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粤海饲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相关议案,在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系 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属于正常、合理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 项履行了相关的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景水、叶元土、杨彪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