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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慕士: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5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及个人工作职责分工,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勤
勉尽责,对公司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
保障。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
的权利,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
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3 次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审计报告的
议案》等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1-9 月审阅报告及
财务报表的议案》等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监督,根据检查结果,监事会对报告
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
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
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
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三、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
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
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及时掌握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确保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