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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慕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5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2-030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因此,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涉及变更的项目进行会计政策
变更。
    (2)2021 年 2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
〔2021〕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4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 14 号进行调整。
    (3)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
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4)2020 年 6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
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
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
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 号),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起施行,
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
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
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
件不变。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变更时间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
赁准则。
       (2)准则解释第 14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
的准则解释第 14 号规定的业务,根据准则解释第 14 号进行调整。
    (3)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4)自《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
 通知》公布之日起施行。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
 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准则解释第 14 号、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其
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
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
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