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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海饲料: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2022-04-09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

                               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
作为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饲料”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对粤海饲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
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38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53,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792.05 万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48,007.9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
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2〕2619 号)。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存储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安徽年产 10 万吨水产配合饲料项目            17,574.03           11,000.00
 2          海南年产 12 万吨水产配合饲料项目            21,167.09           21,000.00
 3      中山泰山年产 15 万吨水产配合饲料扩建项目        17,692.46             8,100.00
 4                  研发创新中心项目                    18,751.56             7,907.95
                       合计                             75,185.14           48,007.9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
       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
       关协议确定。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
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
金支付进度而定,不超过 12 个月。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
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
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
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
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
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
下,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
存放。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
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进度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以及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
知存款的方式存放,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
一定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及保障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将
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
放事项,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此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将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
    八、保荐结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的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
方式存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有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募投项目建
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
的方式存放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粤海饲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
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
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兴刚                    付 林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