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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慕士: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卫华)2023-04-2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期间参加
公司董事会会议共 5 次,列席了 3 次股东大会,均为亲自出席。本着勤勉务实和
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所有议案均进行了仔细审核和客观谨慎思考,积极参与
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在 2022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董事
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董事
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董事
会审议的《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董事会
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通过强化各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来积极推动董事会工作的有效性。
    1、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本人负责召集并出席了会议,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各项工作,
对相关事项讨论后,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22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负责召集并出席了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计划、薪酬方案提出建议,监督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
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
责。
    3、2022 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在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
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提
出意见和见解,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
    4、2022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在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
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其担任委员的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2)持续关注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颁布,加深对涉及保护公
司股东、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认知,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上视频培训资料,日常通过自学
及传阅监管部门的学习文件,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
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报告期内,本人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三)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的履职报告。2023 年度,本
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蔡卫华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蔡卫华
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蔡卫华(签字):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