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7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 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 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 会计处理等内容。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发布的有关通知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所进行的调整, 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公司涉及解 释第15 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 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或者 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 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 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 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的通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 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金额,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 示如下: 单位:元 累积影响金额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小计 固定资产 4,295,224,378.71 - 60,819,244.93 60,819,244.93 4,356,043,623.6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37,718,297.14 - 60,819,244.93 60,819,244.93 4,898,537,542.07 未分配利润 416,219,524.91 - 60,819,244.93 60,819,244.93 477,038,769.84 股东权益合计 1,883,819,653.71 - 60,819,244.93 60,819,244.93 1,944,638,898.64 注:上述追溯影响数据未经审计。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同期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累积影响金额 项目 2021年1-6月 2021年1-6月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小计 主营业务收入 420,599,943.31 - 6,249,620.83 6,249,620.83 426,849,564.14 主营业务成本 146,900,317.15 - 2,756,042.11 2,756,042.11 149,656,359.26 利润总额 74,762,853.89 - 3,493,578.72 3,493,578.72 78,256,432.61 净利润 71,129,216.31 - 3,493,578.72 3,493,578.72 74,622,795.03 注:上述追溯影响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的通知》(财会〔 2021〕35 号)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