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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旗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6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胡云林) ...................... 2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刘泽荣) ...................... 6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张 利) ..................... 10




                              1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胡云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任职期内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会议 8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1 次;列席临时股东大会 3 次,未发生缺席和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核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出
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 2
现场出席次   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次
                                           次未亲自出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数         席次数         数
                                             席会议
    8            1             0              否           3            3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无异议并

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
    1、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周

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勇先生、孙亮女士、李启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蒋晶晶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李勇先生担任公司总

工程师。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

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

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2021 年度,本人出席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召开
委员会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结果
  名称
           次数
战略委            2021 年 03 月 08 日   第一届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
            2
  员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

提名委            2021 年 03 月 08 日   第一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
            3
  员会            2021 年 09 月 23 日   第一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通过


                                           3
               2021 年 10 月 14 日   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

    四、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现场、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走访调查,通过阅读公司各

项经营报告、财务报告、风险管理以及稽核审计、关联交易等报告,并通过电话

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管理层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关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

材料,均得到了及时的回应。并与管理层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

发展趋势,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

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

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

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从制度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此外,特别关注相

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在本次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本年度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于公司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讨论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并对年度董事会有关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人始终坚持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的学习态度,积极熟悉行业变化趋势,

更新专业领域知识,对法规更新和政策动态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积极学习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加深了对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

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4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任期期间的履职情况。2022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

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述职人:      胡云林



                                                      2022 年 4 月 25 日




                                  5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刘泽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任职期内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会议 8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1 次;列席临时股东大会 3 次,未发生缺席和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核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出
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 2
现场出席次   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次
                                           次未亲自出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数         席次数         数
                                             席会议
    8            1             0              否           3            3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无异议并
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6
    1、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08 月 3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周
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勇先生、孙亮女士、李启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蒋晶晶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李勇先生担任公司总
工程师。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
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
则》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
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2021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的专门
委员会情况如下:

           召开
委员会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结果
  名称
           次数
                  2021 年 03 月 08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通过
审计委
            6     2021 年 05 月 11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过
  员会
                  2021 年 05 月 31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通过



                                           7
               2021 年 08 月 12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过
               2021 年 10 月 14 日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
               2021 年 10 月 22 日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通过
薪酬与         2021 年 03 月 08 日   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通过
考核委    2
               2021 年 10 月 14 日   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
  员会
               2021 年 03 月 08 日   第一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
提名委
          3    2021 年 09 月 23 日   第一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通过
  员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

    四、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现场、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走访调查,通过阅读公司各

项经营报告、财务报告、风险管理以及稽核审计、关联交易等报告,并通过电话

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管理层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关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

材料,均得到了及时的回应。并与管理层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

发展趋势,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

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

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

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从制度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此外,特别关注相

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在本次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本年度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于公司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讨论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并对年度董事会有关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人始终坚持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的学习态度,积极熟悉行业变化趋势,

更新专业领域知识,对法规更新和政策动态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积极学习中国证

                                        8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加深了对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

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任期期间的履职情况。2022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

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述职人:      刘泽荣




                                                      2022 年 4 月 25 日




                                  9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张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任职中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会议 8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1 次;列席临时股东大会 3 次,未发生缺席和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核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出
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 2
现场出席次    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次
                                             次未亲自出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数          席次数         数
                                               席会议
    8             1            0                否           3            3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无异议并
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0
    1、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08 月 3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周
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勇先生、孙亮女士、李启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蒋晶晶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李勇先生担任公司总
工程师。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积极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2021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召开
委员会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结果
  名称
           次数
                  2021 年 03 月 08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通过
                  2021 年 05 月 11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过
审计委
            6     2021 年 05 月 31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通过
  员会
                  2021 年 08 月 12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过
                  2021 年 10 月 14 日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

                                          11
               2021 年 10 月 22 日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通过
薪酬与         2021 年 03 月 08 日   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通过
考核委    2
               2021 年 10 月 14 日   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
  员会

    四、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现场、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走访调查,通过阅读公司各

项经营报告、财务报告、风险管理以及稽核审计、关联交易等报告,并通过电话

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管理层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关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

材料,均得到了及时的回应。并与管理层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

发展趋势,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

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

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

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从制度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此外,特别关注相

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在本次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本年度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于公司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讨论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并对年度董事会有关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人始终坚持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的学习态度,积极熟悉行业变化趋势,

更新专业领域知识,对法规更新和政策动态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积极学习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加深了对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

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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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任期期间的履职情况。2022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

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述职人:      张 利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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