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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旗新材:关于公司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0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07 名。
    立信 2020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31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7 亿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7.19 亿元,上年度挂
牌公司审计收费 0.87 亿元。
    2021 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主要行业包括: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
                                      1
业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立信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王首一      2008 年         2006 年      2012 年        2018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高   勃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8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金   华     2005 年         2004 年      2012 年        2018 年

    上述人员均无兼职。
    (1)项目合伙人(王首一)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2020 年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深圳市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顺利办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勃)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
2019 年-2020 年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 年-2020 年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金华)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立信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 年度
的审计费用,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
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
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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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了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真实、公允地
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
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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