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4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新能源”)及子公司 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将与新疆新能源(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子 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含 未来新设或新增子公司)等关联方进行业务合作的采购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不超过 69,380 万元。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 8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建军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1.新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 2,400 万元,关联交易 内容为咨询服务费和勘察设计费; 2. 金风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 66,980 万元,关联交易 内容为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采购、场站运维、风机技改等。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披 关联交易 预计 露日已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发生金 金额 额 接受关联人提 新能源集团及 勘察设计、咨 依据市场 2,400 179.13 976.42 供的服务 其控股子公司 询服务等 原则定价 风力发电机组 向关联人采购 金风科技及其 及配套塔筒采 依据市场 固定资产及服 66,980 2,704.95 36,836.36 控股子公司 购、场站运 原则定价 务 维、风机技改 合计 69,380 2,884.08 37,812.78 注:上述关联人新能源集团和金风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子公司。 (三)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均采用公开、公平、公正定价政策和定价 依据,共计发生关联方交易金额 37,812.78 万元,较预计关联交易 59,260 万元减 少 21,447.22 万元。其中:新能源集团其他所属控股子公司交易金额 976.42 万元, 交易内容为咨询服务费、勘察设计费、草地、林地补偿安置费等;金风科技及其 子公司交易金额 36,836.36 万元,交易内容为风电机组采购、场站运维、风机技 改等相关产品及服务。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生 披露 生额占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预计 额与预计 日期 关联人 同类业 类别 内容 额 金额 金额差异 及索 务比例 (%) 引 (%) 风电机组 采购、场 向关联人 金风科 站运维、 采购固定 技及其 36,836.36 58,360 64.83 -36.88 - 风机技改 资产及服 子公司 等相关产 务 品及服务 小计 36,836.36 58,360 64.83 -36.88 - 接受关联 新能源 勘察设 人提供的 集团其 计、咨询 976.42 900 41.35 8.49 - 服务 他所属 服务等 控股子 公司 小计 976.42 900 41.35 8.49 - 1.公司与关联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 于业务开展情况和市场需求及价格进行的初步判断,以 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 2.金风科技及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额存在差异,主要因公司工程项目风电机组公开招标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后,金风科技及子公司实际中标项目比预计额度小所 说明(如适用) 致; 3.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 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向金风科技及其子公司采购产品的预 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因公司工程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风电机组公开招标后,金风科技及子公司实际中标项目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比预计额度小所致。该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 的说明(如适用) 况,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钢 注册资本:422,506.7647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建设及运 营中试型风力发电场;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 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关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07 号 成立时间:2001 年 3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99937622W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1,936,019.21 12,677,592.02 净资产 3,642,359.57 3,905,703.29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5,057,072.27 2,616,340.56 净利润 349,147.55 240,348.56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关系 公司董事高建军担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该关联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金风 科技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金风科技及相关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建军 注册资本:121,430.0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 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再生 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水污染治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噪声与振动 控制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租赁服 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 理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07 号 成立时间:2012 年 7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599166567D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80,728.90 1,185,896.52 净资产 208,682.86 324,847.01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27,988.28 125,036.44 净利润 6,011.31 14,710.57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关系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44,220.15 万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3.17%;同时公司董事高建军先生担任新疆新能 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6.3.3 条第(一)、(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新能源集团及下属子 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新能源集团及相关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向金风科技及子公司采购风电机组、场站运维、风机技改 等相关产品,向新能源集团及子公司采购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等。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实施 公司采购交易行为,根据交易内容、交易金额采用不同方式实施采购,达到公开 招标金额的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及价格。公司除依法公开招标外,采 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服务,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进度,与上述关联 方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 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同时关联交易 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资产、业务,在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 关联人保持独立,具备完整独立的风能、太阳能的开发、建设与运营能力,公司 的收入、利润主要来源为风电、太阳能发电业务,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控股 股东及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新疆新能源(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子公司)等关联方进行业务合 作的采购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不超过 69,38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系基 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交 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需要回避 表决。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 的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违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后续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损 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 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立新能源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