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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海饲料: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9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粤海饲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在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
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
控制。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
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事宜。
    三、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
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
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为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等发生的应付款项提供保证担
保,有利于发挥公司集中采购优势,提高运营效率,保障公司子公司能获得更高
的应付账款授信额度,系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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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应付账款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为客户银行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在银行存放保证金的方式为部分优质客户向银行融资购
买公司产品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客户融资效率,促进公司与客户共同发展。
被担保对象是经公司严格筛选后向金融机构推荐的、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且
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偿还能力的优质客户,公司同时制定了相关制度,对被担保
对象筛选、授信额度评估、内部审核流程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具备相应的风险防
控及应对措施。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客户银行
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主要是水产配合饲料、动保产品,上述
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2 年薪酬(津贴)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的薪酬方案体现了约束和激励并重,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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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九、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
状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
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
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发展。公司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
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相关任职人员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且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郑石轩先生、徐雪梅女士、
蔡许明先生、孙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程女士、李学尧先生、胡超群先生
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
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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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且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
意提名张程女士、李学尧先生、胡超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景水、叶元土、杨彪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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