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4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关于 2022 年半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按
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和披露程序,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未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为非法人单位、个人提供担保,也不存
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此页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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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姚文英 温晓军 岳 勇
202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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