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新疆立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对立新能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 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公司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333,334 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78,866.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239.38 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627.2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47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并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 齐中亚南路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余额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万元) 新疆立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65050161685000001843 补充流动资金 295.73 有限公司 中山路支行 新疆立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伊吾淖毛湖 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3002019319200102693 49.5MW 风力发 7,931.55 有限公司 北京路支行 电项目 新疆立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伊吾白石湖 能源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乌鲁 60090078801100001614 15MW 分散式 3,074.90 有限公司 木齐分行营业部 风力发电项目 新疆立新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 小红山 8MW 分 能源股份 公司乌鲁木齐中亚 0801230000008753 1,744.48 散式风电项目 有限公司 南路支行 合计 13,046.66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说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说明 公司经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3,009.74 万元及已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 761.90 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新 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 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3045 号)。 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的情形。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等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七、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立新能源《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大华核字[2023]007632 号) 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 为:立新能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立新能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3 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公司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6,272,863.5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1,044,065.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1,044,065.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调整 截至期末 是否 项目可行 变更项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承诺投 后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资总额 资总 入金额(2) (%)(3) 效益 预计 生重大变 部分变 态日期 额(1) =(2)/(1) 效益 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伊吾淖毛湖 49.5MW 风力发电 否 300,170,000.00 / 222,256,900.18 222,256,900.18 74.04% 2022.7.31 14,607,066.83 是 否 项目 2.伊吾白石湖 15MW 分散式风力 否 93,000,000.00 / 62,768,483.18 62,768,483.18 67.49% 2022.5.31 4,441,005.65 是 否 发电项目 3.小红山 8MW 分散式风电项目 否 62,466,400.00 / 45,382,218.67 45,382,218.67 72.65% 2022.4.30 3,826,753.55 是 否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270,636,463.57 / 270,636,463.57 270,636,463.57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26,272,863.57 - 601,044,065.60 601,044,065.60 - 22,874,826.03 超募资金投向 无 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无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无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无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无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置换前期投入 330,097,404.01 元,其中:伊吾淖毛湖 49.5MW 风力发电项目 221,986,702.16 元、伊吾白石湖 15MW 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换情况 62,728,483.18 元、小红山 8MW 分散式风电项目 45,382,218.67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无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项目未结决算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后续审计决算情况,建设资金需逐步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注:募集资金净额与“大华验字[2022]000470 号”验资报告差异系深交所上市初费和深交所上市年费免除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