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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旗新材:中旗转债: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23-03-06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9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新材”、“公司”或“发
行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或“民生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中旗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具
体事项如下,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3 月 7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
规定。网上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
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3、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40,000,000 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
销金额。包销基数为 540,000,000 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62,000,000 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
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
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
整最终包销比例,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4、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中旗新材本次公开发行 54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已于 2023
年 3 月 3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3 年 3 月 1 日(T-2 日)公布的《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
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现将本次中旗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中旗转债本次发行 540,000,000 元(共计 5,40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
张 100 元,发行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3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中旗转债 4,626,228 张,共计 462,622,800.00 元,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 85.67%。

    2、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中旗转债为
77,377,000.00 元(773,77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4.33%。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
申购数量为 102,119,549,880 张,网上中签率为 0.0007577099%,配号总数为
10,211,954,988 个,起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010211954988。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在 2023 年 3
月 6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在 2023 年 3 月 7 日(T+2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
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中旗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
          类别                                                        中签率
                               (张)               (张)

         原股东                 4,626,228          4,626,228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102,119,549,880        773,770       0.0007577099%

          合计               102,124,176,108       5,399,998               -

    注:因《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 2 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中旗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3 年 3 月 1 日(T-2 日)在
《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 查询 募集 说明 书全 文及有 关本 次发 行的 相关 资
料。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名称: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二路 112 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电话:0757-88830998

       联系人:蒋晶晶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

联系电话:010-8512797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