台面是人造石英石板材的深加工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公司采
用自行生产为主、委托加工为辅的生产方式。委托加工物资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
加工成台面而耗用的板材、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报告期各期末,委托加工物资余额分别为 0.39 万元、17.76 万元和 102.08 万元,
金额较小。2019 年末委托加工物资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 2019 年末工程订单增多,
工程订单所需的台面主要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加工。
     ③发出商品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已出库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 2,399.97 万元、2,318.17 万元和 3,323.09 万元,在存货
余额中占比分别为 35.29%、33.19%和 43.97%。2019 年末发出商品余额较高,主
要是因为 2019 年末国内客户的订单量增加,发出商品有所上升。
     ④在产品、库存商品
     在产品系尚未完成生产的板材及台面,库存商品主要为已完工入库的板材。
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和库存商品余额合计分别为 2,820.39 万元、3,217.20 万元
和 2,866.01 万元。因部分大客户的订单交货期较短,公司根据板材预计销售情况
适当备货,发行人的生产计划依据订单情况和安全库存制定。报告期各期末,在
产品和库存商品的余额变动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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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末的在手订单金额对应的存货成本占存货余额的比例为 78.06%,
2018 年末为 79.93%,比例较接近。
     2019 年末存货增加与在手订单和业务规模相匹配。
     (2)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发行人期末存货的库龄较短、存货周转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
分别为 5.29 次、5.78 次和 4.60 次。2019 年存货周转率下降是因为 2019 年末订
单增多,期末发出商品金额较大。总体而言,公司存货周转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存货周转较快。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占存货余额比
例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存货余额        尚未披露             4,342.38           2,174.85
 本益新材
                跌价准备        尚未披露                    -                  -
 (831810)
                跌价计提比例    尚未披露               0.00%              0.00%
                存货余额            70,042.60      73,327.26          70,438.04
 惠达卫浴
                跌价准备             1,780.50         732.90             881.40
 (603385)
                跌价计提比例           2.54%           1.00%              1.25%
                存货余额            61,157.63      41,609.86          44,014.02
 海鸥住工
                跌价准备             2,702.48        2,593.70           2,376.84
 (002084)
                跌价计提比例           4.42%           6.23%              5.40%
                存货余额            12,678.82        8,056.36           4,125.44
 凯伦股份
                跌价准备                    -               -                  -
 (300715)
                跌价计提比例           0.00%           0.00%              0.00%
                存货余额           203,353.84     218,121.99         151,876.11
 东方雨虹
                跌价准备             1,708.62         893.17            1,007.99
 (002271)
                跌价计提比例           0.84%           0.41%              0.66%
   平均值       跌价计提比例           1.95%          1.53%              1.46%
                存货余额             7,557.23        6,983.93           6,801.12
    公司        跌价准备               352.68         298.51             309.45
                跌价计提比例           4.67%           4.27%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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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表可见,发行人存货跌价减值准备计提比例高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值,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谨慎、充分。
     (五)以经审计的公司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 400,620,442.89 元
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6,8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股份有限公司的
注册资本为 6,800 万元,未折股净资产余额 332,620,442.89 元计入资本公积
金。请说明股改时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已缴
纳。
       【回复】
     根据《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
41 号):“一、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
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
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
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
得额。”

       因发行人是以经审计后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股改前后未增加注册资本,且
未使用净资产评估值折股(即出资资产可视为原价转让,股东无所得),因此非
货币资产出资应纳税所得额为 0(即非货币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资产转让收入-
账面净资产原值=0),故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
资本公积,个人股东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

     2020 年 6 月,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出具证明:“整体变更前中
期有限注册资本 6,800 万元,变更后中旗新材注册资本即股本为 6,800 万元。中
旗新材股改过程中不涉及使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
形,中旗新材发起人股东不存在因股改而产生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情形”。

     因发行人折股前后的注册资本没有发生变化,股改时的自然人未缴纳个人所
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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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股改时全体自然人发起人出具《承诺函》:“如果
主管税务机关因此向本人追缴个人所得税、征收滞纳金,或向中旗新材罚款的,
本人愿意依法补缴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等全部费用,保证中旗新材不会因此遭受
任何损失。”
     (六)请核查 2008 年发行人实物增资的依据是否充分
     【回复】

     2008 年 2 月,中旗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1,100 万元,其中,原股东以实物(设
备)经评估作价出资 620 万元,新股东以货币出资 480 万元。周军、胡国强、江
鸿杰本次用于出资的设备系其本人以自有资金购买,均用于广州色丽石生产。因
资料保管不善造成本次出资设备的合同和付款凭证遗失。
     为了保障出资更加规范,2014 年 7 月,经股东会同意,原股东周军自愿以
其对中旗有限拥有的 620 万元债权投入公司,其中,周军投入 269.60 万元、代
胡国强和江鸿杰分别向中旗有限投入 262.40 万元、88 万元,补充投入全部计入
中旗有限的资本公积。2014 年 7 月 1 日,中旗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原股东向中
旗有限补充投入事宜,全体股东确认股东之间不存在出资纠纷。
     项目组就 2008 年发行人实物增资的依据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项目组履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查阅了广州色丽石自成立至本次增资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
年度审计报告,查阅了相关实物资产的购置发票、财务记账凭证,现场查看了实
物资产的状况,访谈了周军、胡国强、江鸿杰并取得三人出具的确认。
     2、项目组的核查情况如下:
     (1)原股东投入的设备真实存在,为中旗有限生产经营使用。
     (2)本次增资前,中旗有限的经营规模较小,截至 2007 年 12 月末的总资
产为 305.81 万元、净资产为 102.79 万元、营业收入为 40.98 万元、净利润为 2.78
万元,在增资时点,中旗有限不具备购买 620 万元实物资产的能力。
     (3)中旗有限设立前,原股东均从事其他经营,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具备
购买 620 万元实物资产的资金实力。
     (4)经访谈原股东及其确认,本次增资的设备系原股东以自有资金购买投
入中旗有限。本次增资引入新股东,新股东对于原股东出资的设备系原股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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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实予以认可。股东之间对该项事实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5)为了保障出资更加规范,原股东周军于 2014 年 7 月以对中旗有限的
620 万元债权补充投入公司计入资本公积,并经立信会计师验资复核。
     3、项目组的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实物出资,股东已出资到位,且是足额的,但股东证明实物资产是本人
所有的证据不完整,为了保障出资规范而进行了补充投入。对于补充投入的债权
形成过程,项目组进行了专项核查,会计师也进行了验资复核并出具了报告,相
关债权是真实的。
     项目组认为,中旗有限本次增资时,股东用作出资的实物资产由股东以自有
资金购置,为了保障出资更加规范,原股东向公司进行了补充投入,且相关股东
周军、江鸿杰、胡国强出具了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函。因
此,发行人股东周军、江鸿杰、胡国强本次以实物出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
市不会构成法律障碍。

       六、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

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2013)46 号要求进行的核查情况

     (一)收入方面

     本保荐机构从以下方面核查了发行人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核查
     核查问题:发行人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是否符合行业和市场同期的变化情
况。
     核查程序及方式:项目组通过查阅发行人的业务合同、账簿明细、收入确认
凭证、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附注中的收入分部信息等资料,了解并获取了发行人报
告期内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将其收入变化情况与同期行业发展状况、可比公司
收入变化趋势等进行比较。
     核查结论:发行人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符合行业和市场同期的变化情况。
       2、主要客户及销售交易的真实性核查
     核查问题: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与新增和异常客户交易的合理性及
持续性,会计期末是否存在突击确认销售以及期后是否存在大量销售退回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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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发行人主要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发行人各期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与销售
合同金额之间是否匹配;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与发行人主要客户是否
匹配,新增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与其营业收入是否匹配;大额应收款项是否能够
按期收回以及期末收到的销售款项是否存在期后不正常流出的情况。
     核查程序及方式:项目组现场走访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及其开户银行,获取
并查阅发行人银行账户开立清单及银行对账单、发行人业务合同、账簿明细及经
客户确认的收入结算凭证等,综合运用抽样、现场检查、分析性复核、实质性测
试等措施对发行人是否存在未入账银行账户、是否存在大额或异常资金流入流
出、期后回款情况、银行流水与账簿明细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等进行细致核查。在
此基础上,项目组协同审计机构实地走访了发行人主要客户,对发行人与客户的
业务合作、销售价格的确定及结算情况等进行了访谈询问,对发行人客户及其交
易的真实性进行了核查确认,并关注了发行人是否存在大额预期未收回应收账
款。
     核查结论:报告期间发行人主要客户构成及其变化符合业务发展实际情况,
主要客户销售金额与销售合同金额匹配,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及新增客户与营业收
入变化情况匹配,不存在会计期末突击确认销售情况或期后回款不正常等情形。
       3、关联交易核查
     核查问题:发行人是否利用与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易实现报告期收
入的增长;是否存在隐匿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核查方式及程序:项目组获取并查阅了主要关联方工商资料、财务报表等资
料,核查关联方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收付、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及资金
拆借等情形,分析复核关联方主要经营状况与财务信息的匹配性及合理性;现场
走访主要关联方经营场所,核查确认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业务往来情况。另外,
项目组还获取了发行人已转让、注销的关联方工商资料,从而对发行人是否存在
隐匿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论:发行人不存在利用与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易实现报告期
收入增长的情形,不存在隐匿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4、收入确认标准的合理性核查
       核查问题:发行人收入确认标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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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发行人合同收入确认时点的恰当性,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
确认收入的情况。
     核查方法及程序:查阅发行人业务合同、账簿明细及收入确认凭证,选取同
行业可比公司,对照会计准则并比较分析发行人收入确认标准的合理性;与审计
机构就收入确认方法进行沟通并确认其合理性。
     核查结论:发行人收入确认标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提前或延迟
确认收入的情况。

     (二)成本方面

     本保荐机构从以下方面核查了发行人成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成本核算方法核查
     核查问题:发行人成本核算方法是否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报告期成本核算的方法是否保持一贯性。
     核查方式及程序: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业务合同、账簿明细及成本核算相关
凭证,对照会计准则分析发行人成本核算的合理性及一贯性;与审计机构就成本
核算方法进行沟通并确认其合理性。
     核查结论:发行人成本核算方法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和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报
告期成本核算方法保持一贯性。
     2、供应商及主要成本核查
     核查问题: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与原有主要供
应商交易额大幅减少或合作关系取消的情况。发行人主要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实际
履行情况。
     核查方式及程序:项目组获取发行人主要成本构成,查阅发行人采购业务合
同及账簿明细,查阅供应商提供的对账单;获取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信息及其工商
资料,并核查至对应的业务合同,通过访谈供应商及相关业务人员等方式,分析
采购的真实性。
     核查结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变动及采购支出符合实际经营情况,成本变动
合理。
     3、成本费用资本化及存货真实性核查
     核查问题:发行人存货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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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入存货项目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情况。发行人存货盘点制度的建立和报
告期实际执行情况,异地存放、盘点过程存在特殊困难或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
存货的盘存方法以及履行的替代盘点程序。
     核查方式及程序:项目组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存货明细及出入库单;结合监
盘、抽盘等方式核查存货核算的合规性及真实性,对发行人存货盘点制度的执行
情况进行检查。
     核查结论:发行人建立了较完善的存货盘点制度并有效执行,不存在将本应
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项目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情况。

     (三)期间费用方面

     本保荐机构从以下方面核查了发行人期间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期间费用构成及变动情况核查
     核查问题: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构成项目是否存在异常或
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及其合理性。
     核查方式及程序:项目组获取并查阅发行人账簿信息,核查发行人期间费用
的构成明细及费率水平,选取可比公司参照数据,综合运用比较分析、趋势分析
及因素分析等方法核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变动的合理性及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
配性;查阅发行人管理层薪酬情况,结合可比分析核查发行人管理人员薪酬水平。
     核查结论:发行人期间费用不存在异常的情形,报告期间变动合理。
     2、期间费用中人工支出核查
     核查问题:发行人员工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及变动趋势与发行人所在地区平
均水平或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差异的合理性。
     核查方式及程序:项目组获取发行人员工名册、工资表及社保缴费证明等资
料,结合因素分析法核查期间费用中人工成本水平及变动的原因,与发行人所在
地区及可比公司相关数据进行比较。
     核查结论:发行人员工薪酬水平及变动趋势合理,不存在与同行业公司平均
水平存在显著差异的情形。

     (四)净利润方面

     本保荐机构从以下方面核查了影响发行人净利润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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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补助核查
     核查问题:核查发行人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合规性及政府补助对发行人
经营成果的影响。
     核查方式及程序:获取发行人的政府补助文件,查阅汇款单位、收款凭证等,
逐项核查政府补助性质、取得方式及时间是否存在异常,对照会计准则核查政府
补助是否满足确认条件,并向申报会计师询问政府补助项目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核查报告期各期政府补助占发行人净利润的比重。
     核查结论:发行人政府补助项目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期间发行
人不存在对政府补助严重依赖的情形。
     2、税收优惠核查
     核查问题:核查发行人税收优惠的内容、金额以及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
     核查方式及程序:保荐机构获取发行人报告期间纳税申报资料、税收优惠备
案资料,逐项核查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类型及金额,对照相关法规依据核查是
否符合享受条件,对照会计准则核查税收优惠是否满足确认条件以及是否存在补
缴或退回可能;核查报告期各期税收优惠占发行人净利润的比重。
     核查结论:发行人报告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条件,会计处理符合会
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期间发行人不存在对税收优惠严重依赖的情形。

      七、相关责任主体承诺的核查

     核查程序:
     1、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2、保荐机构将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内容与《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比照,分析了承诺函的合法性、合理性。
     3、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针对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主要内容,对该等约束措施的及时
性、有效性及可操作性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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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发行人会计师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
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事项均已做出承诺,承诺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内容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若发生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情形,出具承诺的相关责
任主体已提出相应的约束措施,该等约束措施及时、有效,具备可操作性,能够
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八、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核查情况说明

     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业意见时,保荐机构均仔细核查其专业
意见,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与保荐机构
所作判断不存在差异。

      九、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

息的核查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发行人所处行业相关政策等,了解发行人所属行业的市场
容量、发展趋势、主要客户的稳定性及经营情况;取得并查阅了公司大额采购合
同及销售合同,访谈了公司采购、销售等相关人员了解发行人及其主要客户审计
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查询网络公开信息等方法,核查了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
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通过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各季度及全年的财务资料、截
至目前在手订单情况;复核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预计利润情况。

     (一)主要经营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产业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行业周期性、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等均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主
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或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出现
大幅变化;公司主要客户或供应商及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
化;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也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综上,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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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1 年 1-3 月业绩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针对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之财务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225《审阅报
告》,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3,961.68                      42,534.65
非流动资产                                     33,453.81                      32,511.94
资产总计                                       77,415.49                      75,046.60
流动负债                                       10,567.47                      11,021.34
非流动负债                                      2,851.74                       2,883.32
负债合计                                       13,419.22                      13,904.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3,996.28                      61,141.94
少数股东权益                                           -                              -
股东权益合计                                   63,996.28                      61,141.9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2,587.60                       7,440.54
营业利润                                        3,296.32                       2,395.48
利润总额                                        3,294.09                       2,401.92
净利润                                          2,854.34                       2,069.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54.34                       2,069.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
                                                2,813.12                       1,452.72
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5.60                      5,440.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9.38                     -1,382.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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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达到 77,415.49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3.16%,资产规模持续增长,主要源于公司经营利润的积累;公司负债总额为
13,419.22 万元,较上年末下降 3.49%,主要系春季属于商品住宅装修的淡季,相
应材料采购较少,应付账款减少。
     发行人 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587.60 万元,较去年同期营业收入增
长 69.18%;2021 年 1-3 月实现净利润 2,854.34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37.91%,
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2,813.1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93.64%。受国内新冠肺炎疫
情的影响,公司 2020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规模较小,2020 年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
逐步得到控制,公司的日常经营已恢复正常,与境内外客户的业务开展逐步回暖,
因此公司 2021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综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业绩良
好,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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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蕾蕾                李慧红


     项目协办人:
                              郭丽丽


     项目组成员:
                             王艺霖            吴松云        胡    霄



     内核负责人:
                         袁志和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杨卫东



     保荐业务负责人:
                                杨卫东



     保荐机构总经理:
                                 冯鹤年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2-81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附件一:
                     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发行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王蕾蕾            李慧红

 序                                                      核查情况(请在□
         核查事项             核查方式                                      备注
 号                                                      中打“√”)


 一      尽职调查需重点核查事项

                              核查招股说明书引用行业排
         发行人行业排名和行                                                 招股书中未引
 1                            名和行业数据是否符合权威   是√    否 □
         业数据                                                             用行业排名
                              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要求

         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与主要
 2                                                       是√    否 □
         经销商情况           供应商、经销商的关联关系

                              是否取得相应的环保批文,
                              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经营所
 3       发行人环保情况       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的污染   是√    否 □
                              情况,了解发行人环保支出
                              及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受疫情影响,通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专   是否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并
 4                                                       是√    否 □      过邮寄方式查
         利情况               取得专利登记簿副本
                                                                            册

                              是否走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受疫情影响,通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商
 5                            总局商标局并取得相关证明   是√    否 □      过邮寄方式查
         标情况
                              文件                                          册

                                                                            受疫情影响,通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计   是否走访国家版权局并取得
 6                                                       是√    否 □      过邮寄及网络
         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   相关证明文件
                                                                            方式查询

                                                                            不适用,发行人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集                                                 不存在拥有或
                              是否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并
 7       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                              是 □   否 □      使用集成电路
                              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权情况                                                             布图设计专有
                                                                            权的情况

                              是否核查发行人取得的省级                      不适用,发行人
         发行人拥有采矿权和
 8                            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   是 □   否 □      无采矿权和探
         探矿权情况
                              的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                      矿权



                                         3-2-82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是否走访特许经营权颁发部
       发行人拥有特许经营                                                不适用,发行人
 9                           门并取得其出具的证书或证   是 □   否 □
       权情况                                                            无特许经营权
                             明文件

       发行人拥有与生产经
       营相关资质情况(如    是否走访相关资质审批部门
 10    生产许可证、安全生    并取得其出具的相关证书或   是√    否 □
       产许可证、卫生许可    证明文件
       证等)

                             是否走访工商、税收、土地、
 11    发行人违法违规事项    环保、海关等有关部门进行 是√      否 □
                             核查

                             是否通过走访有关工商、公
       发行人关联方披露情
 12                          安等机关或对有关人员进行   是√    否 □
       况
                             访谈等方式进行全面核查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
                             是否由发行人、发行人主要
       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
                             股东、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
 13    责人、高管、经办人                               是√    否 □
                             责人、高管、经办人等出具
       员存在股权或权益关
                             承诺等方式全面核查
       系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    是否走访工商登记机关并取
 14                                                     是√    否 □
       持有发行人股权质押    得其出具的证明文件
       或争议情况

                             是否以向主要合同方函证方
 15    发行人重要合同情况                               是√    否 □
                             式进行核查

                             是否通过走访相关银行等方
 16    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是√    否 □
                             式进行核查

                                                                         不适用,发行人
       发行人曾发行内部职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
 17                                                     是 □   否 □    历史中未发行
       工股情况              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过内部职工股

                                                                         不适用,发行人
       发行人曾存在工会、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                    不存在工会、信
 18                                                     是 □   否 □
       信托、委托持股情况    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托、委托持股情
                                                                         况

                             是否走访发行人注册地和主
       发行人涉及诉讼、仲
 19                          要经营所在地相关法院、仲   是√    否 □
       裁情况
                             裁机构



                                      3-2-83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是否走访有关人员户口所在
       董事、监事、高管、
 20                          地、经常居住地相关法院、   是√   否 □
       核心技术人员涉及诉
                             仲裁机构
       讼、仲裁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
       高管遭受行政处罚、
 21                          谈、登陆监管机构网站或互   是√   否 □
       交易所公开谴责、被
                             联网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立案侦查或调查情况

       发行人律师、会计师
 22                          是否履行核查和验证程序     是√   否 □
       出具的专业意见

                                                                        1、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和《财政部关于
                                                                        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调
                                                                        整报表。

                                                                        2、根据财政部
                             如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计                   于 2017 年度修
                             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                   订《企业会计准
       发行人会计政策和会
 23                          核查变更内容、理由和对发   是√   否□     则第 22 号—金
       计估计
                             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                   融工具确认和
                             影响                                       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调
                                                                        整报表。

                                                                        3、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 入 》
                                                                        ( 2017 年 修
                                                                        订)。




                                       3-2-84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是否走访重要客户、主要新
                             增客户、销售金额变化较大
                             客户等,并核查发行人对客   是√   否 □
                             户销售金额、销售量的真实
 24    发行人销售收入情况
                             性

                             是否核查主要产品销售价格
                                                        是√   否 □
                             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

                             是否走访重要供应商、新增
                             供应商和采购金额变化较大
                             供应商等,并核查公司当期   是√   否 □
                             采购金额和采购量的完整性
 25    发行人销售成本情况
                             和真实性

                             是否核查重要原材料采购价
                                                        是√   否 □
                             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

                             是否查阅发行人各项期间费
                             用明细表,并核查期间费用
 26    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                               是√   否 □
                             的完整性、合理性,以及存
                             在异常的费用项目

                             是否核查大额银行存款账户
                             的真实性,是否查阅发行人
                                                        是√   否 □
                             银行帐户资料、向银行函证
                             等
 27    发行人货币资金情况

                             是否抽查货币资金明细账,
                             是否核查大额货币资金流出   是√   否 □
                             和流入的业务背景

                             是否核查大额应收款项的真
                             实性,并查阅主要债务人名
                                                        是√   否 □
                             单,了解债务人状况和还款
                             计划
 28    发行人应收账款情况

                             是否核查应收款项的收回情
                             况,回款资金汇款方与客户   是√   否 □
                             的一致性

                             是否核查存货的真实性,并
 29    发行人存货情况        查阅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实   是√   否 □
                             地抽盘大额存货


 30    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是否观察主要固定资产运行   是√   否 □
                             情况,并核查当期新增固定



                                      3-2-85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资产的真实性


                               是否走访发行人主要借款银
                                                          是√    否 □
                               行,核查借款情况

 31     发行人银行借款情况     是否查阅银行借款资料,是
                               否核查发行人在主要借款银
                                                          是√    否 □
                               行的资信评级情况,存在逾
                               期借款及原因

                               是否核查与应付票据相关的
 32     发行人应付票据情况                                是√    否 □
                               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

                               是否走访发行人主管税务机
 33     发行人税收缴纳情况                                是√    否 □
                               关,核查发行人纳税合法性

                               是否走访主要关联方,核查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34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真实性和   是√    否 □
        情况
                               定价公允性

                                                                           不适用,发行人
        发行人从事境外经营                                                 未从事境外经
 35                                                       是 □   否 □
        或拥有境外资产情况                                                 营,也没有拥有
                                                                           境外资产。

                                                                           不适用,发行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控股股东和实
 36     际控制人为境外企业                                是 □   否 □
                                                                           际控制人为境
        或居民
                                                                           内机构和居民。

        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
 37                                                       是 □   否 √    不存在
        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二     本项目需重点核查事项

 38     无                                                是 □   否 □

 39     无                                                是 □   否 □

 三     其他事项

 40     无                                                是 □   否 □

 41     无                                                是 □   否 □

      填写说明:




                                         3-2-86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1、保荐机构应当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核查事项进行独立核

查。保荐机构可以采取走访、访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独立走访存在困难

的,可以在发行人或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下进行核查,但保荐机构应当独立出具核查意见,

并将核查过程资料存入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2、走访是保荐机构尽职调查的一种方式,保荐机构可以在进行走访核查的同时,采取

要求当事人承诺或声明、由有权机关出具确认或证明文件、进行互联网搜索、查阅发行人贷

款卡等有关资料、咨询专家意见、通过央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等有效、合理和谨慎的核查方

式。

    3、表中核查事项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可以在备注中说明。




                                     3-2-87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代表人承诺:我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保荐人尽

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有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作,确保上述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进行持

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时、主动修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我及近亲属、特

定关系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

当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两名保荐代表人分别誊写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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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杨卫东




                                     3-2-88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代表人承诺:我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保荐
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有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作,确保上述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进
行持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时、主动修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我及近亲属、
特定关系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
正当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
罚。(两名保荐代表人分别誊写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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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杨卫东




                                       3-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