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15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Lixin Energy Co., Ltd.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新疆
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拟提交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沟通,经充分讨论后,意见如下:
本次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
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
公允价格确定,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下接签署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Lixin Energy Co., Ltd.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姚文英 温晓军 岳 勇
2023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