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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慕士: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2022-02-25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泰慕
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5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6.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40,800,551.00元,扣除相关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57,756,709.94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83,043,841.0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1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如皋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通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英瑞”)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佛子岭路支行
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3,043,841.06 元,少
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进展,对募投项目
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额           资金额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
 1                             364,007,000.00   360,000,000.00   230,000,000.00
      司搬迁改造项目



 2    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     141,164,000.00   140,000,000.00    90,000,000.00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
 3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63,043,841.06
      资金

            合 计              605,171,000.00 600,000,000.00 383,043,841.06

      三、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
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
规范性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
高效和安全的使用。
      四、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
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是基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进行的调整,
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泰慕士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泰慕士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3、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