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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旗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0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胡云林) .............................................. 2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刘泽荣) .............................................. 6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张 利) ............................................ 10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胡云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任职期内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出席会议 5 次;出
席股东大会 4 次,未发生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
审核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 2 次未亲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自出席会议
      5                0                   否              4            4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无异议并

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事项》《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

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部分首发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
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2022 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

战略委员会。

       四、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走访

调查,通过阅读公司各项经营报告、财务报告、风险管理以及稽核审计、关联交

易等报告,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管理层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

关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均得到了及时的回应。并与管理层共同分析公司所

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

为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

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

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从制度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此外,

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2、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在本次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本年度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于公司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讨论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并对年度董事会有关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人始终坚持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的学习态度,积极熟悉行业变化趋势,

更新专业领域知识,对法规更新和政策动态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积极学习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加深了对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

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22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2 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

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

发展。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述职人:         胡云林



                                                         2023 年 4 月 19 日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刘泽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任职期内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出席会议 5 次;出
席股东大会 4 次,未发生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
审核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 2 次未亲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自出席会议
      5                0                   否              4            4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无异议并
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事项》《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

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部分首发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
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自身责任和义
务,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2022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的
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召开
                                                                              审议
委员会名称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结果
              次数
                     2022 年 4 月 25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
审计委员会     3     2022 年 8 月 24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通过
                     2022 年 10 月 24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
薪酬与考核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
               1     2022 年 4 月 25 日                                       通过
  委员会                                               次会议

       四、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走访

调查,通过阅读公司各项经营报告、财务报告、风险管理以及稽核审计、关联交

易等报告,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管理层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

关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均得到了及时的回应。并与管理层共同分析公司所

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

为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

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

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从制度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此外,

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2、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在本次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本年度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于公司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讨论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并对年度董事会有关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人始终坚持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的学习态度,积极熟悉行业变化趋势,

更新专业领域知识,对法规更新和政策动态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积极学习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加深了对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

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22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2 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

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

发展。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述职人:        刘泽荣




                                                         2023 年 4 月 19 日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张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任职中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出席会议 5 次;出
席股东大会 4 次,未发生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
审核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 2 次未亲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自出席会议
      5                0                    否              4            4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无异议并
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事项》《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

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部分首发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2022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召开
                                                                              审议
委员会名称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结果
              次数
                     2022 年 4 月 25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
审计委员会     3     2022 年 8 月 24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通过
                     2022 年 10 月 24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
薪酬与考核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
               1     2022 年 4 月 25 日                                       通过
  委员会                                               次会议

       四、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走访

调查,通过阅读公司各项经营报告、财务报告、风险管理以及稽核审计、关联交

易等报告,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管理层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有

关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均得到了及时的回应。并与管理层共同分析公司所

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

为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

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

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从制度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此外,

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2、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在本次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本年度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于公司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讨论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并对年度董事会有关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人始终坚持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的学习态度,积极熟悉行业变化趋势,

更新专业领域知识,对法规更新和政策动态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积极学习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加深了对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

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22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2 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

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

发展。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述职人:        张 利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