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1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一、修订内容相关章程修订条款对照
序号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以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以下列职权: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事项;
1 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定的其他事项。 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 第七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
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6 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6个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
2 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 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
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
大会应于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 会应于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
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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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
原因并公告。
第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第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 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持 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
3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持股
会通知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证明材 比例不得低于 10%。
料。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
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 第十二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
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 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
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东名册。召集人 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
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 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
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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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
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
以外的其他用途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
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
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发出股东大会通 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并确定股权登记
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 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 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 认,不得变更。
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通知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
并说明原因。 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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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
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
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
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
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
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6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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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 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
决程序。 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
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三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三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
股份总数。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例限制。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
权的股份总数。 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只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的事项作出决议,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 股份总数。
7 事项作出决议。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只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的事项作出决议,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
事项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露。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
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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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时,应当由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 决前,应当推举二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 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
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审议事项与 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
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 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
得参加计票、监票。 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
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
票、监票。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
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
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
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
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
9 (新增) 否通过。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
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
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
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
密义务。
第三十七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 第三十八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
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 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
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 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
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 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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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
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
告。
第三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第四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
普通决议通过: 通决议通过: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 (六)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11 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 所作出决议;
其他事项。 (七)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
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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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容:
(六)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六)律师、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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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相应
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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