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粤海饲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 年半年度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程、李学尧、胡超群 2022 年 8 月 1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