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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铭科精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2022-04-1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目录

释义 .............................................................................................................................................2

引言 .............................................................................................................................................7

正文 ...........................................................................................................................................12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2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6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17

四、发行人的设立 .....................................................................................................................24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7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0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42

八、发行人的业务 .....................................................................................................................53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57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76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00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10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12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13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18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124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132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37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139

二十、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 .................................................................................................140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143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43

二十三、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143

附件一: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权 .................................................................................................145




                                                                     5-2-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律师工作报告内的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发行人、铭科精技、
                        指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系铭科精技改制
 铭科有限               指
                             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名称

                             铭科精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深
 本次发行上市           指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林证券

 本所、德恒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
《招股说明书》          指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
 本律师工作报告         指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
《法律意见》            指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

                             天职国际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出具的《铭科精技控股
《审计报告》            指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第 25235
                             号)

                             天职国际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出具的《铭科精技控股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指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职业字
                             [2021]25235-1 号)

                             天职国际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出具的《铭科精技控股
《纳税情况审核报告》 指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审核报告》(天职业
                             字[2021]第 25235-3 号)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

 毅富和                 指   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


                                      5-2-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东莞盛荣             指   盛荣(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莞聚麒             指   聚麒(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莞众坤             指   众坤(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方工业基金         指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正金融             指   东莞市三正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科创             指   东莞市科创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信见成           指   重庆信见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盛安             指   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限公司

苏州盛安             指   盛安(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大连茂盛             指   茂盛汽车零部件(大连)有限公司

上海颀硕             指   上海颀硕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武汉铭科             指   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襄阳铭科             指   襄阳市铭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重庆铭科             指   重庆铭科精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广州增田             指   广州增田盛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东莞竹盛             指   东莞竹盛精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清远铭科             指   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铭科精技(香港)     指   铭科精技(香港)有限公司

铭科企业(香港)     指   铭科企业有限公司

茂盛工业(香港)     指   茂盛工业有限公司

盛安精工(香港)     指   盛安精工(香港)有限公司

竹田盛安(香港)     指   竹田盛安有限公司

格朗吉斯盛安         指   上海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



                                  5-2-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浙江盛安              指   浙江盛安精工技术有限公司

 竹田盛安(泰国)      指   竹田盛安(泰国)有限公司

 竹田工业(香港)      指   竹田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励光有限(香港)      指   励光有限公司

 东莞竹田              指   东莞竹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盛宏实业(香港)      指   盛宏实业有限公司

 毅宏科技(香港)      指   毅宏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公司章程》           指
                            过,并不时修订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 指
                            章程(草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正)

《首发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
《编报规则第 12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业务管理办法》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执业规则》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香港英士律师行出具的关于铭科精技(香港)有限公
                            司、茂盛工业有限公司、盛安精工(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法律意见书》     指
                            竹田盛安有限公司、铭科企业有限公司之香港法律意
                            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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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泰 国 Blumenthal Richter & Sumet Ltd. 出 具 的
《泰国法律意见书》    指
                           LEGAL OPIN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中国                 指
                           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原东莞市工
 东莞市监局           指
                           商行政管理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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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德恒 06F20170354-0001 号

致: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并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

     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

发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编报规则第 12 号》以及《业务管理办法》《执业

规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

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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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引言

     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本次签字律师介绍

    (一)德恒原名中国律师事务中心,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1993 年
1 月创建于北京,1995 年 7 月更名为德恒律师事务所,2001 年更名为北京市德
恒律师事务所,2011 年更名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德恒总部设在北京,在深圳、上海、长春、沈阳、广州、大连、天津、长沙、
武汉、西安、杭州、济南、重庆、郑州、福州、乌鲁木齐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在
美国纽约、美国芝加哥、荷兰海牙、法国巴黎等地建立了国外分支及合作机构。

     经司法部、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批准,本所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从事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相关业务、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科技企
业产权界定等法律服务资质。

    (二)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的签字
律师为浦洪律师、汤海龙律师、徐帅律师,其主要执业领域、联系方式等如下:

     浦洪律师:本所执业律师,主要从事公司证券、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债券
发行、资产证券化、基金及信托等法律业务。联系电话:0755-88286488。

     汤海龙律师:本所执业律师,主要从事公司证券、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债
券发行、资产证券化、基金及信托等法律业务。联系电话:0755-88286488。

     徐帅律师:本所执业律师,主要从事公司证券、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债券
发行、资产证券化、基金及信托等法律业务。联系电话:0755-88286488。

     上述三位律师目前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不存在被吊销执业证书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
执业处罚的情形。

     二、本所制作本次发行上市律师工作报告的工作过程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后于 2020 年 5
月开始正式启动审核本次发行上市的合法性并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的
工作,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本所的主要工作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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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一)了解发行人基本情况并编制查验计划,提交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后,依据《业务
管理办法》《执业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编
制了查验计划,确定了查验事项、查验工作程序和查验方法,并就查验事项向公
司提交了全面的尽职调查文件清单,详细了解发行人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及其
演变、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及经营成果、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主要财
产、重大债权债务、重大资产变化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治理、组织
结构、劳动人事、规范运作、诉讼仲裁等情况。上述法律尽职调查清单包括了出
具法律意见和本律师工作报告所需调查的所有方面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的提
交指引。本所向发行人解释了法律尽职调查的要求和责任,并逐项回答了公司提
出的问题,使其充分了解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过程、方式及严肃性。

     (二)落实查验计划,制作工作底稿

     为全面落实查验计划,本所组成专门的工作组,亲自收集相关法律文件和证
据材料,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合理、充分地运用了面谈、书面审查、实地
调查、查询、复核等方式进行查验,对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之性质和效力进行了必
要的分析和判断,以查证和确认有关事实。在查验过程中,本所工作组不时对查
验计划的落实进度、效果等进行评估和总结,视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向发行人提
交补充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本所承办律师按照《执业规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的就业务事项是
否与法律相关、是否应当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做出了分析、判断。对
需要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的事项,拟定了履行义务的具体方案、手段
和措施,并注意落实;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了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本所承办
律师对从国家机关、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
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按照前述原则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后,
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对于不是从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经查验后作为
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本所承办律师对于从公共机构抄录、复制的材料,经该机
构确认,并按照前述原则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后,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未
取得公共机构确认的,对相关内容进行查验后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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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来源获取的证据材料或者通过不同查验方式获取的证据材料,对同一事项所证明
的结论不一致的,本所承办律师追加了必要的程序作进一步查证。

     查验工作结束后,本所对查验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和总结,认为查验
计划得到了全面落实。本所将尽职调查中收集到的重要文件资料和查验过程中制
作的书面记录、面谈和查询笔录等归类成册,完整保存出具法律意见和本律师工
作报告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以及在工作中获取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时制作
成工作底稿,作为本律师工作报告和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的基础资料。

     (三)协助发行人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参与发行人的辅导工作

     针对尽职调查和查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本所及时向发行人提出了相应的建
议和要求,督促并协助发行人依法予以解决、更正、完善。本所还根据保荐机构
的安排,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协助发行人依法规范运作。

     (四)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准备工作

     本所全程参与了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现场工作,出席中介机构协调会和相
关专题会议,与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一起,拟定发行上市方案和实施计划。为
协助发行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条件,本所协助
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并修改了发行人《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公
司治理文件,并督促发行人实际执行。本所还参与了《招股说明书》相关法律内
容的讨论和修改,审阅了法律相关的申请文件。

     (五)内核小组复核

     本所内核小组对查验计划及其落实情况、工作底稿的制作情况、工作过程中
相关问题的解决情况、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的制作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复
核。承办律师根据内核意见,修改完善了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

     (六)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

     基于上述工作,本所在查验相关资料和事实、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判
断后,在对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并充分论证、分析的基础上,制作本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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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三、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业务管理办法》《执业规则》等规
定及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和
律师工作报告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
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
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有证据证
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二)本律师工作报告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或者发行人的行为、有关事实发
生或存在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本所律师对该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

    (三)本律师工作报告仅就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
律意见,本所及承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验资及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
策等专业事项和境外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律师工作报告中涉及
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投资决策、境外法律事项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
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发行人的说明予以引述,且并不意味着本所及本所律师
对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本所及本所律师不
具备对该等内容核查和作出判断的适当资格。

    (四)本所律师在核查验证过程中已得到发行人如下保证:由发行人直接或
指定第三方向本所提供的全部书面材料和口头材料,该等材料的形式与内容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或隐瞒的情形,有关材料上的签字和
印章均为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发行人已经就本次发行涉及事项向本
所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且对其他可能对本所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产生影
响的事项也已经向本所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五)对于出具法律意见和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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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等公共机构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

    (六)本所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
定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所同意发行人在其为本次发行上市而编制的《招股说明书》中部分
或全部自行引用或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但是发
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招股
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八)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
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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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议案、表决票、决议、会议记录;

     2.查阅发行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票、决议、会议记录。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文件、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文件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已依照法定程序
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9 月 11 日、2021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会议

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以下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

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

性分析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等议案,就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提请股东大

会就本次发行上市对董事会的授权及其他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

等议案。

     2.2020 年 9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6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出席了会议,占发行人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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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

案》;

     (3)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

析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

案》;

     (6)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的议案》;

     (7)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8) 《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接受相应约

束措施的议案》;

     (9) 《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铭科精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

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内容

     1.本次发行上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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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主要内容为: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股票面值:1.00 元。

    (3)发行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3,535.00 万股,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不安排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网下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

投资者。

    (5)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发行定价结果最终确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

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7)上市地点:深交所主板。

    (8)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9)决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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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2.董事会授权

     根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

的议案》,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修改、

确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

定价方式、发行方式、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与上市时间等事项;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

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指定的报刊与网站等主体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托管、披露、限售流通股锁定等手续;授权、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

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其他申报文件、反馈问询回复、保荐协

议、承销协议、联席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上市协议、配售协议、各种

公告等);

    (3)修改、调整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金额,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

度、轻重缓急排序,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开设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4)根据本次发行情况,相应修改或修订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

制度的相关条款,并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手续;

     授权有效期: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

决议的程序和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授权程序和范围合法有效。

    (三)尚需取得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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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尚待取得中国证

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尚待取得深交所的

审核同意。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得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

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已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该等授权的范围和程序合法有效;发行人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尚待取得深交所的审核同意。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发行人持有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章程》;

     2.查阅发行人的完整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进行核查;

     3.查阅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查阅发行人历次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实地了

解发行人职能部门的设置及运作情况;

     5.查阅发行人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

     6.查阅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承诺等书面文件。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系由铭科有限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现持有东莞市监局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7838872339 的《营业执照》。

     发行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不存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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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

八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系由铭科有限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自 2005 年 12 月 31 日铭科有限成立起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持

续经营已超过三年,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

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十条的规定。

    (四)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为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包括金属

结构件、模具。发行人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

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其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五)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业务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股东会/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资料及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符合《首
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六)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及其股东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

师查验,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

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为依法发起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

形,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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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查阅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

议通知、议案、表决票、决议、记录等文件;

     2.查阅申报《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查阅发行人自成立之日起历次注册资本变动的验资报告;

     4.查阅《招股说明书》;

     5.查阅发行人的内部组织架构图及其相关制度文件;

     6.查阅《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

     7.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00%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及主管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查阅发行人的完整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9.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00%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

     10.查阅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境外律师对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出

具的法律意见;

     11.查阅发行人相关资产权属证书、已经履行及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等资

料;

     12.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信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及

商标局网站、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等进行网络核查;

     13.查阅发行人《企业信用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所经办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需符合的实质条件进行逐项核查,并出具如

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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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 1.00 元的普通股,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每股股份应

 当支付相同价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并上市的条

 件

      1.如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

 规范运作”所述,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

 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设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

 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2018 年

 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449.51

 万元、8,571.83 万元、10,344.3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

 为-2,028.55 万元、-531.90 万元、537.3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478.06 万元、9,103.73 万元、9,806.98 万元,

 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

 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

 项的规定。

      5.发行人已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华林证券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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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证券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1.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所述,发行人具有本次发

 行上市的主体资格,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

      2.发行人的规范运行

     (1)如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及规范运作”所述,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

《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辅导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已对发行人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发行上市前的辅导培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3)经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

 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

 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根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生产经营合法性以及营运效率与效果,符合《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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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香港法律意见书》《泰

国法律意见书》,发行人不存在《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①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②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③最近 36 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
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
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④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⑤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⑥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公司章
程》《公司章程(草案)》均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7)根据《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制定

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

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3.发行人的财务与会计

    (1)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

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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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2)根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天职国际已就此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天职国际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编制

财务报表均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

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均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未发

生随意变更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5)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已完整披露

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

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6)根据《审计报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

六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①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4,449.51 万元、8,571.83 万

元、9,806.98 万元,发行人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

3,000.00 万元;

     ②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 2,604.17 万元、11,021.96 万元、10,772.88 万元,发行人最近 3 个会计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 5,000.00 万元;发行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2020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64,542.83 万元、74,459.79 万元、

73,198.32 万元,发行人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 3.0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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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10,605.00 万元,不少于 3,000.00 万元;

     ④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发行人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61,456.29 万元,其中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为 239.46 万元,最近一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

采矿权等后)的比例为 0.39%,不高于 20.00%;

     ⑤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 20,129.87 万元,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根据《审计报告》《纳税情况审核报告》和发行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

纳税情况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合《首发管

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8)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

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9)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和发行人说明,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

存在《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①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②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③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10)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和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具备持续盈

利能力,不存在《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①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

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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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④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

资收益;

     ⑤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

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⑥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铭科有限董事会决议及发行人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议案、表

决票、决议、记录、职工代表会议决议等文件;

     2.查阅发行人的完整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3.查阅发行人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

     4.查阅股改《审计报告》、股改《资产评估报告》及股改《验资报告》。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设立的程序、发起人资格、设立条件和方式

     1.发行人设立的程序

     (1)2020年7月21日,铭科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整体变

更设立股份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4月30日为变更基准日,由铭科有

限现有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铭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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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0年7月21日,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

     (3)2020年8月7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

案》《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有关设立

发行人的议案。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

     (4)2020年9月9日,发行人办理完毕股份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取得

东莞市监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7838872339的《营业执照》。

     2.发起人的资格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发起人共 6 名,其中 1

名为新西兰公民,1 名为中国公民,4 名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企业,均具有

发起设立发行人的资格。

     3.发行人设立的条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符合以下条件:

     (1)发行人的发起人共有 6 名,符合法定人数且其中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

有住所,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2)发起人认购的股本为 10,000.00 万元,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

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和第八十条第一

款的规定;

     (3)发行人的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各发起人已按照协议约

定认购了各自股份,股份认购、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公司法》第七十

六条第(三)项、第七十九条和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4)发起人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并经创立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条款具备《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需载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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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5)发行人具有公司名称,已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符

合《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和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6)发行人有公司住所,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必要的生产经营条

件,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

      4.发行人设立的方式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由铭科有限按经审计净

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夏录荣                        4,951.80             49.52

  2                        杨国强                        3,301.20             33.01

  3                        毅富和                         747.00              7.47

  4                       东莞盛荣                        615.60              6.16

  5                       东莞聚麒                        341.40              3.41

  6                       东莞众坤                        43.00               0.43

                        合计                             10,000.00           100.00


      注:本律师工作报告除特别说明外主要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不符的情况,均系因四舍五入计数方法而产生的误差。


      根据对上述事实的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程序、资格、条件、

方式等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签署的《发起人协议》

      2020 年 7 月 21 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设立发

行人,并对铭科有限的净资产折股方式、发行人设立后的股本总额、各股东的持

股比例、股份的面值、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发行人不能设立时应承担的责任等

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本所律师认为,《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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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未因此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审计、资产评估及验资

     1. 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审计、评估及验资

     2020 年 7 月 21 日,天职国际出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33390 号),

经审计铭科有限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 30,917.76 万元。

     2020 年 7 月 22 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东莞市

铭科精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东莞市铭科精技

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 1139 号)。

     2020 年 9 月 9 日,天职国际对发起人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铭科精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6539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8 月 7 日,铭科精技(筹)已将铭科有限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止的净

资产 30,917.76 万元折合股本 10,000.00 万元,其余 20,917.76 万元计入资本公

积。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过程中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计、资产评估及验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行人设立的创立大会程序及所议事项

     如本章“(一)发行人设立的程序、发起人资格、设立条件和方式”之“1.发行

人设立的程序”所述,2020 年 8 月 7 日,发行人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设立发行人的有关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创立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所议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发行人的完整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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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查阅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3.查阅《招股说明书》;

     4.查阅发行人相关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

     5.查阅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的决议;

     6.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

同;

     7.查阅申报《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发行人的财务会计管理制

度;

     8.查阅发行人的内部组织架构图;

     9.查阅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境外律师对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出具

的法律意见。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的资产完整

     发行人系由铭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资产系从铭科有限承
继而来,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0]36539 号),发行人由有限公司变更设立的过程中,已将折股净资
产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用于出资的资产相关权属已经变更至发行人名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场所,独立拥有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及配套设施等有关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本所律师认为,发
行人的资产完整。

    (二)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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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独立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如本律

师工作报告“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所述,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发行人业务独立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独

立。

    (三)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查表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劳动、人事及工资发放完全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职务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的情形;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存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兼职或领薪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四)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根据《公司章程》《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决议、董事

会决议及监事会决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按照《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在董事会下设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

委员会,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按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设置了健全的

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五)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根据《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独

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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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发行人依法开立了独

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发行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

报和履行纳税义务。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

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

的关联交易。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发行人的完整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2.查阅发行人股东填写的调查表以及出具的书面文件;

     3.查阅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合

伙协议等资料;

     4.查阅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出资的银行转账凭证,查阅发行人员工

持股平台合伙人的调查表、劳动合同等资料,并对前述合伙人进行访谈;

     5.查阅发行人历次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6.查阅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

     7.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核查。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

     1.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由 6 名发起人共同发起

设立,各发起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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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夏录荣

     夏录荣,护照号:LT1927**,住址:香港九龙何文田卫理道 18 号****。

    (2)杨国强

     杨国强,身份证号:420982197201******,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蟠龙

路********。

    (3)毅富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毅富和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

司;住所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松和社区泽华大厦 1410-1 号;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59261976;执行董事为杨凤;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

金融业务)。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毅富和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孙加洪           985.50                            54.75

    2                 蔡水利           441.00                            24.50

    3                  杨凤            322.92                            17.94

    4                 章之辰               50.58                         2.81

               合计                   1,800.00                          1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毅富和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毅富和是发行人管理人员持股平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

    (4)东莞盛荣

                                  5-2-3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东莞盛荣的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桥陇沙布街 14 号 102 室;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441900MA53XGJ112;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夏录荣;经营范围为企

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东莞盛荣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夏录荣          414.60               67.35             普通合伙人

   2           陈清春          10.00                1.62              有限合伙人

   3           甘新钊          10.00                1.62              有限合伙人

   4           赵克非          10.00                1.62              有限合伙人

   5           罗贵林          10.00                1.62              有限合伙人

   6           罗志荣           7.00                1.14              有限合伙人

   7            罗勇            7.00                1.14              有限合伙人

   8           蔡玲莉           9.00                1.46              有限合伙人

   9            张尧           10.00                1.62              有限合伙人

  10           卫珍艳           6.00                0.97              有限合伙人

  11           杨发银           6.00                0.97              有限合伙人

  12           毛丽华           6.00                0.97              有限合伙人

  13           唐永福           6.00                0.97              有限合伙人

  14           罗成凯           5.00                0.81              有限合伙人

  15           王慧东           5.00                0.81              有限合伙人

  16           卞思涵           5.00                0.81              有限合伙人

  17           颜忠琼           5.00                0.81              有限合伙人

  18           卢明森           5.00                0.81              有限合伙人

  19           余致万           5.00                0.81              有限合伙人

  20            杨帆            4.00                0.65              有限合伙人

  21           万明炎           4.00                0.65              有限合伙人

  22           贺剑良           4.00                0.65              有限合伙人

  23            潘盛            4.00                0.65              有限合伙人

  24           陈天庆           4.00                0.65              有限合伙人

  25           李功举           4.00                0.65              有限合伙人

  26           杨金权           3.00                0.49              有限合伙人


                                       5-2-3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7              杨微          4.00               0.65              有限合伙人

  28           程乐君           4.00               0.65              有限合伙人

  29              胡玲          4.00               0.65              有限合伙人

  30           刘晓东           4.00               0.65              有限合伙人

  31           易绍庚           3.00               0.49              有限合伙人

  32           杜红菊           3.00               0.49              有限合伙人

  33           黄向东           3.00               0.49              有限合伙人

  34           谭宗浩           3.00               0.49              有限合伙人

  35           唐启湘           3.00               0.49              有限合伙人

  36              邹健          3.00               0.49              有限合伙人

  37           蔡朵朵           3.00               0.49              有限合伙人

  38              刘祥          3.00               0.49              有限合伙人

  39              徐波          3.00               0.49              有限合伙人

  40           曾庆生           3.00               0.49              有限合伙人

  41              杨杰          1.00               0.1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615.60             100.00                ——


       经本所律师核查,东莞盛荣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东莞盛荣是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

    (5)东莞聚麒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东莞聚麒的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桥陇沙布街 14 号 101 室;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441900MA53WCUP17;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杨国强;营业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5-2-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东莞聚麒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杨国强         276.40               80.96             普通合伙人

   2            张桥            3.00               0.88              有限合伙人

   3           胡新明           2.00               0.59              有限合伙人

   4            张超            3.00               0.88              有限合伙人

   5           曹元华           3.00               0.88              有限合伙人

   6            丁春            3.00               0.88              有限合伙人

   7            胡俊            3.00               0.88              有限合伙人

   8            刘洋            3.00               0.88              有限合伙人

   9           范彬彬           3.00               0.88              有限合伙人

  10           常敬利           3.00               0.88              有限合伙人

  11            汪涛            2.00               0.59              有限合伙人

  12           吴先勇           2.00               0.59              有限合伙人

  13           冉堂梅           2.00               0.59              有限合伙人

  14           刘有萍           2.00               0.59              有限合伙人

  15           谭群跃           2.00               0.59              有限合伙人

  16           农先阳           2.00               0.59              有限合伙人

  17           邹华清           2.00               0.59              有限合伙人

  18           刘艳红           2.00               0.59              有限合伙人

  19           杨晓东           2.00               0.59              有限合伙人

  20           陈让勇           2.00               0.59              有限合伙人

  21           廖雄平           2.00               0.59              有限合伙人

  22           陈桂林           2.00               0.59              有限合伙人

  23           周光波           2.00               0.59              有限合伙人

  24           朱有旭           2.00               0.59              有限合伙人

  25           徐剑波           1.00               0.29              有限合伙人

  26           徐鹏飞           1.00               0.29              有限合伙人

  27            焦果            1.00               0.29              有限合伙人

  28           刘新华           1.00               0.29              有限合伙人

  29           刘凤彩           1.00               0.29              有限合伙人

  30           程乐君           3.00               0.88              有限合伙人

  31            王丹            1.00               0.29              有限合伙人


                                       5-2-3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32              钱进          1.00                0.29              有限合伙人

   33           吴友香           1.00                0.29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41.40              100.00                ——


        经本所律师核查,东莞聚麒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东莞聚麒是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

     (6)东莞众坤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东莞众坤的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

 企业;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墩龙路 1 号 101 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3UY4T8P;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杜小丹;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东莞众坤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杜小丹           4.69                2.33              普通合伙人

    2           张耀辉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3           谷应乾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4              陈晶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5           蔡安勇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6           钟燕武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7              杨蓉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8           许孟鸽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9           韩晓丽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10           吴吉华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11           王美玲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5-2-3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12           徐健豪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13              贾军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14              胡霞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15           范海越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16           沈蓉蓉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17           尹琴华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18           熊美玉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19           夏井香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20              卢锋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21           刘志起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22           高善平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23              方勇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24              方丽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25              曹湖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26           丁向东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27           裴少军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28              覃伟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29           毕美仪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30           李桂梅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31           石永利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32           王顺彩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33           朱明城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34           张文斌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35           余兴亮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36              徐群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37              孙典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38           何庚凤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39           简东方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40           候红艳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41              关花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42           徐学林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43           金凯华     4.69               2.33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01.67             100.00                ——




                                 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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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所律师核查,东莞众坤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东莞众坤是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

        2.发行人的现有股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后,发行人的发起人

股东未对外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发起人股东情况如本节“1.发起人的基本

情况”所述。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新增南方工业基金、三正金融、

东莞科创、重庆信见成 4 名股东,新增股东情况如下:

     (1)南方工业基金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南方工业基金的企业类型为有限

合伙企业,住所为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 117 号附 276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

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南方工业基金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
 1                                       3,030.30            1.00          普通合伙人
               管理有限公司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
 2                                      100,000.00          33.0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
 3                                      100,000.00          33.00          有限合伙人
               股权有限公司
          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
 4                                      50,000.00           16.50          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5                                      50,000.00           16.50          有限合伙人
                     公司


                                         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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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合计                     303,030.30          100.00             ——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南方工业基金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基金编号为 SEV458,备案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

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为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 P1069383,登记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4 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南方工业基金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

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2)三正金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三正金融的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

责任公司;住所为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三正半山酒店行政楼三楼;法定代表人

为莫浩松;经营范围为金融投资及管理。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三正金融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广东三正集团有限公司                  9,000.00                90.00

  2            东莞市三正实业有限公司                 1,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三正金融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3)东莞科创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东莞科创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

路 5 号 1 栋 912 室;法定代表人为柳景蛟;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

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

提供创业投资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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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本所律师核查,东莞科创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东莞科创为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100.00%控股的东莞科

 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等相关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2021 年 2 月 3 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确认东莞市科创资本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载明:若铭科精技上市,东莞科创在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设立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据此,东莞科创已办理国有股东标识管

 理。

     (4)重庆信见成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重庆信见成的企业类型为有限合

 伙企业,住所为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 117 号附 586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重

 庆信义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重庆信见成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重庆信义和企业管理咨询有
    1                                      7.00            2.00          普通合伙人
                      限公司
    2                 王洪朝              105.00           30.00         有限合伙人

    3                 王宇                49.00            14.00         有限合伙人

    4                 刘元名              49.00            14.00         有限合伙人

    5                 林巧利              28.00            8.00          有限合伙人

    6                 邓宏伟              21.00            6.00          有限合伙人


                                         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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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7                  王凯迪                     21.00               6.00           有限合伙人

      8                   罗意                      21.00               6.00           有限合伙人

      9                  梁峻铭                     14.00               4.00           有限合伙人

      10                 李日琛                     14.00               4.00           有限合伙人

      11                 樊丹丹                      7.00               2.00           有限合伙人

      12                  郁琼                       7.00               2.00           有限合伙人

      13                 赵国萍                      7.00               2.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50.00             100.00                ——


           经本所律师核查,重庆信见成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

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重庆信见成是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跟投平台,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

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履行登记

或备案程序。

           3.发行人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序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号                                                                             (万元)            (%)
 1           夏录荣           夏录荣系东莞盛荣的普通合伙人;                     4,951.80       46.69
                              1.东莞盛荣的有限合伙人蔡玲莉系杨国强的妻
 2           杨国强           子;                                               3,301.20       31.13
                              2.毅富和的股东蔡水利系杨国强妻子的弟弟;
                              1.毅富和系发行人管理层持股平台;
 3           毅富和           2.毅富和的股东蔡水利系东莞盛荣的有限合伙            747.00            7.04
                              人蔡玲莉的弟弟;
                              1.东莞盛荣是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夏录荣系普
                              通合伙人;
                              2.东莞盛荣的有限合伙人蔡玲莉系杨国强的妻
 4          东莞盛荣                                                              615.60            5.80
                              子;
                              3.东莞盛荣的有限合伙人颜忠琼系毅富和股东
                              孙加洪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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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聚麒是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杨国强系普通
5      东莞聚麒                                                     341.40        3.22
                     合伙人;
6      东莞众坤      无关联关系                                      43.00        0.41

7    南方工业基金    无关联关系                                     255.61        2.41

8      三正金融      无关联关系                                     173.22        1.63

9      东莞科创      无关联关系                                     172.71        1.63
                     重庆信见成系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10    重庆信见成                                                     3.45         0.03
                     有限公司设立的员工跟投平台。
                                合计                               10,605.00     100.00


      除上述已披露情形外,发行人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二)发起人的人数、住所、持股比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发起人共有 6 名,均为

在中国注册设立的境内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了实际控制人

夏录荣外住所均在中国境内。发行人的发起人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起人出资的合法性

      发行人是由铭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天职国际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出具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0]36539 号),各发起人均以其各自持有的铭科有限股权所对应的铭科有限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作为对发行人的出资。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将上述资

产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将铭科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

不存在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的情形,亦不存

在发起人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的情形。

     (五)发行人是由铭科有限整体变更而来,铭科有限的资产、业务、债权、

债务全部由发行人承继,因此不存在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

需要转移的情形。相关财产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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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

    (六)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夏录荣直接持有发行人 4,951.80 万股股份,

占比 46.69%,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同时,通过东莞盛荣间接持有发行人 414.60

万股股份,合计共持有发行人 5,366.40 万股股份,占比 50.60%,为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经核查最近三年发行人的股本演变过程,最近三年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没有发生变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发行人的完整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2.查阅发行人历次变更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股东会或股东

大会决议等文件;

     3.查阅发行人自成立时起的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涉及的验资报告、评估报

告、股权转让款、增资款支付凭证等资料;

     4.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机构股东进行访谈;

     5.查阅发行人股东出具的书面说明;

     6.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核查。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铭科有限设立

     铭科有限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由朱士英和杨国强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

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朱士英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夏录荣的母亲,朱士英持有

的铭科有限股权为夏录荣实际出资,夏录荣为新西兰国籍,且常年居住香港,为

办理工商手续便利,该部分股权由其母亲朱士英代为持有,后续朱士英历次出资

亦为代夏录荣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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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 年 9 月 2 日 , 东 莞 市 监 局 核 发 了 粤 莞 名 称 预 核 内 字 [2005] 第

0500673405 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为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

制品有限公司。

     2005 年 11 月 25 日,东莞市骏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东骏会验字(2005)

第 3017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11 月 24 日铭科有限已收到全

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朱士英出资 60.00

万元,杨国强出资 40.00 万元。

     2005 年 12 月 31 日,铭科有限取得了东莞市监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铭科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士英                  60.00                      60.00

    2                  杨国强                  40.00                      40.00

                合计                           100.00                    100.00


    (二)第一次增资

     2007 年 7 月 16 日,铭科有限全体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

本 400.00 万元,其中朱士英认缴 240.00 万元,杨国强认缴 160.00 万元,增资

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

     2007 年 7 月 18 日,东莞市骏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东骏会验字(2007)

第 3014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7 月 18 日铭科有限已收到全体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40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朱士英出资 240.00

万元,杨国强出资 160.00 万元,变更后铭科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实

收资本为 500.00 万元。

     2007 年 8 月 15 日,东莞市监局核准了铭科有限本次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铭科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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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士英              300.00                      60.00

    2                  杨国强              200.00                      40.00

                合计                       500.00                     100.00


    (三)第二次增资

     2012 年 12 月 27 日,铭科有限全体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

本 2,500.00 万元,其中朱士英认缴 1,500.00 万元,杨国强认缴 1,000.00 万元。

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

     2013 年 1 月 11 日,东莞市骏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东骏会验字(2013)

第 100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1 月 8 日铭科有限已收到全体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0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朱士英出资 600.00

万元,杨国强出资 400.00 万元,变更后铭科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为 1,500.00 万元。

     2013 年 1 月 17 日,东莞市监局核准了铭科有限本次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铭科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士英              1,800.00                    60.00

    2                  杨国强              1,200.00                    40.00

                合计                       3,000.00                   100.00


    (四)变更实收资本

     2013 年 4 月 25 日,铭科有限全体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实收

资本由 1,500.00 万元变更为 3,000.00 万元。

     2013 年 5 月 10 日,东莞市骏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东骏会验字(2013)

第 100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5 月 8 日铭科有限已收到全体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50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朱士英出资 900.00

万元,杨国强出资 600.00 万元,变更后铭科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


                                  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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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为 3,000.00 万元。

     2013 年 5 月 22 日,东莞市监局核准了铭科有限本次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铭科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士英              1,800.00                    60.00
    2                  杨国强              1,200.00                    40.00
                合计                       3,000.00                   100.00


    (五)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8 月 17 日,朱士英与夏录荣签署《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品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朱士英将其所持有的铭科有限 60.00%的股权转让给

夏录荣。本次转让系代持还原,朱士英将其代夏录荣持有的股份还原至夏录荣名

下。

     2017 年 8 月,铭科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放

弃优先购买权,公司企业类型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7 年 8 月 23 日,东莞市监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后铭

科有限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夏录荣              1,800.00                    60.00

    2                  杨国强              1,200.00                    40.00

                合计                       3,000.00                   100.00


     2017 年 9 月 7 日,东莞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粤

莞外资备 201702467),上述股权转让已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六)第三次增资

     2017 年 12 月 10 日,铭科有限全体董事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

本 3,939.75 万元,其中夏录荣认缴 2,364.00 万元,杨国强认缴 1,575.75 万元,

增资后铭科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6,939.75 万元。本次增资参考公司净资产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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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价格为 3.50 元/元注册资本,与 2017 年 12 月末净资产 3.20 元/元注册资本

接近。

     2017 年 12 月 20 日,东莞市监局核准了铭科有限本次变更登记。2017 年

12 月 27 日,东莞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粤莞外资备

201703881),上述增资已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本次增资后,铭科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夏录荣              4,164.00                    60.00
    2                  杨国强              2,775.75                    40.00
                合计                       6,939.75                   100.00


    (七)第四次增资

    2017 年 12 月 29 日,铭科有限与毅富和签订《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品有
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毅富和向铭科有限投资 1,960.88 万元,其中 560.25 万
元用于增加铭科有限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毅富
和持有铭科有限 7.47%的股权,铭科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7,500.00 万元。

     同日,铭科有限全体董事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增加毅富和为铭科有限新股

东,新增注册资本 560.25 万元由毅富和认缴,增资后铭科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7,500.00 万元。

     2018 年 2 月 6 日,东莞市监局核准了铭科有限本次变更登记。2018 年 7

月 3 日,东莞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粤莞外资备

201802483),上述增资已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本次增资后,铭科有限的股

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夏录荣              4,164.00                    55.52

    2                  杨国强              2,775.75                    37.01

    3                  毅富和              560.25                      7.47
                合计                       7,5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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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9 月 13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18]20070 号),经验证截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铭科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4,50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铭科有限的累计注

册资本为 7,5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7,500.00 万元。

    (八)第五次增资

    2019 年 11 月 9 日,铭科有限与夏录荣、杨国强、毅富和、东莞盛荣、东莞
聚麒签订《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夏录荣、杨国强、
毅富和、东莞盛荣、东莞聚麒分别向铭科有限增资 787.80 万元、525.45 万元、
186.75 万元、414.60 万元、276.40 万元,上述增资款全部计入注册资本。铭科
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9,691.00 万元。

     2019 年 11 月 9 日,铭科有限董事会通过上述增资事宜。

     经发行人各股东协商一致,本次股权激励仅等比例稀释夏录荣和杨国强的股
权,毅富和持股比例维持 7.47%不变。因此毅富和与夏录荣、杨国强做为普通合
伙人分别成立的东莞盛荣、东莞聚麒两家员工持股平台一起参与增资。

     2019 年 11 月 15 日,东莞市监局核准了铭科有限本次变更登记。2019 年

11 月 22 日,东莞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粤莞外资备

201900315),上述增资已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本次增资后,铭科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夏录荣              4,951.80                    51.10

    2                  杨国强              3,301.20                    34.07

    3                  毅富和              747.00                      7.71

    4                东莞盛荣              414.60                      4.28

    5                东莞聚麒              276.40                      2.85

                合计                       9,691.00                   100.00


     本次增资系原股东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其中东莞盛荣、东莞聚麒系夏录荣、

杨国强作为普通合伙人分别成立的两个合伙企业,拟作为公司股权激励的员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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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平台,本次增资每 1 元注册资本作价人民币 1 元。本次增资时东莞盛荣、东莞

聚麒的股权结构如下:
                                     东莞盛荣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夏录荣                  414.60                99.9976

    2                        张尧                    0.01                  0.0024

                     合计                           414.61                 100.00

                                     东莞聚麒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杨国强                  276.40                 99.996

    2                       廖雄平                   0.01                   0.004

                     合计                           276.41                 100.00

    (九)第六次增资

    2019 年 12 月 10 日,东莞盛荣、东莞聚麒、东莞众坤与铭科有限、夏录荣、
杨国强签订《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此次增加注册
资本 309.00 万元。其中东莞盛荣出资 942.69 万元,201.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其余计入资本公积;东莞聚麒出资 304.85 万元,65.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
余计入资本公积;东莞众坤出资 201.67 万元,43.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计入资本公积。以上出资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增资后铭科有限注册资本变更
为 10,000.0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10 日,铭科有限董事会通过上述增资事宜。

        2019 年 12 月 18 日,东莞市监局核准了铭科有限本次变更登记。2019 年

12 月 26 日,东莞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粤莞外资备

201900335),上述增资已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本次增资后,铭科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夏录荣                    4,951.80                    49.52
    2                 杨国强                    3,301.20                    33.01
    3                 毅富和                    747.00                      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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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东莞盛荣                615.60                      6.16
    5                东莞聚麒                341.40                      3.41
    6                东莞众坤                43.00                       0.43
                合计                        10,000.00                   100.00


     2020 年 1 月 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0]18471 号),经验证截至 2020 年 1 月 8 日铭科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

增注册资本合计 2,50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铭科有限的累计注册资

本为 10,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0,000.00 万元。

     东莞盛荣、东莞聚麒、东莞众坤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增资参考公司

净资产定价,入股价格为 4.69 元/注册资本,与 2019 年 12 月末净资产 4.41 元/

元注册资本接近。

     1.上述两次增资的原因

     上述 2019 年 11 月及 2019 年 12 月的两次增资属同一增资方案。本次方案的

内容包括:

     (1)2019 年末,公司拟以增资方式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东莞盛荣、东莞

聚麒、东莞众坤均为本次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激励价格为 4.69 元/注册资本;

     (2)前述平台增资后,员工持股平台毅富和的持股比例保持 7.47%不变,

即只等比例稀释夏录荣和杨国强的持股比例;

     (3)前述平台增资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000.00 万元。

     2.本次增资方案的实施过程

     (1)2019 年 11 月夏录荣、杨国强作为普通合伙人成立两个持股平台,与

夏录荣、杨国强、毅富和一起对发行人增资,即 2019 年 11 月增资;

     (2)2019 年 12 月,员工对合伙企业增资;




                                   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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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伙企业将员工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继续增资至发行人,员工间接增资

发行人的价格参考公司净资产定价,为 4.69 元/元注册资本,即 2019 年 12 月增

资。

       3.本次增资方案的实施结果

       增资方案实施前,公司有夏录荣、杨国强、毅富和三名股东。增资方案实施

后,公司新增东莞盛荣、东莞聚麒、东莞众坤三名股东,毅富和 7.47%的持股比

例不变,夏录荣和杨国强的持股比例被同比例稀释。具体如下:

       (1)增资前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占比(%)

               夏录荣                          4,164.00                           55.52

               杨国强                          2,775.75                           37.01

               毅富和                              560.25                         7.47

                合计                           7,500.00                          100.00


       (2)增资后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直接比例(%)

               夏录荣                              4,951.80                      49.52

               杨国强                              3,301.20                      33.01

               毅富和                              747.00                         7.47

              东莞盛荣                             615.60                         6.16

              东莞聚麒                             341.40                         3.41

              东莞众坤                              43.00                         0.43

                合计                          10,000.00                         100.00


      (十)2020 年 9 月,铭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20 年 9 月 9 日,铭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四、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夏录荣                              4,951.80             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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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2                      杨国强                     3,301.20             33.01

  3                      毅富和                      747.00              7.47

  4                     东莞盛荣                     615.60              6.16

  5                     东莞聚麒                     341.40              3.41

  6                     东莞众坤                     43.00               0.43

                      合计                         10,000.00            100.00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股份权属清

晰,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十一)第七次增资

       2020 年 10 月 20 日,铭科精技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股东同意增加南方

工业基金、三正金融、东莞科创及重庆信见成为公司新股东,增资后公司的注册

资本为 10,605.00 万元。

       2020 年 10 月 26 日,铭科精技、6 名发起人股东与南方工业基金、三正金

融、东莞科创及重庆信见成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南方工业基金向铭科精

技出资 2,960.00 万元认购铭科精技 255.61 万股;三正金融向铭科精技出资

2,005.90 万元认购铭科精技 173.22 万股;东莞科创向铭科精技出资 2,000.00

万元认购铭科精技 172.71 万股;重庆信见成向铭科精技出资 40.00 万元认购铭

科精技 3.45 万股,本次认购后铭科精技注册资本变更为 10,605.00 万元。本次

新股东增资的增资价格为 11.58 元/股,系结合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市盈率等因

素,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的价格。

       2020 年 10 月 30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0]38064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铭科精技已收到股东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605.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铭科精技的累计注册

资本为 10,60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0,605.00 万元。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东莞市监局核准了铭科精技本次变更。本次增资后,

铭科精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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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夏录荣                4,951.80                     46.69

    2                  杨国强                3,301.20                     31.13

    3                  毅富和                 747.00                      7.04

    4                  东莞盛荣               615.60                      5.80

    5                  东莞聚麒               341.40                      3.22

    6                  东莞众坤               43.00                       0.41

    7                南方工业基金             255.61                      2.41

    8                  三正金融               173.22                      1.63

    9                  东莞科创               172.71                      1.63

    10                重庆信见成               3.45                       0.03

                合计                         10,605.00                   100.00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资时铭科精技、6 名发起人股东分别与南方工业

基金、三正金融、东莞科创及重庆信见成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

定南方工业基金、三正金融、东莞科创及重庆信见成享有“约定的事项未达成的

要求回购权”、“出售限制及优先出售权”、“反稀释及股东权利安排”等特殊权利。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6 名发起人股东与南方工业基金、三正金融、

东莞科创、重庆信见成签署《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载明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与发

行人发行上市不相符或冲突的特殊权利条款终止,自前述协议生效之日起南方工

业基金、三正金融、东莞科创及重庆信见成不可撤销的放弃基于上述特殊条款享

有的对发行人或其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各方在特殊条款项下享有的全部

权利及义务原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并终止。

     除上述特殊条款外,发行人的股东与发行人之间未签署其他特殊条款,亦不

存在其他类似安排。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前述特殊条款已经终止,不会对发行人股权结构的稳

定性构成影响,前述特殊条款或其他类似安排不会损害发行人股东的股东权利,

前述安排涉及的终止条款合法、真实、有效,前述特殊条款和其他类似安排不会

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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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发行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工商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不存在股东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进行质押或设置其他权

利负担的情形,所持股份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的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更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发行人的股权代持情况已经全部解除,股东的股权已经全部还原;

     2.发行人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及其他第三方权利负担,所持

股份无被查封、冻结的情况。

     八、发行人的业务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

     2.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完整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3.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业务资质证书;

     4.查阅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

     5.查阅申报《审计报告》;

     6.查阅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查阅境外律师对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

     8.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信用中国进行网络核查。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5-2-5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1.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经营范围详见本章“(四)发行人的

业务变更”。

      2.发行人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子公司的经营范围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一)对外投资”之“1.发行人的一级子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资质证书及认证证书

      1.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主要资质证书如

下:

序                                                                                  有效
       持证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号                                                                                  期至
1      铭科精技                      00960403                        2010.09.01     长期

2      大连茂盛                      03251835                        2017.12.18     长期

3      武汉铭科                      03029261                        2018.11.13     长期
                     对外贸易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
4      东莞竹盛                      03641966                        2017.11.29     长期
                     者登记备案表                      商务部
5      襄阳铭科                      03588940                        2019.12.16     长期

6      上海盛安                      04076699                        2021.02.07     长期

7      苏州盛安                      02767716                        2017.12.08     长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1      铭科精技                     441993751G                       2017.09.14     长期
                                                     黄埔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
2      东莞竹盛                     44199679B77                      2017.12.20     长期
                                                     黄埔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
3      大连茂盛      国海关报关单   2102262536                       2018.02.12     长期
                                                   大连开发区海关
                     位注册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4      广州增田          书         4401938346                       2017.11.29     长期
                                                     花都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
5      上海盛安                     3118965341                       2018.02.09     长期
                                                     松江海关
6      苏州盛安                     3205264045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8.03.26     长期


                                          5-2-5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松苏州工业园区
                                                         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
7      武汉铭科                   42019670KE                         2017.11.29     长期
                                                     武汉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
8      襄阳铭科                   4206340001                         2014.12.11     长期
                                                     襄阳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
9      浙江盛安                   33049409C7                         2020.05.15     长期
                                                     嘉兴海关

      2.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认证证书情况如

下:

序
        持证主体        资质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号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
1       大连茂盛                           CHN-19522/TS         2018.03.06    2021.09.04
                           系认证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
2       苏州盛安                           CNIATF045902         2021.04.09    2024.04.07
                           系认证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        0314637
3       武汉铭科                                                2018.07.09    2021.07.08
                           系认证            CN17/30449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
4       重庆铭科                               689294           2018.09.12    2021.09.11
                           系认证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
5       广州增田                            44111170449         2020.11.01    2023.10.31
                     系认证(IATF6949)
6       广州增田       ISO9001 认证        4410017840030        2020.11.01    2023.10.09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经营所需的业务资质证书及认证证

书,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该等业务资质证书及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限内。

     (三)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情况

      根据《香港法律意见书》《泰国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

香港投资设立铭科精技(香港)、铭科企业(香港)、茂盛工业(香港)、盛安

精工(香港)、竹田盛安(香港),通过竹田盛安(香港)控股竹田盛安(泰国)。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一)对外投资”的内容。除

上述情形外发行人不存在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其他经营。

     (四)发行人的业务变更

      1.2005 年 12 月 31 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铭科有限设立时的经营


                                          5-2-5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范围为“加工:五金模具、机械配件、五金零配件;组装:五金零配件”。

     2.2009 年 3 月 27 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铭科有限的经营范围变更

为“加工:五金模具、机械配件、五金零配件;组装:五金零配件,汽车配件,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3.2018 年 2 月 6 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铭科有限的经营范围变更

为“研发、加工:五金模具、机械配件、五金零配件;汽车五金模具、新能源金

属制品;组装:五金零配件,汽车配件,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4.2020 年 9 月 9 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铭科精技的经营范围变更

为“五金模具及五金零部件的设计、开发、试验和试制技术服务及咨询;材料、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汽车零部件成型工艺研发;制造汽车模具、夹具、检具;

五金模具、五金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实业投资;厂房租赁;货物或技术

进出口”。

     除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外,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经营范

围未发生其他变更。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前身历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均是围绕着主营业务进

行的,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及其前身经营范围的历次变更均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

营业务为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包括

金属结构件、模具。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

分别为 61,862.76 万元、71,504.54 万元、70,030.21 万元,分别占发行人当期营业
收入的 95.85%、96.03%和 95.67%。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近三年来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更,发行人报告期内的

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5-2-5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六)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营业期限为 2005 年 12 月 31 至长期。截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

重大偿债风险和影响持续经营的对外担保、诉讼及仲裁等重大事项,发行人主要

资产不存在被查封、拍卖等强制性措施的情形,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中不

存在可能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内容。

     3.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生产经

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目前的经营情况正常

且最近三年持续盈利。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持续经营不存在法律障

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在其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业务经营,发行人的经营范围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经营所需的业务资质,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

日,上述业务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限内。

     3.发行人及其前身经营范围的历次变更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且最近三年未发生变化。

     5.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5-2-5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1.查阅发行人持股5.00%以上的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填写

的调查表;

     2.查阅发行人机构关联方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公司章程

或合伙协议;

     3.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关联方情况进行网络核查;

     4.对发行人主要关联方进行访谈;

     5.对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访谈;

     6.查阅《招股说明书》及申报《审计报告》;

     7.查阅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订单及银行转账凭证、发票等;

     8.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9.查阅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0.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00%以上的股东出具的关于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1.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

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关联方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行人关联

方包括: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夏录荣,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夏录

荣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 5,366.06 万股股份,占比 50.60%。


                                  5-2-5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其他持有发行人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杨国强                       杨国强持有发行人 31.13%股份

      2                    毅富和                       毅富和持有发行人 7.04%股份

      3                 东莞盛荣                        东莞盛荣持有发行人 5.80%股份


          上述股东的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共有 11 家一级子公司,4 家二级子公司,2 家三级子公司,1 家合营

子公司,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持股情况                         关联关系

  1             上海盛安                 发行人持有 100.00%的股权              全资一级子公司

  2             苏州盛安                 发行人持有 100.00%的股权              全资一级子公司

  3             大连茂盛                 发行人持有 100.00%的股权              全资一级子公司

  4             上海颀硕                 发行人持有 100.00%的股权              全资一级子公司

  5             武汉铭科                 发行人持有 100.00%的股权              全资一级子公司

  6             襄阳铭科                 发行人持有 100.00%的股权              全资一级子公司

  7             重庆铭科                 发行人持有 100.00%的股权              全资一级子公司

  8             广州增田                 发行人持有 65.00%的股权               控股一级子公司

  9             东莞竹盛                 发行人持有 100.00%的股权              全资一级子公司

 10             清远铭科                 发行人持有 100.00%的股权              全资一级子公司

 11         铭科精技(香港)             发行人持有 100.00%的股权              全资一级子公司

 12         铭科企业(香港)        铭科精技(香港)持有 100.00%的股权         全资二级子公司

 13         茂盛工业(香港)        铭科精技(香港)持有 100.00%的股权         全资二级子公司

 14         盛安精工(香港)        铭科精技(香港)持有 100.00%的股权         全资二级子公司

 15         竹田盛安(香港)        铭科精技(香港)持有 100.00%的股权         全资二级子公司

 16           格朗吉斯盛安              上海盛安持有 50.00%的股权                合营子公司

 17             浙江盛安            盛安精工(香港)持有 100.00%的股权         全资三级子公司

 18         竹田盛安(泰国)         竹田盛安(香港)持有 99.99%的股权           控股三级子公司


          除上述子公司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注销的子公司 1 家,为浏阳铭科,其情


                                               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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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4.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竹田工业(香港)

公司名称             竹田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3 年 6 月 1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港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13A,Block 1, Parc Palais, 18 Wylie Road, Ho Man Tin, Kowloon, Hong
营地                 Kong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夏录荣持股 67.00%,夏慧茹持股 33.00%(夏慧茹系夏录荣的配偶)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竹田工业(香港)的主营业务为贸易,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该公司已无实际经营,正在进行注销清算。

    (2)东莞盛荣

       东莞盛荣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之“(一)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之“(4)东莞盛荣”。

    (3)东莞竹田

       报告期内夏录荣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还包括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完成注销

的东莞竹田,夏录荣通过控制竹田工业(香港)实际控制东莞竹田,具体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             东莞竹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11 月 5 日

注销时间             2020 年 11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
营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竹田工业(香港)持股 100.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生产和销售金属制品零配件、汽车零配件、精密五金模具;从事上述产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4)毅宏科技(香港)

       报告期内夏录荣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还包括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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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毅宏科技(香港),夏录荣持有毅宏科技(香港)100.00%的股权,具体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                  毅宏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8 月 18 日

注销时间                  2020 年 4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港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Room 309, 3/F, Transasiaa Tower, 18 Kin HongKong Road, Kwai Chung,
营地                      N.T, HONGKONG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夏录荣持股 100.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5.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详见本
律师工作报告“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之“(一)发行
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6.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企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已披露的企业外,发行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如下:

 序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主营业务
 号
 董事夏录荣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夏录荣担任董事、持有
 1     励光有限(香港)                                 制造和贸易,报告期内已经无实际经营
                           20.00%股权
 董事杨国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
                           杨国强持股 40.00%并
                                                        贸易,注销前主要负责部分客户的出口业
 1     盛宏实业(香港) 担任董事的香港公司,
                                                        务,2018 年后已停止经营
                           2020 年 9 月 18 日注销
                           杨国强持股 40.00%并
       重庆铭科精技汽      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         生产销售金属结构件。报告期内无实际经
 2
       车配件有限公司      表人,2018 年 8 月 17        营
                           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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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国强持股 40.00%并
       武汉铭科汽车零                                生产销售金属结构件。报告期内无实际经
 3                      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部件有限公司                                  营
                        2017 年 7 月 13 日注销
                        杨国强持有 80.96%的
 4     东莞聚麒         财产份额,并担任普通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合伙人
 独立董事沈荣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的关联企业
                        沈荣持股 10.00%,报告
       广州杉木汽车科
 1                      期内曾担任董事,目前          汽车零配件的设计、制造
       技有限公司
                        已经辞去董事职务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玲莉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
                        蔡玲莉担任董事的公
 1     毅宏科技(香港) 司,2020 年 4 月 17 日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
                        注销
 报告期内曾任董事杨凤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的关联企业
       武汉铭科汽车零   杨凤持股 60.00%,2017        生产销售金属结构件。报告期内无实际经
 1
       部件有限公司     年 7 月 13 日注销            营
                        杨凤担任执行董事及法
                                                     主营业务为金属结构件生产销售。2018 年
 2     东莞竹田         定代表人,已于 2020
                                                     后已无实际经营
                        年 11 月 4 日注销

       7.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实际控制或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除前述已披露企业外,上述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董事长夏录荣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的其他企业
                                                                          竹田工业(香港)的
                                                                          主营业务为贸易,截
                           夏录荣的配偶夏慧茹持股 33.00%,并担任董         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1      竹田工业(香港)
                           事,目前正在注销清算                           具之日,该公司已无
                                                                          实际经营,正在进行
                                                                          注销清算。
                           夏录荣的配偶夏慧茹持股 80.00%,并担任董        制造和贸易,报告期
 2      励光有限(香港)
                           事                                             内已经无实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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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持有发行人子公司广
                             公司子公司广州增田持股 35.00%的小股东,
           增田盛安精工有                                               州增田 35.00%的股
    3                        同时夏录荣的配偶夏慧茹于 2020 年 9 月
              限公司                                                    权,报告期内无其他
                             -2020 年 12 月曾任董事1
                                                                        业务
                                                                        贸易,注销前主要负
                             夏录荣的配偶夏慧茹持股 60.00%并担任董      责部分客户的出口业
    4     盛宏实业(香港)
                             事的香港公司,2020 年 9 月 18 日注销       务,2018 年后已停止
                                                                        经营
董事、总经理杨国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的其他企业
           东莞市登凯模具    杨国强的兄弟杨国军的配偶程桂珍持股
    1                                                                   模具、金属制品加工
           五金有限公司      100.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东莞市塘厦丁守    杨国强的兄弟杨国涛的配偶丁守荷的兄弟丁
    2                                                                   道路普通货运
           钰货运服务部      守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东莞市旭祥五金    杨国强的兄弟杨国军持股 100.00%,2019 年
    3                                                                   金属制品的加工
             有限公司        6 月 10 日注销
           东莞市峰嘉五金    杨国强的姐妹杨萍持股 100.00%,2019 年 4
    4                                                                   模具、五金制品加工
           模具有限公司      月 29 日注销
董事孙加洪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的其他企业
                             孙加洪的姐妹孙加春持股 10.00%并担任监
           上海春杭物流有
    1                        事,孙加春的配偶周仕华持股 90.00%,担任    道路货物运输
              限公司
                             执行董事
报告期内曾任董事杨凤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的其他企业
           东莞市恒达运输    杨凤的儿子谢恒的配偶尹琴华的兄弟尹德祥
    1                                                                   道路普通货运
             有限公司        持股 100.00%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二)关联交易

         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近三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不包括发行人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
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
  夏慧茹已于 2020 年 12 月卸任。该公司持有广州增田 35.00%的股权,因广州增田分红,该公
司需开设银行账户接收分红款项,疫情原因导致股东无法从日本前往香港办理,因此委托夏慧茹
办理。夏慧茹与银行沟通的过程中,误以为仅更换能前往现场办理的董事便能开设账户,于 2020
年 9 月变更董事为夏慧茹。但仍未办理成功,在多次与银行沟通未果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恢复原日本董事。

                                              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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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的比例                 易的比例               易的比例
 格朗吉斯盛安      采购商品     809.71        2.46%     1,004.44      2.71%    740.65        2.37%
                   接受劳务
 格朗吉斯盛安                    9.97         0.40%        -               -      -               -
                  -冲压加工
   东莞竹田        采购商品       -               -      0.47        <0.01%    1,448.52      4.63%
                   接受劳务
   东莞竹田                       -               -      5.00         0.19%     55.26        2.04%
                  -模具维护
盛宏实业(香港) 采购商品         -               -        -               -    35.81        0.11%
东莞市塘厦丁守
                   运输服务     62.27         4.21%      65.94        6.93%       -               -
 钰货运服务部
上海春杭物流有
                   运输服务     74.75         5.06%      46.84        4.92%     52.20        4.58%
    限公司
竹田工业(香港) 采购商品         -               -      86.66        0.23%       -               -
东莞市旭祥五金     接受劳务
                                  -               -        -               -    17.94        0.66%
   有限公司       -模具加工
东莞市登凯模具     接受劳务
                                85.56         3.42%      84.60        3.16%     76.84        2.83%
 五金有限公司     -模具加工
广州杉木汽车科
                   采购商品     18.54         0.06%        -               -      -               -
  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恒达运输
                   运输服务     74.90         5.07%        -               -      -               -
   有限公司
     杨雄          运输服务     31.00         1.24%      74.40        2.78%       -               -


         ①    格朗吉斯盛安

         A.格朗吉斯盛安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4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0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盛业路 196 号第三幢
  营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上海盛安持股 50.00%,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持股 50.00%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为铝质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5-2-6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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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营方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所在地位于瑞典的

Grnges AB(格朗吉斯集团),是一家专门制造热交换器铝材的跨国公司。基于

合营方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在铝材行业的领先地位与发行人在汽车零

部件行业的优势,双方成立了该合营子公司,经营铝制金属结构件产品。

       B.关联采购商品的原因及公允性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司向格朗吉斯盛安采购商品的内容主要为铝制

金属结构件产品,采购金额分别为 740.65 万元、1,004.44 万元和 809.71 万元,

占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司采购商品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37%、2.71%和

2.46%,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采购铝制金属结构件后直

接向客户销售,报告期各期该项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9.47%、14.45%和 13.48%,

发行人在该项业务中毛利率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对发

行人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C.关联采购劳务的原因及公允性

       2020 年公司向格朗吉斯盛安采购劳务的内容主要为人员不足时,向格朗吉

斯盛安劳务外包部分工作,按照劳务外包部分冲压件计件计算外包加工费,加工

费为 9.97 万元,金额较小,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对发行人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

送的情形。

       ②   东莞竹田

       A.东莞竹田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东莞竹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11 月 5 日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20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
营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竹田工业(香港)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金属制品零配件、汽车零配件、精密五金模具。



                                            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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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关联采购商品的原因及公允性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向东莞竹田采购的内容主要为金属结构件零
件,采购金额分别为1,448.52万元、0.47万元和0万元,占2018年、2019年、2020
年公司采购商品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3%、<0.01%和0.00%,占比较低,对公司
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采购价格由公司与东莞竹田协商确定,主要为零件和材料
采购,2018年零件采购金额为986.75万元,发行人将零件焊接后对外销售,涉及
到的产成品销售毛利率29.96%,在该项业务中有合理毛利,定价公允;2018年材
料采购金额为461.77万元,主要为东莞竹田停产后剩余的材料,该项业务东莞竹
田毛利率为15.26%,定价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对发行人或关联方进行利益
输送的情形。

     C.关联采购劳务的原因及公允性

     2018年公司向东莞竹田采购劳务的内容主要为模具维护费,子公司广州增田
在报告期之前向东莞竹田购买模具,并支付模具维护费,采购金额为55.26万元,
金额较小,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对发行人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③   其他关联采购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除格朗吉斯盛安和东莞竹田外的关联采购金额合计为
182.79万元、358.45万元和347.02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成本的0.40%、0.72%和
0.70%,占比较小,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运输服务、模具生产中部分工序的外协
加工,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的比例            易的比例             易的比例
 格朗吉斯盛安        销售商品    53.07     0.07%     478.82    0.64%     296.97     0.46%
                     提供劳务
 格朗吉斯盛安                    185.35    0.25%     70.49     0.09%     28.38      0.04%
                     -模具维护
   东莞竹田          销售商品      -         -       22.49     0.03%     821.45     1.27%

   东莞竹田          提供劳务      -         -         -         -        3.00      <0.01%



                                           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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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田工业(香港) 销售商品    -     -        -        -       92.88     0.14%

竹田工业(香港) 提供劳务    -     -      32.67   0.04%      33.72     0.05%

盛宏实业(香港) 销售商品    -     -        -        -       110.79    0.17%

    ①   格朗吉斯盛安

     报告期内,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向格朗吉斯盛安销售的内容主要为
模具以及提供模具售后服务,销售金额分别为325.34万元、549.31万元和238.4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0%、0.74%、0.33%,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
成果无重大影响。销售商品主要为向格朗吉斯盛安销售模具,报告期各期向格朗
吉斯盛安销售商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3.74%、28.05%和14.86%,2018年、2020年
销售商品主要为代购模具和水电费,即由发行人外购模具并简单组装后销售给格
朗吉斯盛安,毛利较低;2019年销售商品主要为自产模具,毛利较高。销售给格
朗吉斯盛安的商品定价公允。

     向格朗吉斯盛安提供劳务主要为模具维护服务,由于发行人在精密模具上积
累的技术优势,格朗吉斯盛安自2018年7月开始委托发行人定期对模具进行维护
保养,金额较小。

    ②   东莞竹田

     发行人与东莞竹田的关联销售为模具和金属结构件成品销售,销售价格由公
司与东莞竹田协商确定,参考发行人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公允,
2018年末东莞竹田停止经营后已不再销售。

    ③   其他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除格朗吉斯盛安和东莞竹田外的关联销售金额较小,
主要为2018年部分关联方终止经营前,向其销售产品用于关联方原有客户的少量
销售,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盛宏实业(香
港)已经注销,竹田工业(香港)已启动注销程序。

    (3)关联租赁情况


     ① 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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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以及车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东莞竹田           房屋租赁                 -                21.35             134.22

     东莞竹田           车辆租赁                 -                   -              10.00

  格朗吉斯盛安          房屋租赁             74.22                51.33             25.55

     2018年和2019年,发行人将东莞厂房的部分场地出租给东莞竹田,租赁价格
参考发行人将同一区域房产租赁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价格,租赁价格公允。

     发行人将汽车租赁给东莞竹田用于临时通勤,租金参考同类车型市场的租赁
价格,定价公允,2019年开始已无该租赁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盛安将厂房的部分场地出租给格朗吉斯盛安,租赁价格与
上海盛安向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租入价格相同,定价公允。

     ②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承租方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       关联交易内容 租赁费定价依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夏录荣、夏慧茹       房屋             市场定价         53.57             57.65        54.98

    夏慧茹           车位             市场定价         5.36               5.27        5.06

     夏录荣及配偶夏慧茹将自有房产出租给发行人在香港的子公司(铭科精技
(香港)、铭科企业(香港)、盛安精工(香港)、茂盛工业(香港)、竹田盛
安(香港)),作为其办公场所。该等租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公
允。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为进行银行融资,存在股东及其配偶为发行人及子公司进行关联
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借款/担     借款起始     借款到期       借款是否       担保期限

                                            5-2-6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保金额        日            日        已经清偿
                        (万元)                                完毕
                                                                            主合同债务人
夏录荣、杨
             铭科精技    850.00     2018/1/2      2019/1/1        是        履行债务期限
   国强
                                                                           届满之日起 2 年
                                                                            主合同债务人
  蔡玲莉     武汉铭科   1,000.00   2018/10/9     2019/10/9        是        履行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起 2 年
                                                                            主合同债务人
  蔡玲莉     武汉铭科    850.00    2018/9/30     2019/9/30        是        履行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起 2 年
                                                                            主合同债务人
杨国强、蔡
             重庆铭科   1,000.00   2018/6/22     2019/6/21        是        履行债务期限
   玲莉
                                                                           届满之日起 2 年
                                                                            主合同债务人
杨国强、蔡
             大连茂盛    800.00    2018/6/29     2019/6/29        是        履行债务期限
   玲莉
                                                                           届满之日起 2 年
                                                                            主合同债务人
杨国强、蔡
             大连茂盛   1,000.00   2018/2/24     2019/2/24        是        履行债务期限
   玲莉
                                                                           届满之日起 2 年
夏录荣、杨                                                                  主合同债务人
国强、蔡玲   铭科精技    850.00    2019/1/17     2020/1/16        是        履行债务期限
    莉                                                                     届满之日起 2 年
                                                                            主合同债务人
  蔡玲莉     武汉铭科   2,000.00   2019/12/20    2020/12/20       是        履行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起 2 年
                                                                            主合同债务人
  蔡玲莉     铭科精技    260.00    2019/8/15     2020/8/13        是        履行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起 2 年
                                                                            主合同债务人
  蔡玲莉     襄阳铭科    920.00    2019/6/26     2020/6/26        是        履行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起 2 年
                                                                            主合同债务人
  蔡玲莉     襄阳铭科    310.00    2019/8/14     2020/8/15        是        履行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起 2 年
                                                                            主合同债务人
杨国强、蔡
             重庆铭科   1,000.00    2019/6/4      2020/6/3        是        履行债务期限
   玲莉
                                                                           届满之日起 2 年
                                                                            主合同债务人
杨国强、蔡
             大连茂盛    300.00     2019/8/6      2020/8/5        是        履行债务期限
   玲莉
                                                                           届满之日起 2 年
杨国强、蔡   大连茂盛    700.00     2019/7/9      2020/7/9        是        主合同债务人

                                        5-2-6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玲莉                                                                              履行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起 2 年
夏录荣、杨                                                                           主合同债务人
国强、蔡玲    铭科精技      1,000.00     2020/6/19       2021/6/18           否      履行债务期限
    莉                                                                              届满之日起 3 年
夏录荣、杨                                                                           主合同债务人
国强、蔡玲    铭科精技      1,000.00     2020/6/19       2021/6/18           否      履行债务期限
    莉                                                                              届满之日起 3 年
                                                                                     主合同债务人
  蔡玲莉      武汉铭科      1,000.00     2020/5/14       2021/5/14           否      履行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起 2 年
                                                                                     主合同债务人
杨国强、蔡
              重庆铭科      1,000.00     2020/5/14       2021/5/13           否      履行债务期限
   玲莉
                                                                                    届满之日起 3 年
                                                                                     主合同债务人
杨国强、蔡
              大连茂盛      1,000.00      2020/8/3        2021/8/3           否      履行债务期限
   玲莉
                                                                                    届满之日起 2 年
夏录荣、夏    铭科精技      2,500.00                     未约定期
                                         2020/11/25                          否       未约定期限
   慧茹       (香港)     (港币)                         限
夏录荣、夏    铭科精技       500.00                      未约定期
                                         2020/12/1                           否       未约定期限
   慧茹       (香港)     (港币)                         限
夏录荣、夏    铭科精技       782.97                      未约定期
                                         2020/12/28                          否       未约定期限
   慧茹       (香港)     (港币)                         限
                                                                                     主合同债务人
孙加洪、颜
              上海盛安      1,000.00     2020/09/18      2025/09/18          否      履行债务期限
   忠琼
                                                                                    届满次日起 2 年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未收取费用,也未因担保承担实际损失。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担保事项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该等关联事项不影响发行
人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2)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的资产转让情况如下:

    ① 2020年度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类型      定价依据    金额(万元)
                                                                                     比例(%)
   东莞竹田            固定资产          购买        账面净值         5.06              0.07




                                                5-2-7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东莞市恒达运
                     固定资产         出售          账面净值           7.47              1.11
  输有限公司

    ② 2018年度

                       关联交易                                                    占同类交易金额
      关联方                         交易类型        定价依据     金额(万元)
                         内容                                                        的比例(%)
     东莞竹田          固定资产        购买          评估定价          987.89            12.55

     东莞竹田          固定资产        出售          账面净值           6.78              1.72

竹田工业(香港)       固定资产        出售          账面净值           2.43              0.62
东莞市塘厦丁守钰
                       固定资产        出售          账面净值          14.39              3.65
    货运服务部

     为避免同业竞争,东莞竹田于 2018 年年末停止经营,公司向东莞竹田购买
主要生产设备,购买的设备价格参照账面净资产值,并经广东致信资产评估房地
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致信资评报字(2018)第 413 号”《资产评估报告》
确认,定价公允。

     其他资产转让金额较小,主要为关联方注销过程中少量资产的处置。交易价
格参照资产账面净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3.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往来余额如下表所示:

  (1)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格朗吉斯盛安           58.74                       -                      -
                  竹田工业
 应收账款                                -                         -                   42.68
                  (香港)
其他应收款      格朗吉斯盛安             -                      156.27                 154.84

  (2)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东莞竹田                  -                  1,564.94             1,529.70

 应付账款        格朗吉斯盛安           356.01                  448.12                310.23


                                                 5-2-7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东莞市登凯模具五
 应付账款                             45.71               33.29               36.61
                金有限公司
             广州杉木汽车科技
 应付账款                             12.32                 -                   -
                 有限公司
             小计                     414.04             2,046.35            1,876.54

其他应付款       东莞竹田               -                731.05              950.84

其他应付款           夏录荣             -               9,304.24            7,665.13

其他应付款           杨国强            1.16              359.30             2,031.00

其他应付款            杨凤              -                 47.30               30.00

其他应付款           蔡玲莉             -                   -                 2.84

其他应付款 竹田工业(香港)             -               1,589.32            3,408.46
             东莞市塘厦丁守钰
其他应付款                            17.36               24.55                 -
                货运服务部
             上海春杭物流有限
其他应付款                            16.68                 -                   -
                      公司
             小计                     35.20             12,055.76           14,088.27

 预收账款        东莞竹田               -                   -                 0.50
 预收账款      格朗吉斯盛安             -                   -                185.00
             小计                       -                   -                 185.5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夏录荣、杨国强、竹田工业(香港)、杨凤、蔡玲
莉的往来余额形成原因主要系:①发行人报告期前为解决同业竞争,向关联方收
购子公司股权,形成应付款项;②由于营运资金周转需求,向各位股东及关联方
企业拆借资金。截至报告期末,所有资金拆借已经全部偿还完毕,2020 年末杨
国强其他应付款为未付差旅费报销款。

     东莞竹田的往来余额形成系 2018 年末公司向东莞竹田购买主要生产设备形
成的未付款项,截至报告期末,未付设备款已经付清。

     格朗吉斯盛安 2018、2019 年其他应收款余额系 2018 年向发行人拆借 150 万
元的本金及按照年利率 6.09%计算的利息。2020 年末为经常性关联交易在正常信
用期内的往来余额。

     东莞市登凯模具五金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丁守钰货运服务部、上海春杭物
流有限公司金额较小,为经常性关联交易在正常信用期内的往来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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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在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的情况下,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发行人前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及确认;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亦就发行人

报告期内存在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及确认。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独立董事

均认为,发行人前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

是公允的、合理的,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损害发行人和发行人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发行

人及发行人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有效性予以确认,发行人不存在

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况。

    (四)发行人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关联股东

及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时的回避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此外,发行人还专门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关联方的认定、

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和决策应遵循的原则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

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该等规定合法有效。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就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事

宜作出了如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承诺:本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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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回避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利用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杨国强、毅富和、东莞盛荣承诺:本人或本企业

不利用持股 5%以上股东的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本人或本企业及本

人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

于不可回避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人或本企业及本人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铭科精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

露;本人或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利用持股 5%以

上股东的地位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同业竞争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八、发行人的业务”所述,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精密冲压

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先生及其近亲属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还包括竹田工业(香港)、东莞盛荣及励光有限(香港),前

述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4.发行人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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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或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发行人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且不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

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

的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促使本人及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他经济实体不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

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

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

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6.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果未来本人因有商业机会拟从事、参与或投资

的业务可能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及

其子公司;

     7.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

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

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承诺函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构成合法和有效

的义务,可有效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

竞争。

    (八)发行人对有关关联交易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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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阅《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发行人已经就关联交易事项以及避

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中进

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的情况。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发行人子公司的全部工商档案;

     2.查阅发行人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及其不动产权证书、租赁备

案证书;

     3.查阅发行人取得的注册商标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证

明文件;

     4.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法律状态证明、商标档案,中国版权保

护中心出具的计算机软件登记概况查询结果;

     5.登录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国家知识

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进行网络核查;

     6.查阅境外律师对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

     7.查阅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

行人共有 11 家一级子公司,4 家二级子公司,2 家三级子公司,1 家合营子公司,

1 家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发行人的一级子公司

    (1)上海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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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85731521
法定代表人           孙加洪
成立日期             2004 年 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04 年 2 月 23 日至长期
登记机关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鼎盛路 2050 号 23 幢、24 幢
                     塑料五金制品及模具制作和相关组件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
经营范围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铭科精技                2,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             100.00%

    (2)苏州盛安

公司名称             盛安(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784381402H
法定代表人           孙加洪
成立日期             2006 年 1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6,298.245 万元
营业期限             2006 年 1 月 19 日至 2056 年 1 月 18 日
登记机关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宋巷 27 号
                     研究、开发、生产:汽车零部件、发动机零部件及相关部件,设计、
                     制造:精密模具、工装、夹具、检具及相关零件并提供技术咨询服
                     务;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从事与本公司
经营范围             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他
                     相关配套业务;自有多余厂房出租(非主营业务,出租对象仅限于
                     集团内部及关联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铭科精技               6,298.245             100.00%
                              合计               6,298.245             100.00%


    (3)大连茂盛

公司名称             茂盛汽车零部件(大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137920014812
法定代表人           孙加洪


                                      5-2-7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成立日期             2006 年 8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4,7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06 年 8 月 21 日至 2056 年 8 月 20 日
登记机关             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湾昌路 9 号
                     汽车模具、夹具设计制造;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生产;
经营范围             新型平板显示器零件生产及组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铭科精技               4,700.00             100.00%
                              合计               4,700.00             100.00%


    (4)上海颀硕

公司名称             上海颀硕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0938022473
法定代表人           孙加洪
成立日期             2014 年 3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
登记机关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盛业路 196 号第一幢
                     精密模具制造及相关零件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铭科精技               800.00               100.00%
                              合计               800.00               100.00%


    (5)武汉铭科

公司名称             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3088668004W
法定代表人           蔡玲莉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3 日
注册资本             3,2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4 年 4 月 3 日至 2044 年 4 月 2 日
登记机关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通江一路 165 号
                     汽车零部件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加工、组装(不含汽车电子总线
经营范围             网络技术、电子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精密五金模具制造;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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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自有厂房出租。(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铭科精技               3,200.00             100.00%
                              合计               3,200.00             100.00%


    (6)襄阳铭科

公司名称             襄阳市铭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000966483535

法定代表人           蔡玲莉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3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4 年 4 月 11 日至 2044 年 4 月 10 日

登记机关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襄阳市高新区北经二路北经三路
                     汽车零部件模具制造;汽车配件、五金零部件加工、焊接、组装;
经营范围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及技术)。(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铭科精技               1,300.00             100.00%

                              合计               1,300.00             100.00%


    (7)重庆铭科

公司名称             重庆铭科精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73216451923

法定代表人           蔡玲莉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44 年 12 月 25 日

登记机关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南塘支路 38 号 1 号厂房
                     汽车配件、电脑配件、五金模具加工、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
经营范围             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需经许可审批的
                     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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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铭科精技              2,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              100.00%


    (8)广州增田

公司名称             广州增田盛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329520677U

法定代表人           夏录荣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4 日

注册资本             380.00 万美元

营业期限             2015 年 5 月 4 日至 2045 年 3 月 21 日

登记机关             广州市花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迎宾大道西 163 号之一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五金配件制造、
                     加工;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模具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
经营范围
                     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取得
                     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铭科精技            247.00 万美元         65.00%
        股权结构
                     增田盛安精工有限公司         133.00 万美元         35.00%

                               合计               380.00 万美元         100.00%


    (9)东莞竹盛

公司名称             东莞竹盛精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13GYDXT

法定代表人           杨凤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5 日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7 年 12 月 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东莞市塘厦镇田心社区田心路 180 号 C 区
                     精密金属制品零配件,汽车零配件,精密五金模具的研发;生产
经营范围             和销售金属制品零配件,汽车零配件,精密五金模具;货物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铭科精技               1,200.00             100.00%


                                       5-2-8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合计                 1,200.00              100.00%


    (10)清远铭科

公司名称                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02MA54LA1WXD

法定代表人              杨国强

成立日期                2020 年 4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20 年 4 月 30 日至长期

登记机关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清远市清城区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路 1 号企业服务中
注册地址
                        心 A 栋 402 室 2 号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五金配件制造、加工和组装;金属切割及
经营范围                焊接设备制造;工装夹具检具、模具的设计与制造;租赁业;货物
                        或技术进出口;批发业;零售业。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铭科精技                200.00               100.00%

                                  合计                  200.00               100.00%


    (11)铭科精技(香港)

公司名称               铭科精技(香港)有限公司
                       WINSTECH PRECISION (HONG KONG) CORPORATION
公司英文名称
                       LIMITED
公司编号 CR            No.2590329

登记证号码             68309527-000-10-20-2

董事                   夏慧茹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4,000.00 万港币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Rm.308.3rd Floor,Trans Asia Centre,18 Kin Street,Kwai Chung,N.T.

业务性质               Holding,Investment and Trading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铭科精技                4,000.00 万港币          100.00%

                                合计                4,000.00 万港币          100.00%


       铭科有限就本次境外投资事宜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取得了广东省商务厅核
                                           5-2-8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4400201700483 号),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取得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粤发改外资函[2018]4294 号),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取得了国家外汇管理

局东莞市中心局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

     2021 年 3 月 26 日,发行人向铭科精技(香港)配发 3,500.00 万股普通股,

总款额为港币 3,500.00 万元。发行人就本次增资事宜,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取

得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粤发改外资

函[2021]360 号),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取得了广东省商务厅核发的《企业境外

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4400202100140 号),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取得

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局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

     根据香港英士律师行出具的《香港法律意见书》,铭科精技(香港)为香港

当地合法存续的主体,依据香港当地法律法规运营,截至《香港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的清盘或委任清盘人的记录,不存在法庭诉讼、仲

裁或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认为,铭科精技(香港)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

    2.发行人的二级子公司

    (1)铭科企业(香港)

 公司名称            铭科企业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WINSTECH ENTERPRISES COMPANY LIMITED
 公司编号 CR         No.1909846
 登记证号码          61460623-000-05-20-2
 董事                夏慧茹、杨国强
 成立日期            2013 年 5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港币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Rm.308.3rd Floor,Trans Asia Centre,18 Kin Street,Kwai
 注册地址
                     Chung,N.T.
 业务性质            Holding,Investment and Trading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铭科精技(香港)         200.00 万港币           100.00%


                                      5-2-8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合计              200.00 万港币            100.00%


    (2)茂盛工业(香港)

 公司名称            茂盛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MECHSFIELD INDUSTRIAL COMPANY LIMITED
 公司编号 CR         No.1050983
 登记证号码          36840985-000-06-20-6
 董事                夏慧茹
 成立日期            2006 年 6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港币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Rm.308.3rd Floor,Trans Asia Centre,18 Kin Street,Kwai
 注册地址
                     Chung,N.T.
 业务性质            Holding,Investment and Trading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铭科精技(香港)           1,000.00 万港币          100.00%
                              合计              1,000.00 万港币          100.00%


    (3)盛安精工(香港)

 公司名称            盛安精工(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WORLDWIDE PRECISION (H.K.) LIMITED
 公司编号 CR         No.869180
 登记证号码          34053140-000-11-20-1
 董事                夏慧茹
 成立日期            2003 年 11 月 4 日
 注册资本            700.00 万港币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Rm.309.3rd Floor,Trans Asia Centre,18 Kin Street,Kwai
 注册地址
                     Chung,N.T.
 业务性质            MANUFACTURING AND GENERAL TRADING & INVESTMENT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铭科精技(香港)           700.00 万港币            100.00%
                              合计              700.00 万港币            100.00%


    (4)竹田盛安(香港)

 公司名称            竹田盛安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TAKEDA MORIYASU CO. LIMITED
 公司编号 CR         No.2453376


                                       5-2-8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登记证号码          66929531-000-11-20-7
 董事                夏慧茹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港币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Rm.308.3rd Floor,Trans Asia Centre,18 Kin Street,Kwai
 注册地址
                     Chung,N.T.
 业务性质            MANUFACTURING,INVESTMENT,TRADING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铭科精技(香港)        10.00 万港币             100.00%
                              合计              10.00 万港币             100.00%


     根据香港英士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铭科企业(香港)、茂盛工业(香港)、

盛安精工(香港)、竹田盛安(香港)为香港当地合法存续的主体,依据香港当

地法律法规运营,截至《香港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的清

盘或委任清盘人的记录,不存在法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认为,铭科企业(香港)、茂盛工业(香港)、盛安精工(香港)、

竹田盛安(香港)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

     3.合营子公司

    (1)格朗吉斯盛安

公司名称             上海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067773227E
法定代表人           孙加洪
成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1,500.00 万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资)
营业期限             2013 年 4 月 28 日至 2063 年 4 月 27 日
登记机关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盛业路 196 号第三幢
                     设计、生产、销售铝热交换器的冲压零部件,铝热交换器领域内技
经营范围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上海盛安                 750.00 万        50.00%
        股权结构
                        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       750.00 万        50.00%
                                     合计                  1,500.00 万     100.00%

                                       5-2-8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4.三级子公司

    (1)浙江盛安

公司名称             浙江盛安精工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0MA29GN5434
法定代表人           孙加洪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             2017 年 8 月 4 日至 2067 年 8 月 3 日
登记机关             嘉兴市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杭州湾大道 777 号
                     工装夹具检具、模具的设计与制造;金属工具的制造、加工;自产
经营范围             产品的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盛安精工(香港)          1,000.00 万美元          100.00%
                              合计              1,000.00 万美元          100.00%


     浙江盛安为盛安精工(香港)投资的全资子公司,2017 年 10 月 23 日,浙

江省海盐县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嘉外资海盐备

201700069),上述投资行为已经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竹田盛安(泰国)

 公司名称            竹田盛安(泰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TAKEDA MORIYASU (THAILAND) CO., LTD
 注册编号            0105554004490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195,454,100.00 泰铢
 公司类型            Private limited company
                     No. 7/322 Moo 6, Mapyangporn Sub-District, Pluakdeng District,
 注册地址
                     Rayong Province, Thailand.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竹田盛安(香港)      195,453,900.00 泰铢           99.99%

        股权结构      Mr. Tuewha Chun             100.00 泰铢             0.005%
                       Mrs. Yei Ching
                                                  100.00 泰铢             0.005%
                           Wong
                              合计          195,454,100.00 泰铢           100.00%


                                       5-2-8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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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田盛安(泰国)为竹田盛安(香港)投资的子公司,2017 年 4 月竹田工

业(香港)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和晶”)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无锡和晶将其持有的和晶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99.99987%的

股权转让给竹田工业(香港)有限公司。2018 年 2 月 28 日,竹田工业(香港)

与竹田盛安(香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竹田工(香港)业将其持有的和晶

科技(泰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竹田盛安(香港)。

     根据 Blumenthal Richter & Sumet Ltd.出具的《泰国法律意见书》,竹田盛

安(泰国)为泰国当地合法存续的主体,依据泰国当地法律法规运营,截至《泰

国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的清盘或委任清盘人的记录,不

存在法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认为,竹田盛安(泰国)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

     综上,发行人各级子公司均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存续。

     5.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1)浏阳铭科

公司名称                 浏阳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4 月 24 日

注销时间                 2018 年 9 月 27 日

注销登记编号             (浏阳)登记内简注核字[2018]第 8295 号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阳路 18 号宏伊工业园 3 号厂房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铭科精技 100.00%持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
                         浏阳铭科成立至注销,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营业务的关系

     发行人成立浏阳铭科是为了承接新客户的订单,因合作未能达成,故进行注

销。

    (二)土地使用权

     1.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


                                         5-2-8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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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共计拥有 6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1 处境外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

下:

序     使用                                                                           他项
                       权证号           位置        用途   面积(㎡)    终止日期
号     权人                                                                           权利
                                    清远市清城
                                    区石角镇广
       铭科   粤(2020)清远市不    清产业园园      工业                2070.11.0
1                                                          30,343.25                 ——
       精技   动产权第 0073666 号       区内        用地                     5
                                    GQY-TDCR-15
                                       2 地块
              苏(2021)苏州工业
       苏州                         苏州工业园      工业                2056.05.1
2               园区不动产权第                             20,359.14                 ——
       盛安                         区宋巷 27 号    用地                     9
                     0000026 号
              辽(2018)金普新区
                     不动产权第
               01008074 号、第      大连经济技
       大连                                         工业                2060.01.1
3              01008085 号、第      术开发区湾             24,000.00                 ——
       茂盛                                         用地                     1
                 01008094 号         昌路 9 号
              、第 01008095 号、
                第 01008096 号
                                    武汉市汉南
              鄂(2018)武汉市汉
       武汉                         区纱帽街通      工业                2064.07.0
4                南不动产权第                              49,245.05                 ——
       铭科                         江一路 165      用地                     4
                     0001718 号
                                         号
                                    合川区工业
              渝(2018)合川区不
       重庆                         园区核心区      工业                2066.10.2
5             动产权第 000321681                           36,235.00                 ——
       铭科                         HC16-003-1      用地                     6
                         号
                                     6 号地块
                                    海盐县西塘
              浙(2020)海盐县不
       浙江                         桥街道杭州      工业                2067.11.2
6                       动产                               22,837.00                 ——
       盛安                         湾大道 777      用地                     3
               权第 0028490 号
                                         号
                                    Mabyangpor
                                         n
       竹田
                                    Sub-District,
       盛安   Land Title Deed No.                   工业
7                                   Pluakdaeng             45,048.00       长期      ——
     (泰              4222                         用地
                                      District,
       国)
                                      Rayong
                                     Province,


                                          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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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使用                                                                      他项
                     权证号        位置       用途   面积(㎡)    终止日期
号    权人                                                                      权利
                                 Thailand

                          合计                       228,067.44      ——      ——

     2.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位于塘厦镇田心社区田心路 180 号的土地,尚未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1)形成的原因

     2010 年 4 月 1 日,铭科有限与东莞市诚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义实
业”)、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田心经联社”)签订《土地
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合同书》,约定诚义实业将其依据 2006 年 4 月 10 日
与田心经联社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有偿使用的塘厦镇田心社区田心
路 180 号工业用地 40,172.00 ㎡及地上建筑物转让给铭科有限。

     2011 年 7 月东莞市城乡规划部门将上述地块用途改为文娱及社会停车场用
地。因上述土地上已建造工业厂房、宿舍、办公楼,土地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不
一致,导致发行人一直无法补办土地使用权证书。

     (2)产权证书补办情况及进展

     ①      相关补办政策

     2020 年 2 月 26 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
方案的通知》,对符合适用范围的历史违建,优化不动产权补办手续,妥善、高
效解决历史问题,建立《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
产权试点项目台账》(以下简称“《补办不动产试点项目台账》”),将符合补办
条件的土地纳入台账范围。

     纳入《补办不动产试点项目台账》的对象包括:2019 年 12 月 12 日之前已
建成,未取得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经批准纳入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以下简
称“拓空间”)补办工作试点的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建筑(不包括可分割转让的产


                                     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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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业用房、私人住宅、商品房、商业等项目)。主要包括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上市
后备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他经批准纳入“拓空间”补办工作试点的重点
工业项目,以及经认定的教育、医疗、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公益民生类项目。

     上述《通知》中适用的对象如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根据《东莞市历史
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及土地规划审
查操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补办建设用地实施细则》”),对以下适用条件
的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1、建筑物所在地权属争议已经依法解决,并且没有被
司法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限制权利的;2、申请补办建设用地使用
权手续主体与《补办不动产试点项目台账》主体一致,建筑物功能及实际使用功
能与申请补办土地使用权用途相符,土地在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前过渡期内不违反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②   补办进展

     2020 年 8 月,塘厦镇政府对于上述土地所在的科苑城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
规划进行控规一般调整,发行人所在地块 B09-1、B09-2 被纳入规划调整范围,
预备用地性质由文化娱乐用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2021 年
1 月 21 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就上述土地规划调整事项发布《关于东莞市塘厦
镇科苑城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B09、B11 和 D07 街坊调整、工业保护线调
整的批后公告》(东自然资告[2021]24 号),确认将发行人上述土地调整为一
类工业用地,发行人所在地块已符合被纳入《补办不动产试点项目台账》的条件。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股份经济联合社向塘厦镇委、镇政
府提交《关于铭科精技退出三旧标图建库并纳入补办台账的申请》,镇委镇政府
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发行人纳入补办台账的申请,待公告
完成后出具《同意受理补办不动产权手续通知书》,正式纳入补办台账。


     (3)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①    无权证书厂房占发行人全部厂房面积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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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土地合计 40,172.00 平方米,占发行人在用土地
面积 14.98%;该地块上发行人受让及自建厂房、办公楼建筑面积合计 35,419.00
平方米,占发行人在用房屋面积 23.15%。

    ②   无权证书厂房收入占发行人合并营业收入的比例

     发行人在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土地设有铭科精技、东莞竹盛两家主
体,两家主体报告期内合计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营业收入的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营业收入(2020)     营业收入(2019)           营业收入(2018)
    铭科精技
                         13,812.20               12,076.39                17,221.01
  (东莞主体)
    东莞竹盛             12,360.59               12,852.80                1,801.17
   发行人整体
                         73,198.32               74,459.79                64,542.83
  (合并报表)
      占比               35.76%                  33.48%                    29.47%

    ③   无权证书土地、房产账面价值及占发行人总资产的比例

     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土地、房屋账面价值为 781.12 万元,占发行人
总资产的比例为 0.82%,占比较小。

     (4)相关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拥有该等土地的合法合规性确认

     2020 年 11 月 18 日,田心居民委员会、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载明“根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合同书》经田心经济联合社同意,将
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给发行人”。2021 年 5 月 17 日,塘厦镇人民
政府出具《证明》,载明“我府确认铭科精技所在地块及房产未来五年没有纳入
拆迁规划。铭科精技可保留现有集体土地及土地上未取得产权的建筑物使用现
状,并根据我府现有政策—《塘厦镇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
不动产权手续工作方案》,按流程申请补办相关用地手续。”确认发行人短期内
不会受到拆迁的影响。

     2021 年 2 月 3 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载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因违反国土资源管理和城
乡规划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2021 年 1 月 21 日,东莞市塘厦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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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载明“该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无被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5)发行人的补充安排

     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在清远市购置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粤
(2020)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73666 号),土地面积为 30,343.25 平方米,目
前已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如东莞主体所在地房屋无法继续使用,可搬迁至清远,
不会对珠三角产业集群客户的供应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出具《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土地、房屋瑕疵情况的承诺函》,承诺:“如公司及
其子公司因使用土地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
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针对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本人将积极与有权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
方进行沟通,并尽最大努力为该等房产办理权属证书。如因公司建设房屋暂未取
得房屋产权证书致使该等房屋被拆除、没收或致使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本人将
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租赁无产权证书房屋以及未办理租赁备案事宜而受到
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滞纳金、罚款或另行租房
等可能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损失。”

     本所律师认为,该等土地系发行人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由于东莞市快速发展
过程中形成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上述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亦未
能办理附着房屋建筑物的所有权证书,相关各方对发行人拥有及使用上述土地及
房屋建筑物不存在争议,发行人使用上述土地及房产符合所在地区的土地利用整
体规划,未来五年内无拆迁规,目前已进入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东莞市自然
资源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面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
形,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
如因上述情况导致公司损失的全部由其承担,并有在建清远土地及厂房作为备用
选项。上述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风险,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
律障碍。

                                  5-2-9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三)房屋所有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
人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1.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

序    所有                                                     建筑面积               他项
                     不动产权证号         房屋位置                           用途
号    权人                                                     (m )
                                                                   2
                                                                                      权利
      上海   沪(2020)松字不动产    松江区鼎盛路 2050 号
 1                                                             1,734.62      厂房     ——
      盛安       权第 036857 号             23 幢
      上海   沪(2020)松字不动产    松江区鼎盛路 2050 号
 2                                                             1,735.82      厂房     抵押
      盛安       权第 036856 号             24 幢
             苏(2021)苏州工业园
      苏州                           苏州工业园区宋巷 27                    车间及
 3           区不动产权第 0000026                             12,337.02               ——
      盛安                                   号                             办公楼
                         号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连   辽(2017)金普新区不
 4                                   辽河西路 121A 号 18         41.32       公寓     抵押
      茂盛   动产权第 01076672 号
                                          层 1-19 号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连   辽(2017)金普新区不
 5                                   辽河西路 121A 号 20         68.68       公寓     抵押
      茂盛   动产权第 01076673 号
                                          层 1-13 号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连   辽(2017)金普新区不
 6                                   辽河西路 121A 号 18         68.68       公寓     抵押
      茂盛   动产权第 01076675 号
                                          层 1-20 号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连   辽(2017)金普新区不
 7                                   辽河西路 121A 号 20         41.32       公寓     抵押
      茂盛   动产权第 01076676 号
                                          层 1-14 号
      大连   辽(2018)金普新区不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级宿
 8                                                             1,686.33               抵押
      茂盛   动产权第 01008074 号    湾昌路 9-4 号 1-6 层                    舍楼
      大连   辽(2018)金普新区不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9                                                               39.40       门卫     抵押
      茂盛   动产权第 01008085 号      湾昌路 9 号 1 层
      大连   辽(2018)金普新区不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楼
10                                                             4,603.67               抵押
      茂盛   动产权第 01008094 号    湾昌路 9-3 号 1-6 层                   及宿舍
      大连   辽(2018)金普新区不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11                                                             3,522.83      仓库     抵押
      茂盛   动产权第 01008095 号     湾昌路 9-1 号 1 层
                                                                            模具车
      大连   辽(2018)金普新区不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12                                                            10,251.94     间及制    抵押
      茂盛   动产权第 01008096 号    湾昌路 9-2 号 1-3 层
                                                                            造车间
      武汉   鄂(2018)武汉市汉南    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                     门房及
13                                                              119.32                抵押
      铭科   不动产权第 0001718 号     通江一路 165 号                      水泵房



                                        5-2-9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所有                                                   建筑面积               他项
                     不动产权证号         房屋位置                         用途
号    权人                                                   (m )
                                                                 2
                                                                                    权利
      武汉
14                                                           1,729.89     倒班楼    抵押
      铭科
      武汉                                                                食堂及
15                                                           4,129.25               抵押
      铭科                                                                倒班楼
      武汉
16                                                          11,689.12      车间     抵押
      铭科
      武汉
17                                                           8,210.63      车间     抵押
      铭科
      武汉
18                                                           3,504.13      车间     抵押
      铭科
      武汉
19                                                           4,251.49      车间     抵押
      铭科
                                    合川区南津街道办事
      重庆   渝(2018)合川区不动                                         工业用
20                                  处南塘支路 38 号 1 号   12,564.68               抵押
      铭科    产权第 000321681 号                                         地/工业
                                            厂房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
      浙江   浙(2018)海盐县不动
21                                  1383 号创业公寓 4 幢      116.67       公寓     ——
      盛安     产权第 0030636 号
                                           508 室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
      浙江   浙(2019)海盐县不动
22                                  1383 号创业公寓 4 幢       84.18       公寓     ——
      盛安     产权第 0000245 号
                                          1207 室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
      浙江   浙(2019)海盐县不动
23                                  1383 号创业公寓 4 幢      116.67       公寓     ——
      盛安     产权第 0000249 号
                                          1304 室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
      浙江   浙(2019)海盐县不动
24                                  1383 号创业公寓 4 幢      116.67       公寓     ——
      盛安     产权第 0000244 号
                                          1305 室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
      浙江   浙(2019)海盐县不动
25                                  1383 号创业公寓 5 幢      116.89       公寓     ——
      盛安     产权第 0000250 号
                                           201 室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
      浙江   浙(2019)海盐县不动
26                                  1383 号创业公寓 5 幢       84.33       公寓     ——
      盛安     产权第 0000253 号
                                           903 室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
      浙江   浙(2019)海盐县不动
27                                  1383 号创业公寓 6 幢      116.84       公寓     ——
      盛安     产权第 0000255 号
                                           504 室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
      浙江   浙(2019)海盐县不动
28                                  1383 号创业公寓 8 幢      133.15       公寓     ——
      盛安     产权第 0000252 号
                                           405 室
29    浙江   浙(2019)海盐县不动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         81.98       公寓     ——

                                        5-2-9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所有                                                         建筑面积               他项
                     不动产权证号            房屋位置                             用途
号    权人                                                         (m ) 2
                                                                                          权利
      盛安     产权第 0000254 号     1383 号创业公寓 8 幢
                                              802 室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
      浙江    浙(2019)海盐县不动
30                                   1383 号创业公寓 11 幢           58.18        公寓    ——
      盛安     产权第 0000251 号
                                             1301 室
                                                                                 工业用
31                                                                   32.74                ——
                                                                                地/工业
                                                                                 工业用
32                                                                18,397.34               ——
                                                                                地/工业
      浙江    浙(2020)海盐县不动   西塘桥街道杭州湾大                          工业用
33                                                                   19.23                ——
      盛安     产权第 0028490 号            道 777 号                           地/工业
                                                                                 工业用
34                                                                  343.54                ——
                                                                                地/工业
                                                                                 工业用
35                                                                   70.70                ——
                                                                                地/工业
36                                         Mabyangporn             5,208.50       厂房
      竹田
                                           Sub-District,
37    盛安    IEAT Permit 02/2 and                                   9.00        警卫室
                                     Pluakdaeng District,                                 ——
     (泰       IEAT Permit 02/6                                     14.18
                                      Rayong Province,
38    国)                                                                       储藏室
                                             Thailand
                             合计                                107,450.93      ——     ——


     2.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位于塘厦镇田心社区田心路 180 号土地上的房屋

尚未取得房产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有权                                    建筑面积                                   他项
                          房屋位置                              取得方式       用途
号     人                                      (m2)                                     权利

                                                                              模具车间
1                                              9,115.00            自建                   抵押
                                                                              及办公楼

2                                              5,419.00            转让       冲压车间    抵押

3                                              5,397.00            转让       加工车间    抵押
     发行人    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
4                                              6,098.00            转让         仓库      抵押

5                                              3,754.00            转让        办公楼     抵押

6                                              1,868.00            转让        宿舍楼     抵押

7                                              1,878.00            转让        宿舍楼     抵押



                                           5-2-9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所有权                                        建筑面积                                  他项
                            房屋位置                              取得方式       用途
号     人                                          (m2)                                    权利

8                                                  1,890.00          转让       宿舍楼       抵押

                     合计                          35,419.00        ——        ——         ——

      如上“2.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所述,发行人依据与诚义实业、田心
经联社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合同书》,取得位于塘厦镇田心社
区田心路 180 号工业用地 40,172.00 ㎡及地上建筑物,前述第 2 至 8 项房产为
附随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地上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合同书》约定,在土地使用权年限内,铭科
有限可转让、出租、抵押或者将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进行开发,土地使用权及地
上建筑物归属于铭科有限,铭科有限可在田心经联社同意后出售,合同期满后,
归田心经联社所有。2016 年 1 月铭科有限自建模具车间及办公楼共计 9,115.00
㎡。前述房屋所在地块塘厦镇田心社区田心路 180 号属于无证土地,因此无法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原因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二)土地使用权”之“2.未取
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

     (四)租赁土地及房产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协议,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主要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                                                                                         租赁备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点       面积(㎡)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案情况
      襄阳市襄                                                                           (襄阳)房
                                 高新区北经
      州魏庄众                                                   2018.12.31-              租证字第
1                襄阳铭科        二路北经三       2,930.00                      厂房
      鑫实业有                                                   2023.12.31               2020019
                                       路
       限公司                                                                                号
                                                                                           穗租备
                                 广州市花都
      李均业/                                                    2014.11.01-              2015B14
2                广州增田        区新华工业       5,760.00                      厂房
       朱国溪                                                    2022.03.20               00101830
                                       区
                                                                                             号
                                 广州市花都
                                 区秀全街聚                      2020.08.14-
3      李建辉    广州增田                          130.00                       宿舍        ——
                                 龙长圣巷 21                     2021.08.13
                                       号



                                               5-2-9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广州市花都
                            区云山大道
                                                              2020.01.18-
4     彭荣峰     广州增田   31 号银丰大           55.91                      宿舍      ——
                                                              2022.01.17
                            厦 B 区 1614
                                 房
                            广州市花都
                                                              2020.04.01-
                            区秀全街大
5     叶启辉     广州增田                        120.00       2021.04.01     宿舍      ——
                            村聚龙庄
                                                             (正在续签)
                              五巷 6 号
                            广州市花都
                            区秀全街大                        2020.05.01-
6     叶广应     广州增田                        120.00                      宿舍      ——
                            村聚龙社                          2022.05.01
                            聚龙巷 12 号
                                                                                     东房租备
                            东莞市塘厦
                                                              2020.11.08-            HZ1810
7     罗丽宏     东莞竹盛   镇大道隆福            95.00                      宿舍
                                                              2021.11.07             1700038
                            花园 9 栋 704
                                                                                        号
     东莞市仁               塘厦镇塘龙
                                                                             员工
     豪物业管               西路 7 号商                       2019.11.23-
8                东莞竹盛                         25.00                      活动      ——
     理有限公               业大楼 708                        2021.11.22
                                                                              室
         司                      室
                            东莞市塘厦
                            镇富康豪庭 2                      2020.10.11-
9     崔梅花     东莞竹盛                        118.00                      宿舍      ——
                            期 4 栋 1 单元                    2021.10.12
                              1403 房
                            东莞市塘厦
                            镇塘厦大道
                                                              2020.09.03-
10    毛志彪     东莞竹盛   中 79 号盈锋          52.80                      宿舍      ——
                                                              2021.09.03
                            购物广场 D
                            区 1404
                            No.7/26-29
     泰中罗勇                                                 一年后自动
                            Moo3,T.Bow
     工业园开    竹田盛安                                     续期(2017
11                          in,Siracha,C          75.00                      宿舍      ——
     发有限公    (泰国)                                    年 10 月 1 日
                            honburi,Thai
         司                                                       起)
                             land20230
                            Praphassorn
      Wilawan
                              888/70、
     Busawan                                                  一年后自动
                              889/305
       kul(ID    竹田盛安                                     续期(2018
12                             Moo3              300.00                      宿舍      ——
     Card:320    (泰国)                                     年1月1日
                            T.Bowin,Sira
     9600166                                                      起)
                            cha,Chonbu
        415)
                              ri 20230


                                             5-2-9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Lifecity233/9
                               Moo3                           一年自动续
      Jarunee    竹田盛安
13                          T.Bowin,Sira        150.00       期(2020 年 1   宿舍      ——
       Jiang     (泰国)
                            cha,Chonbu                        月 1 日起)
                              ri 20230
                            香港新界葵
                 铭科精技   涌健康街 18                       2020.01.01-    办公
14    夏录荣                                    100.00                                 ——
                 (香港)   号恒亚中心 3                      无固定期限      室
                             楼 308 室
                            香港新界葵
                 铭科精技   涌健康街 18                       2020.01.01-    办公
15    夏慧茹                                    100.00                                 ——
                 (香港)   号恒亚中心 3                      无固定期限      室
                             楼 309 室
                     合计                     10,131.71          ——        ——      ——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第三项房产系广州增田用房,主要作为厂房使用。
2014 年 11 月 1 日,广州增田与李均业、朱国溪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李均
业、朱国溪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工业区的工业园第三仓,建筑面积 5,760.00
㎡,租赁给广州增田。该处房产位于国有土地(穗国用(2013)第 00722043
号)之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该房产面积占发行人在用房屋总面积的
3.76%,占比较低,因此该租赁房产产权瑕疵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上述第 3 项至第 6 项以及第 8 项至第 10 项租赁房产系广州增田、东莞竹盛
租赁用于员工宿舍及活动场所。上述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房产证,该房产面积
较小,不属于生产经营性用房,可替代性强,搬迁成本低,因此,该租赁房产产
权瑕疵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1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出具《铭科精技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土地、房屋瑕疵情况的承诺

函》,承诺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租赁无产权证书房屋以及未办理租赁备案事宜而

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滞纳金、罚款或另行

租房等可能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损失。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广州增田向李均业、朱国溪租赁的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的房屋面积占发行人在用房屋总面积的比例较低。待募投项目清远铭科汽车(新

                                            5-2-9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建成后广州增田拟计划进行整体搬迁。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夏录荣已对租赁使用该等瑕疵房屋做了承诺,上述租赁房产的瑕疵情

况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的知识产权

          1.专利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223 项专利,全部为实用新型专利。该等专利的具体情况

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一。

          2.商标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1 项注册商标。该等商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样式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          取得方式

     1        铭科精技                      20833027     第6类     2027.11.13          原始取得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共计拥有 17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该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

体情况如下:

序                                                                              首次发表     受限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日期       情况
                         WinstechTool 冲模加工计价程序     2019SR01204          2018.05.2
 1        铭科精技                                                                            无
                                     V1.0                         42               5
                         WinstechTool 冲模设计辅助程序     2019SR01265          2018.05.2
 2        铭科精技                                                                            无
                                     V1.0                         73               5
                     winstech 铭科精技工业互联设备运行     2020SR00886
 3        铭科精技                                                               未发表       无
                               周期监控系统 V1.0                  53
                     winstech 铭科精技工业互联模具调试     2020SR00889
 4        铭科精技                                                               未发表       无
                               信息疏导系统 V1.0                  10
                     winstech 铭科精技工业互联模具保养     2020SR00920
 5        铭科精技                                                               未发表       无
                               寿命监控程序 V1.0                  52



                                               5-2-9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Winstech 铭科精技工业互联冲压报      2019SR11473
 6       铭科精技                                                            未发表       无
                                工程序 V1.0                     43
                      增田盛安汽配 PMC 信息管理系统       2016SR32170       2016.06.1
 7       广州增田                                                                         无
                                      V1.0                       6              0
                                                          2016SR32170       2016.06.0
 8       广州增田   增田盛安汽配物料需求信息系统 V1.0                                     无
                                                                 0              8
                                                          2016SR36869       2016.06.1
 9       广州增田    增田盛安汽配供应链管理系统 V1.0                                      无
                                                                 3              0
                                                          2016SR36870       2016.06.2
10       广州增田   增田盛安汽配企业资源管理系统 V1.0                                     无
                                                                 2              2
                                                          2016SR36870       2016.06.1
11       广州增田   增田盛安汽配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V1.0                                     无
                                                                 7              5
                                                          2018SR45280
12       襄阳铭科         铭科生产管理系统 V1.0                              未发表       无
                                                                 0
                                                          2018SR45280
13       襄阳铭科       铭科生产实时监控系统 V1.0                            未发表       无
                                                                 7
                                                          2018SR45302
14       襄阳铭科       铭科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V1.0                            未发表       无
                                                                 2
                     铭科汽车零部件计算机辅助工程分析     2018SR41599       2016.09.2
15       襄阳铭科                                                                         无
                                 系统 V1.0                       1              0
                                                          2018SR41608       2016,09.2
16       襄阳铭科     铭科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V1.0                                       无
                                                                 2              4
                                                          2018SR41564       2016.09.0
17       襄阳铭科    铭科汽车零部件自动检测系统 V1.0                                      无
                                                                 9              5

     (六)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账面
价值为 11,283.09 万元的机器设备、348.11 万元的运输工具、894.98 万元的电
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七)在建工程

         根据《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的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 5,361.08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万元)

     1                在建厂房及配套工程                             3,817.42

     2                    在安装设备                                 1,543.66

                        合计                                         5,361.08



                                              5-2-9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

房屋、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商标、专利等系通过购置、自建、租赁、自行申请等

方式取得,财产取得方式真实、合法、有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其财产拥有合

法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该等财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在本律师工作报

告中披露的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资产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其余主要财产

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属证书或证明;除本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抵押情形外,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的

情形。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统计表;

     2.对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访谈;

     3.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的重大框架合同、订单;

     4.查阅发行人正在履行的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5.对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发函询证;

     6.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
调查问卷;

     7.查阅申报《审计报告》;

     8.查阅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9.查阅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公司的重大合同是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同金额或交易金额超过 500.00 万

元以上的合同,以及其他对发行人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


                                  5-2-10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响的合同。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如下:

     1.销售合同

     公司与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主要为框架合同,具体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订单
为准。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的正在履行的重大销
售合同如下:
序   销售主                              合同内容和金
                     客户    合同名称                        其他条款        合同有效期
号     体                                      额
                                         购买金属结构                     2014 年 3 月 4 日
                                                           产品的交货、
              康奈可(中                 件、模具,具体                   起三年内有效,期
     大连茂                  《采购通                      货款支付、损
1             国)投资有限               产品规格型号、                    满后若双方无异
       盛                      则》                        失赔偿、合同
                  公司                   数量、价格以订                    议则自动延续一
                                                             的解除等
                                           单为准。                        年,此后类推。
                                         购买金属结构                     2017 年 3 月 9 日
                                                           产品的交货、
              康奈可(中     《零部件    件、模具,具体                   起三年内有效,期
     武汉铭                                                货款支付、损
2             国)投资有限     采购通    产品规格型号、                    满后若双方无异
       科                                                  失赔偿、合同
                  公司         则》      数量、价格以订                    议则自动延续一
                                                             的解除等
                                           单为准。                        年,此后类推。
                                                                          2017 年 9 月 25 日
                                         购买金属结构      产品的交付、
                             《设备模                                     起一年内有效,期
              康奈可(中                 件、模具,具体    检查、价款的
     上海盛                  具等交易                                      满 3 个月前若双
3             国)投资有限               产品规格型号、    支付、质量保
       安                      基本合                                      方无异议则自动
                  公司                   数量、价格以订    证、合同的解
                               同》                                       延续一年,此后类
                                           单为准。            除等
                                                                                  推。
                                         购买金属结构                     2015 年 6 月 1 日
                                                           产品的收货与
              康奈可(中     《零部件    件、模具,具体                   起三年内有效,期
     广州增                                                检验、货款支
4             国)投资有限     采购通    产品规格型号、                    满后若双方无异
       田                                                  付、损失赔偿、
                  公司         则》      数量、价格以订                    议则自动延续一
                                                           合同的解除等
                                           单为准。                        年,此后类推。
                                                           产品的验收、 2009 年 4 月 25 日
                                         购买金属结构
                                                           支付条件、质 起一年内有效,若
              广岛技术(长               件,具体产品规
     大连茂                  《基本交                      量保证、违约 期满前 3 个月双
5             春)汽车部件               格型号、数量、
       盛                    易合同》                      责任、合同的 方无异议则自动
                有限公司                 价格以订单为
                                                           解除、争议的 延长一年,以后亦
                                               准。
                                                               解决等             同。
                                                           产品的验收、 2020 年 9 月 10 日
                                         购买金属结构
                                                           支付条件、质 起一年内有效,若
              广岛技术(南               件、模具,具体
     浙江盛                  《基本交                      量保证、违约 期满前 3 个月双
6             京)汽车部件               产品规格型号、
       安                    易合同》                      责任、合同的 方无异议则自动
                有限公司                 数量、价格以订
                                                           解除、争议的 延长一年,以后亦
                                           单为准。
                                                               解决等             同。
                                                                          自 2019 年 1 月 16
                                         购买金属结构      产品的交付、
                 Hirotec     《Trading                                    日起一年内有效,
     竹田盛                              件、模具,具体    支付条件、质
              Manufacturin     Basic                                       若期满前 2 个月
7    安(泰                              产品规格型号、    量保证、违约
              g (Thailand)   Agreemen                                      双方无异议则协
       国)     Co., Ltd.                数量、价格以订    责任、合同的
                                t》                                       议重新生效,以后
                                           单为准。            解除等
                                                                                亦同。
8    大连茂     天纳克(大    《通用采    购买金属结构      产品的交付、    2014 年 11 月 6 日


                                         5-2-10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销售主                             合同内容和金
                     客户    合同名称                     其他条款        合同有效期
号     体                                     额
       盛     连)排气系统 购协议》      件、模具,具体   赔偿、终止、   起一年内有效,若
                有限公司                产品规格型号、   变更、争议的   期满 6 个月前双
              (2020 年 10              数量、价格以订     解决等       方无异议则延长
              月起转至天                  单为准。                      一年,以后亦同。
              纳克(中国)
              有限公司继
                续履行)
     大连茂                《TERM       购买金属结构
                            S AND                        产品的验收、   2009 年 10 月 1 日
     盛、茂   唯特利管道                件、模具,具体
                           CONDITI                       损害赔偿、知   起一年内有效,若
9    盛工业   设备(大连)                产品规格型号、
                           ONS OF                        识产权、争议    期满双方无异议
       (香     有限公司   PURCHA       数量、价格以订
                                                           的解决等      则合同继续有效
       港)                  SE》         单为准。
                                                                        2020 年 6 月 1 日
     东莞竹   理光(亚太)              购买金属结构     产品的交货、
                                                                        起一年内有效,若
     盛、竹   发展有限公                件、模具,具体   支付条件、质
                           《交易合                                      期满 3 个月前双
10   田盛安   司、理光创想              产品规格型号、   量保证、违约
                             同》                                        方无异议则自动
       (香   智造有限公                数量、价格以订   责任、合同的
                                                                        延长一年,以后亦
       港)         司                    单为准。         解除等
                                                                                同。
                                                                        2017 年 11 月 9 日
                                        购买金属结构     产品的交货、
                                                                        起一年内有效,若
               上海理光数               件,具体产品规   支付条件、质
     苏州盛                  《交易合                                    期满 3 个月前双
11             码设备有限               格型号、数量、   量保证、违约
       安                      同》                                      方无异议则自动
                 公司                   价格以订单为     责任、合同的
                                                                        延长一年,以后亦
                                              准。         解除等
                                                                                同。
                                                                        2018 年 2 月 12 日
                                        购买金属结构
                  Ricoh     《BasicTr                    产品的交货、   起一年内有效,若
     竹田盛                             件,具体产品规
              Manufacturin ansaction                     支付条件、质    期满前 3 个月双
12   安(泰                             格型号、数量、
              g(Thailand) Agreemen                     量保证、违约    方无异议则自动
       国)                             价格以订单为
                 Limited       t》                         责任等       延长一年,以后亦
                                              准。
                                                                               同。
                                                                         自 2011 年 12 月
                                        购买金属结构     产品的交货、   30 日起一年内有
                                        件、模具,具体   支付、质量保   效,若有效期内或
     大连茂    仓敷化工(大   《买卖基
13                                      产品规格型号、   证、赔偿、合    期满 6 个月前双
       盛      连)有限公司   本合同》
                                        数量、价格以订   同的解除、争    方无异议则自动
                                          单为准。       议的解决等     延长一年,以后亦
                                                                                同。
                                                                        自 2013 年 1 月 23
                HI-LEX 集               购买金属结构     产品的品质保
                                                                        日起一年内有效,
              团(株式会社              件,具体产品规   证、支付、损
     上海盛                  《购买基                                    若期满前 2 个月
14            ハイレック                格型号、数量、   失赔偿、契约
       安                    本契约》                                    双方无异议则自
              スコーポレ                价格以订单为     解除、争议的
                                                                        动延长一年,以后
              ーション)                      准。         解决等
                                                                              亦同。
                                        购买金属结构     产品的交货、   2012 年 7 月 27 日
     盛安精                             件、模具,具体   付款、损害赔   起一年内有效,若
               Olip 株式会   《交易基
15   工(香                             产品规格型号、   偿、合同的解    期满 2 个月前双
                    社       本合同》
       港)                             数量、价格以订   除、争议的解    方无异议则延长
                                          单为准。           决等       一年,以后亦同。

     2.采购合同

                                        5-2-10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公司与供应商签署的合同主要为框架性采购协议,合同期限内公司根据具体
采购需求下订单给供应商。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
署的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框架协议如下:
序   采购主                                 合同内容和
                     供应商   合同名称                        其他条款         合同有效期
号     体                                     金额
                                                                          2018 年 3 月 1 日
                                            采购钢材,                     -2019 年 2 月 28
                                                           运输及交货、质
                美达王(广                  具体规格型                     日,若期满前 1
     大连茂                   《采购协                     量管理、产品结
1               州)商业有                  号、数量、                    个月双方无书面
       盛                       议》                       算、违约责任、
                  限公司                    价格以订单                    通知终止协议则
                                                             争议解决等
                                              为准。                      自动延长一年,
                                                                              以后亦同
                              《采购协                                    2020 年 12 月 20
                                            采购钢材,
                              议》、《供                                    日起一年内有
                美达王(广                  具体规格型     交货、货款支
     铭科精                   应商环境保                                   效,若期满前 1
2               州)钢材制                  号、数量、     付、赔偿责任、
       技                     证协议书》                                  个月双方无异议
                品有限公司                  价格以订单     争议的解决等
                              《品质保证                                    则自动延长一
                                              为准。
                              协议书》                                      年,以后亦同
                                                                          2020 年 5 月 11 日
                                            采购钢材,
                                                                           -2021 年 5 月 10
                美达王(武                  具体规格型     发货与交付、货
     武汉铭                   《买卖基本                                  日有效,若期满
3               汉)钢材制                  号、数量、     款支付、赔偿责
       科                       合同》                                    前 1 个月双方无
                品有限公司                  价格以订单     任、争议解决等
                                                                          异议则自动延长
                                              为准。
                                                                          一年,以后亦同
                                                                          2016 年 1 月 5 日
                                            采购钢材,
                                                                          起一年内有效,
                美达王(广                  具体规格型     交付、验收、支
     广州增                   《采购合                                    若期满前 1 个月
4               州)钢材制                  号、数量、     付、合同的解
       田                       同》                                      双方无异议则自
                品有限公司                  价格以订单     除、争议解决等
                                                                          动延长一年,以
                                              为准。
                                                                                后亦同
                                                                          2018 年 12 月 17
                            《原材料采      采购钢材,
                                                           交货及检查、货   日起一年内有
               浦项(佛山) 购协议》、      具体规格型
     大连茂                                                款的支付、赔偿 效,若期满前 1
5              钢材加工有 《原材料采        号、数量、
       盛                                                  责任、争议的解 个月双方无异议
                 限公司     购协议——      价格以订单
                                                                 决等       则自动延长一
                            补充协议》        为准。
                                                                            年,以后亦同
                                                                          2019 年 4 月 25 日
                                            采购钢材,
                                                           交付、验收、质 起一年内有效,
               浦项(佛山)                 具体规格型
     东莞竹                   《采购合                     量保证、索赔规 若期满前 1 个月
6              钢材加工有                   号、数量、
       盛                       同》                       定、支付、协商 双方无异议则自
                 限公司                     价格以订单
                                                               解决等     动延长一年,以
                                              为准。
                                                                                后亦同
                                                                          2020 年 5 月 9 日
                                            采购钢材,
                                                           交货及检查、货 起一年内有效,
               浦项(佛山)                 具体规格型
     武汉铭                   《采购协                     款的支付、赔偿 若期满前 1 个月
7              钢材加工有                   号、数量、
       科                       议》                       责任、争议的解 双方无异议则自
                 限公司                     价格以订单
                                                                 决等     动延长一年,以
                                              为准。
                                                                                后亦同
     大连茂     广东志达精    《外购零件    采购钢管,     交货及检查、货 2018 年 12 月 1 日
8
       盛       密管业制造    采购协议》    具体规格型     款的支付、赔偿 起一年内有效,


                                           5-2-10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采购主                                 合同内容和
                     供应商   合同名称                        其他条款         合同有效期
号     体                                     金额
                 有限公司                   号、数量、     责任、争议的解 若期满前 1 个月
                                            价格以订单         决等       双方无异议则自
                                              为准。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2020 年 5 月 18 日
                                            采购钢管,
                                                           交货及检查、货 -2020 年 12 月 31
                武汉志达精                  具体规格型
     武汉铭                   《采购协                     款的支付、赔偿 日,若期满前 1
9               密管业制造                  号、数量、
       科                       议》                       责任、争议的解 个月双方无异议
                有限公司                    价格以订单
                                                               决等         则自动延长一
                                              为准。
                                                                            年,以后亦同
                                                                          2017 年 4 月 10 日
                                            采购钢材,
                                                                          起一年内有效,
                广州红忠汽                  具体规格型     交货、验货及收
     武汉铭                   《基本买卖                                    到期后自动续
10              车钢材部件                  号、数量、     货、支付货款、
       科                       合同》                                    约,如任一方不
                有限公司                    价格以订单     争议的解决等
                                                                          续约需提前一个
                                              为准。
                                                                             月通知对方
                                                                          2017 年 5 月 12 日
                                            采购钢材,
                                                                          起一年内有效,
                广州红忠汽                  具体规格型     交货、验货及收
     大连茂                   《基本买卖                                    到期后自动续
11              车钢材部件                  号、数量、     货、支付货款、
       盛                       合同》                                    约,如任一方不
                有限公司                    价格以订单     争议的解决等
                                                                          续约需提前一个
                                              为准。
                                                                             月通知对方
                                                                          2018 年 12 月 6 日
                              《原材料采    采购钢材,
                                                           交货及检查、货 起一年内有效,
                              购协议》、    具体规格型
     大连茂     大连浩祺经                                 款的支付、赔偿 若期满前 1 个月
12                            《原材料采    号、数量、
       盛       贸有限公司                                 责任、争议的解 双方无异议则自
                              购协议——    价格以订单
                                                               决等       动延长一年,以
                              补充协议》      为准。
                                                                              后亦同。
                                                                          2018 年 12 月 18
                                            采购钢材,
                                                           交货及检查、货   日起一年内有
                大连藤洋钢                  具体规格型
     大连茂                   《原材料采                   款的支付、赔偿 效,若期满前 1
13              材加工有限                  号、数量、
       盛                     购协议》                     责任、争议的解 个月双方无异议
                  公司                      价格以订单
                                                               决等         则自动延长一
                                              为准。
                                                                          年,以后亦同。
                                                                          2014 年 12 月 11
                                            采购钢材,
                中川新型材                                                  日起一年内有
                                            具体规格型     验收、支付条
     苏州盛     料制造(大    《基本交易                                   效,若期满前 3
14                                          号、数量、     件、质量保证、
       安       连)有限公      合同》                                    个月双方无异议
                                            价格以订单     争议的解决等
                    司                                                      则自动延长一
                                              为准。
                                                                            年,以后亦同
                                            采购焊接螺
                                                                            2018 年 12 月 1 日
                                            帽、焊接螺
                                                           交货及检查、货   起一年内有效,
                 岩田螺丝                   栓等,具体
     大连茂                   《外购零件                   款的支付、赔偿   若期满前 1 个月
15              (上海)有限                  规格型号、
       盛                     采购协议》                   责任、争议的解   双方无异议则自
                   公司                     数量、价格
                                                               决等         动延长一年,以
                                            以订单为
                                                                                 后亦同
                                              准。
                                            采购焊接螺     交货及检查、货    2020 年 1 月 1 日
                 岩田螺丝
     武汉铭                   《采购协      帽、焊接螺     款的支付、赔偿    起一年内有效,
16              (武汉)有限
       科                       议》        栓等,具体     责任、争议的解    若期满前 1 个月
                   公司
                                            规格型号、         决等          双方无异议则自

                                           5-2-10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采购主                                   合同内容和
                     供应商    合同名称                         其他条款         合同有效期
号     体                                       金额
                                              数量、价格                       动延长一年,以
                                              以订单为                             后亦同
                                                准。
                                                                              2016 年 1 月 20 日
                                              采购零部
                                                                              起一年内有效,
               岩田汽车零                     件,具体规     交付、验收、支
     广州增                    《采购合                                       若期满前 1 个月
17             部件(深圳)                   格型号、数     付、合同的解
       田                        同》                                         双方无异议则自
                 有限公司                     量、价格以     除、争议解决等
                                                                              动延长一年,以
                                              订单为准
                                                                                   后亦同
                                                                              2019 年 4 月 16 日
                                              采购零部
                                                                              起一年内有效,
               岩田汽车零                     件,具体规     交付、验收、支
     东莞竹                    《采购合                                       若期满前 1 个月
18             部件(深圳)                   格型号、数     付、合同的解
       盛                        同》                                         双方无异议则自
                 有限公司                     量、价格以     除、争议解决等
                                                                              动延长一年,以
                                              订单为准
                                                                                   后亦同
                                                                              2020 年 11 月 10
                                              采购钢材,
                                                             交货及检查、货     日起一年内有
                苏州利来钢                    具体规格型
     武汉铭                    《采购协                      款的支付、赔偿    效,若期满前 1
19              铁有限公司                    号、数量、
       科                        议》                        责任、争议的解   个月双方无异议
                武汉分公司                    价格以订单
                                                                 决等           则自动延长一
                                                为准。
                                                                                年,以后亦同
                                                                              2018 年 12 月 31
                              《原材料采      采购钢材,
                                                             交货及检查、货     日起一年内有
                广州川电钢    购协议》、      具体规格型
     大连茂                                                  款的支付、赔偿    效,若期满前 1
20              板制品有限    《原材料采      号、数量、
       盛                                                    责任、争议的解   个月双方无异议
                  公司        购协议——      价格以订单
                                                                 决等           则自动延长一
                              补充协议》        为准。
                                                                                年,以后亦同
                                《采购协                                      2019 年 4 月 15 日
                                              采购钢材,
                              议》、《供                                      起一年内有效,
                广州川电钢                    具体规格型     交货、货款的支
     铭科精                   应商环境保                                      若期满前 1 个月
21              板制品有限                    号、数量、     付、争议的解决
       技                     证协议》《品                                    双方无异议则自
                  公司                        价格以订单           等
                              质保证协议                                      动延长一年,以
                                                为准。
                                  书》                                             后亦同
                                               采购日本
                                              JFE 冷轧不                       2018 年 7 月 1 日
                广州川电钢                    锈钢,具体     质量、货款的支    起一年内有效,
     武汉铭                    《基本合
22              板制品有限                    规格型号、     付、争议的解决    若期满双方无异
       科                        同》
                  公司                        数量、价格           等          议则合同继续有
                                               以订单为                               效
                                                 准。
                              《采购合                                      2017 年 11 月 30
                                              采购钢材,     交货、验货及收
                              同》、《供                                      日起一年内有
                广州金源行                    具体规格型     货、质量保证及
     铭科精                   应商环境协                                     效,若期满前 1
23              金属有限公                    号、数量、     售后服务、违约
       技                     议》《品质                                    个月双方无异议
                    司                        价格以订单     责任及纠纷处
                              保证协议                                        则自动延长一
                                                为准。             理等
                                书》                                          年,以后亦同
                                              采购钢材,                    2019 年 4 月 20 日
                                                             交付、验收、质
                广州金源行                    具体规格型                    起一年内有效,
     东莞竹                    《采购合                      量保证、索赔、
24              金属有限公                    号、数量、                    若期满前 1 个月
       盛                        同》                        支付、争议的解
                    司                        价格以订单                    双方无异议则自
                                                                 决等
                                                为准。                      动延长一年,以

                                             5-2-10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采购主                                     合同内容和
                     供应商        合同名称                          其他条款          合同有效期
号     体                                         金额
                                                                                         后亦同

                                                                                 2016 年 12 月 24
                                                采购钣金
                                                                  交货及检查、货   日起一年内有
                 仓敷化工                       件,具体规
     大连茂                       《外购零件                      款的支付、赔偿  效,若期满前 1
25              (大连)有限                      格型号、数
       盛                         采购协议》                      责任、争议的解 个月双方无异议
                   公司                         量、价格以
                                                                      决等         则自动延长一
                                                订单为准。
                                                                                   年,以后亦同
                                                                                 2018 年 1 月 1 日
                                                采购钢材,                       -2019 年 12 月 31
                                                具体规格型        货款结算、质量 日,若到期后双
     武汉铭     福然德股份        《供货合同
26                                              号、数量、        异议处理、争议 方未签订新的合
       科       有限公司          总协议》
                                                价格以订单            解决等     同,发生业务往
                                                  为准                             来按本协议进
                                                                                       行 。
                                                                                 2018 年 1 月 1 日
                                                采购钢材,                       -2019 年 12 月 31
                                                具体规格型        货款结算、质量 日,若到期后双
     重庆铭     福然德股份        《供货合同
27                                              号、数量、        异议处理、争议 方未签订新的合
       科       有限公司          总协议》
                                                价格以订单            解决等     同,发生业务往
                                                  为准                             来按本协议进
                                                                                       行 。
                                   《采购协                                      2018 年 1 月 1 日
                                                采购零部
                                 议》、《供                                      起一年内有效,
                上海格朗吉                      件,具体规        交货、货款的支
     上海盛                      应商环境保                                      若期满前 1 个月
28              斯盛安铝业                      格型号、数        付、赔偿责任、
       安                        证协议书》、                                    双方无异议则自
                有限公司                        量、价格以        争议的解决等
                                 《品质保证                                      动延长一年,以
                                                订单为准
                                   协议书》                                           后亦同
                                   《采购协                                      2020 年 8 月 1 日
                                                采购零部
                                 议》、《供                                      起一年内有效,
                上海格朗吉                      件,具体规        交货、货款的支
     浙江盛                      应商环境协                                      若期满前 1 个月
29              斯盛安铝业                      格型号、数        付、赔偿责任、
       安                        议》《品质                                      双方无异议则自
                有限公司                        量、价格以        争议的解决等
                                   保证协议                                      动延长一年,以
                                                订单为准
                                     书》                                             后亦同

     3.借款、授信合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正在执行的银行借款、
授信合同如下:

     借款
              借款/授                    借款/授
序   人/                      合同名称
              信银行/                    信额度          用途     签订日        期限      担保方式
号   被授                      /编号
              出租人                     (万元)
     信人
                         《流动资金                                                      杨国强、蔡
              东莞银
                         贷款合同》;                                                    玲莉、夏录
              行股份                                                        2020/06/19
     铭科                东银(3100)                    支付     2020/0                 荣提供连带
 1            有限公                  1,000.00                              -2021/06/1
     精技                2020 年对公                     货款      6/19                  责任保证担
              司东莞                                                            8
                           流贷字第                                                      保;铭科精
              分行
                           014261 号                                                     技以厂房、

                                               5-2-10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土地提供抵
                                                                                    押担保
                                                                                  杨国强、蔡
                      《流动资金                                                  玲莉、夏录
             东莞银
                      贷款合同》;                                                荣提供连带
             行股份                                                  2020/06/19
     铭科             东银(3100)                支付     2020/0                 责任保证担
 2           有限公                1,000.00                          -2021/06/1
     精技             2020 年对公                 货款      6/19                  保;铭科精
             司东莞                                                      8
                        流贷字第                                                  技以厂房、
             分行
                        014461 号                                                 土地提供抵
                                                                                    押担保
                                                                                  杨国强、蔡
             中国银
                      《授信额度                                                  玲莉提供连
             行股份
                      协议》;2020                                   2020/08/03   带责任保证
     大连    有限公                                        2020/0
 3                    年大开中小     1,000.00      /                 -2021/06/1   担保;大连
     茂盛    司大连                                         8/03
                      (企)授字                                         7        茂盛以房屋
             金普新
                          081 号                                                  建筑物提供
             区分行
                                                                                  抵押担保
                                                                                  杨国强、蔡
             中国银
                      《流动资金                采购                              玲莉提供连
             行股份
                      借款合同》;              原材                 2020/08/03   带责任保证
     大连    有限公                                        2020/0
 4                    2020 年大开 1,000.00      料、发               -2021/08/0   担保;大连
     茂盛    司大连                                         8/03
                      中小(企)借              放工                     3        茂盛以房屋
             金普新
                        字 081 号               资等                              建筑物提供
             区分行
                                                                                  抵押担保
                                                                                  杨国强、蔡
                       《流动资金
             重庆农                                                               玲莉、铭科
                      贷款合同》合
             村商业                                                               精技提供连
                      川分行 2021                 归还               2021/05/06
     重庆    银行股                                        2021/0                 带责任保证
 5                     年公流贷字    1,000.00     原贷               -2022/05/0
     铭科    份有限                                         5/06                  担保;重庆
                           第                     款                     5
             公司合                                                               铭科以厂房
                      16010120211
             川分行                                                               提供抵押担
                        000010 号
                                                                                      保
             汉口银   《最高额融
             行股份    资协议》                                      2018/08/22   武汉铭科以
     武汉                                                  2018/0
 6           有限公   D0280018004    7,530.00      /                 -2021/08/2   房产提供抵
     铭科                                                   8/22
             司光谷   A-01 及其补                                        2          押担保
             分行        充协议
                                                                                  蔡玲莉、铭
             汉口银                                                               科精技提供
                      《流动资金
             行股份                                                  2021/02/04   连带责任保
     武汉             借款合同》                  支付     2021/0
 7           有限公                  600.00                          -2022/02/0   证担保;武
     铭科             D0280018004                 货款      2/01
             司光谷                                                      4        汉铭科以房
                           A
             分行                                                                 产提供抵押
                                                                                    担保
                                                                                  蔡玲莉、铭
             汉口银                                                               科精技提供
                      《流动资金
             行股份                                                  2021/02/04   连带责任保
     武汉             借款合同》                  支付     2021/0
 8           有限公                  600.00                          -2022/02/0   证担保;武
     铭科             HT20210126                  货款      2/04
             司光谷                                                      4        汉铭科以房
                       00000037
             分行                                                                 产提供抵押
                                                                                    担保
     上海    中国工   《小微企业                  购买     2020/0    2020/09/18   孙加洪、颜
 9                                   1,000.00
     盛安    商银行   固定资产购                  或自      9/18     -2025/09/1   忠琼提供保

                                        5-2-10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市        建贷款借款                      建经                     8        证担保;上
                   金山支        合同》;                        营厂                              海盛安以房
                     行         12201000822                      房                                产提供抵押
                                                                                                     担保
                                                 HKD3,0
                                                 00.00 万
            铭科   中国银                                                                          夏录荣、夏
                                L/CCA/207/2      借款,
            精技   行(香                                                 2020/1    未约定期       慧茹提供连
     10                         0/101026-00/     HKD1,0            /
            (香   港)有限                                                1/07       限           带责任保证
                                 F/8808286       00.00 万
            港)     公司                                                                            担保
                                                 可透支
                                                   额度

            4.抵押、担保合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抵押、担保合同
     如下:

                                                                        担保金
序   合同                        担保/抵       担保/抵      被担        额(最高   抵押
              合同名称/编号                                                                   借款期限     担保期限
号   类型                          押人        押权人       保人        融资额)     物
                                                                        (万元)
                                           东莞银行
             《最高额抵押合                                                                   2020/06/19   主债权的
     抵押    同》;东银(3100) 铭科精     股份有限         铭科                   厂房、
1                                                                       4,000.00              -2021/06/1   诉讼时效
     合同    2020 年最高抵字      技       公司东莞         精技                   土地
               第 010864 号                                                                       8          期间
                                                分行
                                                                                                           主合同债
             《最高额保证合                东莞银行
                                  杨国                                                        2020/06/19   务人履行
     保证    同》;东银(3100)            股份有限         铭科
2                               强、蔡                                  4,000.00     /        -2021/06/1   债务期限
     合同    2020 年最高保字               公司东莞         精技
                                  玲莉                                                            8        届满之日
               第 010686 号                     分行
                                                                                                            起3年
                                                                                                           主合同债
             《最高额保证合                东莞银行
                                                                                              2020/06/19   务人履行
     保证    同》;东银(3100)            股份有限         铭科
3                               夏录荣                                  4,000.00     /        -2021/06/1   债务期限
     合同    2020 年最高保字               公司东莞         精技
               第 010687 号                                                                       8        届满之日
                                                分行
                                                                                                            起3年
                                           中国银行                                                        主合同债
             《最高额保证合                股份有限                                           2020/08/03   务人履行
                                    杨国
     保证    同》;2020 年大                                大连
4                                 强、蔡   公司大连                     1,000.00     /        -2021/08/0   债务期限
     合同    开中小(个)保字                               茂盛
                                    玲莉   金普新区                                               3        届满之日
                   081 号
                                                分行                                                        起2年
                                           中国银行                                公寓、
             《最高额抵押合                股份有限                                厂房、     2020/08/03   主债权的
     抵押    同》;2020 年大      大连茂                    大连
5                                          公司大连                     5,800.00   宿舍       -2021/08/0   诉讼时效
     合同    开中小(企)抵字       盛                      茂盛
                   081 号                  金普新区                                等房           3          期间
                                                分行                               屋建


                                                       5-2-10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筑物

                                        重庆农村
            《最高额抵押合                                                                   至主债务
              同》合川分行              商业银行                               2021/05/06
     抵押                      重庆铭                重庆                                    清偿完毕
6           2020 年高抵字第             股份有限            3,050.39   厂房    -2022/05/0
     合同                        科                  铭科                                   后,抵押权
            160101202030009             公司合川                                    5
                  20 号                                                                        消灭
                                         分行
                                        重庆农村                                             主合同债
            《最高额保证合       杨国
              同》合川分行     强、蔡   商业银行                               2021/05/06    务人履行
     保证                                            重庆
7           2020 年高保字第    玲莉、   股份有限            1,000.00     /     -2022/05/0    债务期限
     合同                                            铭科
            160101202030009    铭科精   公司合川                                    5        届满之日
                  21 号          技
                                         分行                                                 起3年
                                        汉口银行                                             至主债务
            《最高额房地产                                                     2021/02/04
     抵押                      武汉铭   股份有限     武汉                                    清偿完毕
8             抵押合同》                                    7,530.00   房产    -2022/02/0
     合同                        科     公司光谷     铭科                                   后,抵押权
            D0280018004A                                                            4
                                         分行                                                  消灭
                                                                                             主合同债
                                        汉口银行
            《最高额保证合                                                     2021/02/04    务人履行
     保证        同》                   股份有限     武汉
9                              蔡玲莉                       4,400.00     /     -2022/02/0    债务期限
     合同   DB202012170000              公司光谷     铭科
                 0023                                                               4        届满之日
                                         分行
                                                                                              起2年
                                                                                             主合同债
                                        汉口银行
            《最高额保证合                                                     2021/02/04    务人履行
     保证        同》          铭科精   股份有限     武汉
10                                                          4,400.00     /     -2022/02/0    债务期限
     合同   DB202012170000       技     公司光谷     铭科
                 0021                                                               4        届满之日
                                         分行
                                                                                              起2年
                                        中国工商
                                 孙加                                          2020/09/18    借款期限
     保证   《保证合同》;              银行上海     上海
11                             洪、颜                       1,000.00     /     -2025/09/1    届满之次
     合同   12201000822101              市金山支     盛安
                                 忠琼                                               8        日起两年
                                          行
                                        中国工商                                             至主债务
            《抵押合同》;                                                     2020/09/18
     抵押                      上海盛   银行上海     上海                                    清偿完毕
12          12201000822201                                  1,000.00   厂房    -2025/09/1
     合同                        安     市金山支     盛安                                   后,抵押权
              及产证收据                                                            8
                                          行                                                   消灭
                                                            HKD3,0
               《Deed of                                    00.00 万
            Indemnity,Charge            中国银行     铭科                      2020/11/07
                                                             借款,                          未约定期
     保证    Over Deposit(s)                         精技
13                             夏录荣   (香港)            HKD1,0       /     签订,未约
     合同     and Set-off》                          (香   00.00 万                               限
            160110112020103             有限公司     港)                        定期限
                                                             可透支
                   600
                                                             额度
               《Deed of                             铭科
                                                            HKD3,0
            Indemnity,Charge            中国银行            00.00 万           2020/11/07
     保证                                            精技                                    未约定期
14           Over Deposit(s)   夏慧茹   (香港)             借款,      /     签订,未约
     合同                                            (香                                          限
              and Set-off》             有限公司            HKD1,0               定期限
                                                     港)
            160110112020104                                 00.00 万

                                                5-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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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可透支
                                             额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境外律师出具的《香港法律意见书》《泰国法律意

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经合同各方正式签

署,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因违反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合同不能成立或者无效的情况。

    (二)合同的履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

行人上述重大合同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的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本所律师在公开网站查
询的结果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
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四)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
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中所述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不存在其他重
大债权债务和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应付款均属于发行人正常
经营活动产生,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发行人完整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2.查阅了发行人子公司签署的收购文件、银行流水及公司内部决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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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查阅了境外律师对发行人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查阅了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历年周年申报表。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自设立以来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前身铭科有限共有
七次增加注册资本,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2.收购竹田盛安(香港)100.00%股权并间接取得竹田盛安(泰国)的控制
权

     (1)收购原因

     竹田盛安(香港)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主要从事模具及金属结构件出口
贸易,铭科精技(香港)收购竹田盛安(香港)前,竹田盛安(香港)的股东为
夏录荣,持股比例 100.00%。同时,收购前,竹田盛安(香港)持有竹田盛安
(泰国)99.99989%的股权,竹田盛安(泰国)拟主要从事汽车金属结构件生产
销售,收购前主要资产为在建厂房及土地。

     为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于 2018 年 8 月通过铭科精技(香港)收购竹田盛
安(香港)100%股权。

     (2)收购过程及定价依据

     2018 年 8 月,铭科有限决定,以竹田盛安(香港)2018 年 7 月 31 日账面
净资产作价,收购夏录荣持有的竹田盛安(香港)100.00%股权。

     2018 年 8 月,夏录荣将其持有的竹田盛安(香港)100.00%的股权以 2018
年 7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 663,481.67 港元作价,转让予铭科精技(香港)。

     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铭科精技(香港)通过竹田盛安(香港)间接控制竹田
盛安(泰国)99.99989%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已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全部支付完毕。

     3.除已披露的情况外,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已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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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等行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上述重大资产变化均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拟进行的重大资产变化和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
人没有进行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收购或出售的安排。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发行人完整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2.查阅发行人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决议、

记录等资料;

     3.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1.2020 年 8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该章
程已在东莞市监局备案登记。

     2.发行人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引入东莞科创、
南方工业基金、三正金融、重庆信见成为新增股东,并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10,605.00 万元。就上述增资事宜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
投资机构股东并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时修改了公司章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及修
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

    (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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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

     为本次发行上市,发行人制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
将于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草案)》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
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第八章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了发行
人上市后适用的利润分配政策。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利润分配
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决策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
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发行人的组织架构图;

     2.查阅发行人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

决议、记录及相关公告等资料;

     3.查阅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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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此外,发行人还建立健全了其他内部经营管理机构,
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
机构混同的情形。

     1.股东大会

     根据《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 修改本章程,批准本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11)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 审议批准需由股东大会通过的担保事项;

     (13)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4) 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15) 审议交易涉及金额达到需由股东大会通过的标准的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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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审议批准法律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8)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

     (9)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
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 制定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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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 法律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人,监事会设
监事会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 检查公司财务;

     (3)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 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7)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8)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建立了独立董事、董事
会秘书、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制度,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
展委员会委员均能按照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制定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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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1.发行人目前适用的以及将在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主要是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草
案)》制定,该等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股东
大会的登记、议事程序、决议和表决、会议记录与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发行人目前适用的以及将在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对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会议
记录、决议执行及信息披露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发行人为配合董事会工作而设立的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3.发行人目前适用的以及将在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明
确了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议、记录及信息披露等内容,保障了监事会能
够独立有效地行使监督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该
等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前依法召开股东会,自决议发起设立为股份有

限公司以来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会议、8 次

董事会会议和 7 次监事会会议。根据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

记录、决议等材料,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

签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合法、合规、真实、

有效。

     (四)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

     根据发行人设立后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记录、决议,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历次授权以及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重大决策
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5-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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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2.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该等议事规则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发行人最近三年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的职权范围,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不存在超越权限范围表决的情况。发行人最近
三年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当时
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及其签署合法、有效。

     4.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

     2.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查阅发行人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文件及决议文件;

     4.查阅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聘任协议、劳

动合同所规定的保密条款等;

     5.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

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进行网络核查。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如下:

             机构                    姓名                       职务
                                    夏录荣                     董事长
            董事会                  杨国强                    副董事长
                                    孙加洪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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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荣                     独立董事
                                    古范球                    独立董事
                                    甘新钊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代表
             监事会                 陈清春                      监事
                                     邹健                       监事
                                    杨国强                     总经理
                                    蔡玲莉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              赵克非                    副总经理
                                    罗贵林                    财务总监

     (二)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简介

     (1)夏录荣先生:新西兰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毕业
 于上海交通大学,船舶动力专业,本科学历。从业经历如下:1985 年 3 月至 1986
 年 12 月就职于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市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
 从事财务相关工作;1986 年 1 月至 1989 年 10 月任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上海市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香港分公司贸易员;1989 年 11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株式会社有信精机贸易员;1994 年 3 月至 1996 年 6 月赴新西兰奥克兰
 理工大学进修;199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茂森精艺金属制造有限公司销
 售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茂森汽车零部件(大连)有限公司(现
 发行人子公司大连茂盛)历任总经理、董事长;2013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1 月
 历任大连茂盛(曾用名:茂森汽车零部件(大连)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2013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上海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7 年
 8 月至今任发行人及其前身董事长。

     (2)杨国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毕业于湖
 北省洑水高中,高中学历。从业经历如下:1992 年 4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东莞
 凤岗雁田荣林五金机械厂技术员,1996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茂森精艺金属
 制造有限公司设计主任;2005 年 12 月创办铭科精技;现任发行人副董事长、总
 经理。

     (3)孙加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毕业于西
 华大学,机械制造及设备专业,本科学历。从业经历如下:1997 年 9 月至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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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6 月任四川省达州高级中学教师;2001 年 5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东莞塘厦林
 村太阳茂森金属制造厂项目经理;2004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盛安执行董事、总经
 理;2006 年 1 月至今任苏州盛安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盛安董事、总
 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大连茂盛执行董事;2013 年 4 月至今任格朗吉斯
 盛安董事、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任发行人及其前身董事。

     (4)沈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 年出生,毕业于南京
 航空航天大学,飞机制造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从业经历如下:1980
 年 2 月至 1993 年 10 月任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昌河飞机工
 业公司)部门职技术主任;1993 年 12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广州轿车有限公司
(原广州标致汽车有限公司)焊装车间主任;1998 年 12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广
 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任职焊装科科长、第二工厂助理;2009 年 2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广州广汽狄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总经理,后退休至今。2020 年 8 月至今
 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5)古范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毕业于上
 海海事大学学校,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业经历如下: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珠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1997 年 8 月至 2009 年 8 月历任
 深圳力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技术经理;2009 年 9 月至今任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高级经理、合伙人。2021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介

     (1)甘新钊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出
 生,毕业于湖北工程学院;机电工程系专业,大专学历。从业经历如下:2005
 年 10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东莞塘厦高丽精工五金制品厂工程师;2006 年 5 月至
 2007 年 4 月份任东莞勤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QE 课长;2007 年 5 月至今任发行
 人及其前身冲压事业部副总经理;2020 年 8 月至今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监
 事会主席。

     (2)陈清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毕业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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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省第一轻工技校荆沙分校,机电专业,中专学历,后于 2019 年于北京外国语
大学进修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从业经历如下:2000 年 6 月至 2001 年 6
月于东莞市雁田嘉利集团任工模技工;于 2001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东莞雁
田东利五金厂(现东莞市东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工模补师;2002 年 7 月至 2002
年 11 月任峰川模具(东莞)有限公司工模技师;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11 月
任深圳市龙岗区志业五金加工厂任工模技师;2005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及其前
身模具事业部副总经理;2020 年 8 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

    (3)邹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毕业于株洲
工学院学校,机电工程专业,大专学历,后于 2021 年于华南师范大学进修人力
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从业经历如下:2004 年 12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万金
机械配件(东莞)有限公司行政部主任;2013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东莞竹田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管理课课长;2018 年 11 月至今任东莞竹盛管理课课长;2020
年 8 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杨国强先生:见本章“(二)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
介 1.董事会成员简介”。

    (2)蔡玲莉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 年出生,毕业于鄂
州市泽林高中,高中学历。1994 年 2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深圳市龙岗区平湖白
坭坑港华鸿记五金塑胶厂 PMC 组长,1996 年 4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茂森精艺
金属制造有限公司设计绘图员;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东莞凤岗浸校塘
鸿富电子塑胶厂资财主管;2005 年 12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采购部总监、董事会秘
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赵克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毕业于上
海工业大学(现上海大学)机械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88 年 8 月至 1992 年 5
月任上海沪工机械厂技术员;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深圳皇冠金属成型
有限公司生产管理系长;1995 年 11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先技精工(深圳)有限
公司制造部长;2008 年 5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大连欧朋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4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东莞竹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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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至今任东莞竹盛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4)罗贵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毕业于江
西省粮食学校,经济管理专业,中专学历。拥有经济师、会计师、(注册)税务
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如下:1990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遂川县粮油购销总公司(遂川县粮食局)统计员、会计员;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东莞艺精木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7 年 6 月至 2009 年 9 月
任东莞国信鞋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东莞赛诺家
居用品有限公司财务兼报关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植华制造厂有
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 年 10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鹰潭美运鞋业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兼报关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及其前身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本所律师取得了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调查表、无犯
罪证明、对上述人员的访谈、上述人员出具的承诺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情形,也不存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发行人监事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1.董事会成员变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最近三年发行人董事变化情况如
下:

                                           董事会人数
    期间             成员     职位                                   变动情况
                                             (人)
                     夏录荣   董事长
2018.01.01           杨国强   董事
       -             孙加洪   董事               5                     ——
2019.09.10           蔡水利   董事
                      杨凤    董事
2019.09.10           夏录荣   董事长                       蔡水利、杨凤退出董事会,经股
       -             杨国强   董事               3         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夏录荣、杨
2020.08.07           孙加洪   董事                         国强、孙加洪为董事
2020.08.07           夏录荣   董事长             5         铭科有限改制设立为铭科精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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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至今             杨国强    副董事长                        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夏录
                     孙加洪      董事                          荣、杨国强、孙加洪、沈荣、古
                      沈荣     独立董事                        范球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古范球    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变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最近三年发行人监事变化情况如
下:

                                              监事会人
     期间             成员       职位                                   变动情况
                                              数(人)
 2018.01.01
           -         陈清春      监事               1                      ——
 2020.08.07
                              监事会主席、
                                                            铭科有限改制设立为铭科精技,为
                     甘新钊   职工代表监
                                                            满足股份公司监事会设立要求,创
2020.08.07 至                     事
                                                    3       立大会选举陈清春、邹健为股东代
       今
                     陈清春      监事                       表监事,同职工代表监事甘新钊组
                                                            成监事会
                      邹健       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变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最近三年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
化情况如下:

    期间              成员        职位                            变动情况
2018.01.01           杨国强      总经理
       -                                                            ——
                     罗贵林    财务负责人
2020.08.07
                     杨国强      总经理
                                              铭科有限改制设立为铭科精技,经第一届董事
2020.08.07                      董事会秘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杨国强为总经理、
       -             蔡玲莉    书、副总经
                                              蔡玲莉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贵林为财
2020.12.01                         理
                                              务总监。
                     罗贵林     财务总监

                     杨国强      总经理
                                董事会秘
2020.12.02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赵
                     蔡玲莉    书、副总经
    至今                                                   克非为公司副总经理。
                                   理
                     赵克非     副总经理


                                          5-2-12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罗贵林   财务总监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除上述
已披露的情况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其他
变化。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化,主要系因发行人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而引起,未导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化,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

   (四)发行人独立董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会设 2 名独立董事,
分别为沈荣、古范球,其中古范球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独立
董事人数占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独立董事声明、发行人的说明、《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独立董事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相应的
工作经验和相关知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发行人独立董事古范球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
立董事沈荣已经完成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待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申报《审计报告》以及《纳税情况审核报告》;

     2.查阅发行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查阅发行人及发行人各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纳税申报表;

     5.查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性文件;


                                     5-2-12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6.查阅发行人享受的政府补助的依据文件及银行转账凭证;

      7.查阅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征收率
                                                           17.00%、16.00%、13.00%、7.00%、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1.00%、10.00%、9.00%、5.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税额                      7.00%、5.00%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税额                      3.00%、2.00%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税额                      2.00%、1.00%
                                                           25.00%、20.00%、15.00%、16.5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8.25%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税收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纳税情况审核报告》《香港法律意见书》《泰国法律意
见书》、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海盛安、武汉铭科、
大连茂盛、广州增田及苏州盛安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按
15.0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优惠
                   税收优惠依据             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          优惠内容
号 主体
                                         广东省科学技术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15.00%的
                                        厅、广东省财政厅、 2020 年 12 月 1 日(原
     铭科 (GR202044001866/原                                                        税率征收
1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7 年 11 月 9 日签发
     精技           证书编号为                                                       企业所得
                                        局、广东省地方税     证书到期复核换新)
               GR201744002259)                                                          税
                                               务局
2    上海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      2018 年 11 月 2 日     15.00%的


                                             5-2-12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盛安   (GR201831000175)     员会、上海市财政                             税率征收
                                  局、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所得
                                    上海市税务局                                   税
                                   湖北省科学技术                              15.00%的
    武汉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厅、湖北省财政厅、                           税率征收
3                                                       2018 年 11 月 15 日
    铭科   (GR201842000769)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                             企业所得
                                      省税务局                                     税
                                   大连市科学技术                              15%.00 的
    大连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局、大连市财政局、                           税率征收
4                                                       2018 年 11 月 16 日
    茂盛   (GR201821200566)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                             企业所得
                                      市税务局                                     税
                                   广东省科学技术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15.00%的
                                  厅、广东省财政厅、 2020 年 12 月 9 日(原
    广州 (GR202044005789/原                                                   税率征收
5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7 年 12 月 11 日签
    增田         证书编号为                                                    企业所得
                                  以及广东省地方税     发证书到期复核换新)
            GR201744009402)                                                       税
                                        务局
                                   江苏省科学技术                              15.00%的
    苏州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厅、江苏省财政厅、                           税率征收
6                                                       2019 年 12 月 6 日
    盛安   (GR201932010460)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                             企业所得
                                      省税务局                                     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出口
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出口货物
享受零税率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子公司重庆铭科符合设在
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 15.0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条件,重庆
铭科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收到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西部地区
鼓励类产业项目确认书。

     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
〔2018〕77 号),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年应纳税所
得额低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襄阳铭科 2018 年度适用该优
惠政策。



                                       5-2-12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
 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襄阳铭科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适用该优惠政策。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刊宪的《2018 年税务(修订)(第
 3 号)条例》,法团首 200 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降至 8.25%,其后的利润则继续
 按 16.5%征税,以上规定适用于 2018 年 4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且两
 个或以上的有关联实体当中,只有一个可选择两级制利得税率。子公司茂盛工业
(香港)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适用该政策。

      (三)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计入其
 他收益的财政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相关补贴文件
                          度        度         度
                                                        《市工信委 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
                                                        2017 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
 广州市工信委 2017 年
                                                       项资金(技术改造方向、机器人发展
 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
                                                       方向)和广州市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
 项资金技术改造和制造
                        29.15     29.15       44.17    建设等资金项目的通知》、《广州市
 业转型升级专题、市汽
                                                        工信委关于 2017 年市工业和信息化
 车零部件产业发展资金
                                                         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和制造业型
 项目补助
                                                       升级专题、市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资
                                                            金(第一批)项目的公示》
 2018 年重庆市工业和                                    关于做好 2018 年第一批重庆市工业
 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补   15.86     15.86       7.93       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
 助                                                      通知(渝经信发【2018】18 号)




                                         5-2-12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关
                                                       于印发促进产业集聚办法实施细则
2018 年武汉开发区(汉                                的通知;关于 2018 年武汉开发区(汉
南区)工业投资与技术    12.69   12.69            -   南区)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资助                                   项目申报审计认定投资完成额的公
                                                     示(第一批)情况的报告(武经开汽
                                                             零办【2018】29 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强
                                                       化新要素配置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
                                                     链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
                                                     12 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8 年度自动化改造                                  印发《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7.23    1.49             -
项目资助                                             管理办法》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
                                                       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的通
                                                     知(东府办〔2017〕158 号)、关于
                                                      组织申报 2018 年度东莞市自动化改
                                                                 造项目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深入推进“筑云惠企”工程发展工
                                                       业互联网促进东莞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9 年东莞市工业互
                        6.00      -              -   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
联网应用评估项目资助
                                                     54 号)、《关于组织申报 2019 年东
                                                     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项目(第一
                                                                 批)的通知》
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财
                        3.00    3.00        3.00     《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投资协议书》
政专项奖励
                                                     《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
2019 年省工业企业上                                  务券后补助工作方案(试行)》、《关
                        2.55      -              -
云上平台项目奖励                                      于 2019 年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
                                                        务券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汽车电子、汽车模具生产项目房屋
汽车电子、汽车模具生
                                                     租赁及投资协议》、《汽车电子、汽
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    2.44    2.44        2.03
                                                     车模具、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供地建
贴
                                                                 设补充协议》
                                                       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 年合川区工业发
                                                     关于开展 2018 年、2019 年区级工业
展专项资金研发技术中    1.13      -              -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合川
心补贴
                                                           经信发【2020】23 号)




                                       5-2-12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关于组织申报 2020 年东莞市工业和
                                                      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两
                                                     化融合应用项目的通知、2020 年东
2020 年东莞市工业和
                                                      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
信息化专项资金-两化     0.63      -             -
                                                    发展专题(两化融合应用项目)申报
融合应用项目补助
                                                     指南、关于拨付 2020 年东莞市工业
                                                      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
                                                      两化融合应用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
                                                      项资金及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有
                                                    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东科〔2017〕
                                                    45 号)、《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认
                       122.00   105.00     5.00       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
定奖励
                                                    划(2015-2017 年)》、《重庆市科
                                                      学技术局关于拨付首次认定高新技
                                                      术企业补助经费的函》(渝科局函
                                                        〔2019〕201 号)等政策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失业保险支
                                                    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湖北
                                                    省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襄阳市
稳岗补贴               40.23    33.51      6.93
                                                     劳动就业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参
                                                      保企业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
                                                              知》等政策文件
香港特区政府保就业计                                  香港特区政府在第二轮防疫抗疫基
                       38.57      -             -
划补助                                                    金下推出「保就业」计划
广东省重点群体创业就                                  《广东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
                       22.82      -             -
业税收优惠减免                                                  惠政策指引》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
                                                      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等有关工
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
                                                     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 号、
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   20.58      -             -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
培训补贴
                                                    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
                                                             函【2020】16 号)
                                                    关于印发〈合川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川
重庆市合川区新型工业
                       20.00      -             -    府办发〔2017〕67 号、重庆市合川
化发展专项资金
                                                      区科学技术局关于收集科技创新奖
                                                        励补助专项经费企业账号的函




                                      5-2-12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关于开展 2020 年市级特色产业园中
                                                     小微型工业企业厂房租金补助政策
特色产业园中小微型工
                       15.92   12.92           -   兑现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 2019
业企业厂房租金补助
                                                     年特色产业园中小微型工业企业厂
                                                            房租金补助的通知
2020 年省级促进经济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 2020 年
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10.00     -             -
(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                               (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
规模)专项资助                                         助企业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关于开展 2019 年第二批重庆市中小
                                                     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的通知(渝经信财审〔2019〕10 号)、
重庆市合川区工业企业
                       6.80    10.00           -     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升规培育奖励
                                                   关于开展 2018 年、2019 年区级工业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合川
                                                         经信发【2020】23 号)
                                                     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
                         -     273.60          -   出具的《关于给予浙江盛安精工技术
财政支持资金
                                                      有限公司财政支持资金的说明》
                                                   《汽车电子、汽车模具生产项目房屋
重庆市合川区招商引资
                                                   租赁及投资协议》、《汽车电子、汽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返     -     125.03          -
                                                   车模具、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供地建
还
                                                               设补充协议》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广
广州市企业设立研究开                                 州市支持企业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实
                         -     60.00           -
发机构补助                                         施办法》的通知(穗科创【2015】12
                                                                   号)
2019 年度培育企业补                                  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
                         -     20.00           -
贴                                                              金管理办法
2019 年武汉经济技术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科技创新
                         -     20.00           -
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                                              奖励办法
2019 年武汉市中小企                                 《关于组织申报 2019 年武汉市中小
业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服     -     15.00           -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服务类资金
务类补贴                                                      项目的通知 》




                                     5-2-13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财政局关
                                                         于下达 2015 年度东莞市产学研合作
                                                        项目的通知(东科〔2016〕37 号)、
                                                          全光亮带厚板精冲成形关键技术研
2015 年度东莞市产学
                           -      14.40             -   究与应用 ” 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研合作项目补助
                                                        东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合同书、关于
                                                         2015 年东莞市产学研项目“高精度
                                                          全光亮带厚板精冲成形关键技术研
                                                               究与应用”的变更说明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
                                                         于下达 2017 年度省企业研究开发省
                                                        级财政补助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科
2017 年度企业研究开
                           -        -          60.97    规财字〔2017〕190 号)、东莞市科
发省级财政补助项目
                                                         学技术局关于拨付 2017 年度企业研
                                                        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第二
                                                        批)的通知(东科函(2018)1021 号)
                                                        关于印发《襄阳市工业项目审批流程
厂房租赁和物流补贴         -        -          47.23
                                                             优化方案(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                                  《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
                           -        -          25.00
企业奖励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
                                                        《塘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塘厦镇
                                                        产业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塘
东莞市塘厦镇上市后备                                    府通字[2017]75 号)、《东莞市人民
                           -        -          20.00
企业奖励                                                  政府关于认定东莞市第十二批上市
                                                        后备企业的通知》(东府〔2018〕123
                                                                        号)
其他                     46.80    25.04        34.43                    ——

           合计          424.40   779.13      256.69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前述税收优惠及财
政补贴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税务行政处罚

       根据《泰国法律意见书》,2020 年 9 月 22 日竹田盛安(泰国)受到泰国
罗勇省税务局行政处罚。因竹田盛安(泰国)2020 年 2 月的销售收入申报有误,
需要补缴增值税,并被罗勇省税务局处以 81,722.85 泰铢的罚款及 24,516.86 泰
铢的增值税滞纳金。竹田盛安(泰国)已于 2020 年 10 月 5 日向罗勇省税务局
全额支付了合计 106,239.71 泰铢(合计 2.18 万元人民币)的增值税罚款及滞纳
金,对竹田盛安(泰国)及其正常业务经营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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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泰国法律意见书》,竹田盛安(泰国)上述罚款不会导致其股东、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构成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
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上述案件的相关滞纳金和罚款
也与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违反公共秩序事件无关。

     除上述税务行政处罚外,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
无违法违规证明、《审计报告》《纳税情况审核报告》《泰国法律意见书》及《香
港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偷税、漏
税、欠税等违法行为而受到重大税务违法违规情形。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违
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其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率、
税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按照国家税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纳税,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行为,也不存在其
他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受到税务管理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发行人境内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

     2.查阅发行境内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3.实地走访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

     4.查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局官网关于环境违法行为的行
政处罚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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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5.查阅发行人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

       6.查阅境外律师事务所就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环境保护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持有排污
许可的情况如下:

                       固定污染物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排污许
序号       持证主体                                                    有效期
                                     可证编号
  1        铭科精技          914419007838872339001X            2020.03.23-2025.03.22

  2        苏州盛安         91320594784381402H001W             2020.04.07-2025.04.06

  3        大连茂盛          912102137920014812001U            2020.06.05-2025.06.04

  4        武汉铭科         91420113088668004W001Y             2019.07.17-2024.07.18

  5        襄阳铭科         914206000966483535001W             2020.07.21-2025.07.20

  6        重庆铭科          915001173216451923001X            2020.03.18-2025.03.17

  7        广州增田         91440101329520677U001Z             2020.03.24-2025.03.23

  8        东莞竹盛        91441900MA513GYDXT001Y              2020.03.23-2025.03.22

  9        浙江盛安            91330400MA29GN54                2020.03.23-2025.03.24

 10        上海盛安         9131000075857315212001Q            2020.01.01-2022.12.31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起,上海颀硕不再从事模具的生产制造业务,
接到客户订单由发行人子公司苏州盛安负责产品交付,不涉及污染物的排放,无
需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清远铭科尚未开展生产活动,无需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香港法律意见书》,铭科精技(香港)、铭科企业(香
港)、茂盛工业(香港)、盛安精工(香港)、竹田盛安(香港)主营业务为五
金模具,机械配件,五金零配件及汽车配件的销售,不涉及实际生产经营,无需
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泰国法律意见书》,竹田盛安(泰国)开展其业务已
取得泰国法律要求的批准、授权及许可,竹田盛安(泰国)的业务经营无需取得
任何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许可证、执照和证书。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
                                      5-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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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情况如下:

序    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评批复                 竣工环保验收
号    名称
                                                                  关于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
                                     关于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     制品有限公司环保验收核
               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
                                     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
               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      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准意见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东环建(塘)[2011]2086
                                     东环建(塘)[2011]316 号
                                                                           号
                                                                  关于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
      铭科                           关于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
 1            铭科有限精技五金制                                  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固
      精技                           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
              品有限公司(扩建)环                                体废物防治设施政府验收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境影响报告表                                              函
                                       东环建[2017]11734 号
                                                                   东环建[2019]1907 号

              清远铭科汽车(新能     关于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
              源)零部件产业基地建   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
                                                                        尚未竣工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表             清环广清审[2021]9 号

                                     关于东莞竹盛精密金属科技     关于东莞竹盛精密金属科
               东莞竹盛精密金属科                                 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噪
      东莞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2             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
      竹盛                              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            施验收意见的函
                 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4435 号            东环建[2018]11976 号
                                                              关于茂森精密金属(大连)
                                   关于《茂森精密金属(大连)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
              茂森精密金属(大连)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         报告表》的批复             护验收意见
                  境影响报告                                  开环监验字(2007)第(9)
      大连                             环评批 2007-024 号
 3                                                                         号
      茂盛
                                   关于《茂森精密金属(大连)
              茂森精密金属(大连)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         报告表》的批复       局验收意见环验[2012]第
                  境影响报告                                          071 号
                                       环评批 2010-112 号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
              广州增田盛安汽配制     关于广州增田盛安汽配制造     关于广州增田盛安汽配制
      广州    造有限公司仪表支架     有限公司仪表支架焊接项目     造有限公司仪表支架焊接
 4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
      增田    焊接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                       花环监[2017]33 号          防治设施验收的意见
                                                                    花环管[2018]40 号

                                     关于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部     关于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
      武汉     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
 5                                                                制造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
      铭科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南环管[2014]35 号        武经开审批[2017]48 号
      重庆    汽车电子、汽车模具、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自主验收已提供报告及网
 6
      铭科    汽车配件生产项目(一         价文件批准书                   络备案

                                        5-2-13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评批复                 竣工环保验收
号    名称
              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渝(合)环准[2016]093 号
                      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自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档      环保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
                       检表              案编号 000536900)         (档案编号 0001786)
      苏州    盛安(苏州)汽车部件
 7                                                                  2019-12-24 苏州园区环
      盛安     有限公司金属冲压产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档
                                                                    保局环保工程验收合格通
               品扩建项目建设项目        案编号 002262300)                 知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关于襄阳市铭科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
      襄阳     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      自主验收已提供报告及网
 8
      铭科       环境影响报告表                 复                          络备案

                                        襄环评【2014】106 号

                                         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关
              盛安塑胶五金(上海) 于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
      上海    有 限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建 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
 9                                                                        尚未竣工
      盛安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决
              表                                     定
                                           松环保许管[2021]164 号

     3.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环境保护处罚

     2019 年 11 月 18 日,苏州盛安收到《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行政处罚决
定书》(苏园环行罚字【2019】第 069 号),载明“你单位将废油和含油废屑
露天存放于厂区东侧,现场未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造成废油渗漏至地面情况”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正)第十七条,
被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处以罚款 4.00 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人缴纳了上述罚款,并按照主管环保部门要求进
行了有效整改。苏州盛安上述违规行为不具备主观故意性,且渗漏未对环境造成
污染,不属于重大环境污染或破坏事故,后续环保主管部门亦未收到任何与苏州
盛安环保相关问题的投诉与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正)第七
十五条的规定“       (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
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
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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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罚款”,苏州盛安收到的罚款金额为法定罚款区间的较低值。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被处以罚款以上行
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

认定为重大违法:①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②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

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③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但违法行为导致

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并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
不适用上述情形。”
    综上,苏州盛安收到的罚款金额为法定罚款区间的较低值,行政处罚决定书
未认定该处罚情节严重,未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也未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社会
影响恶劣的情形。因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说明,《香港法律意见书》及《泰国法律意见书》
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局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
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关于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公示
信息,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的记录。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建设项目已根据相关要求,履行
了环保相关手续,遵守了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生产、销售的产品执行了国家
质量标准或行业质量标准。发行人建立了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形成一整套有关
质量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质量技术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能够遵守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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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不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
处罚的情形。

    (三)安全生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问题,始终将安全作为生产经营
的前提条件,严格执行国家以及有关部委颁布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规章制
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公
司组建了环保安全办,负责公司日常安全工作的执行和落地工作。制度制定方面,
公司建立了《作业指导书-行车日点检规范》《应急计划控制程序》《风险和机
遇评价及应对控制程序》等制度,严格执行岗前安全教育、在岗安全操作以及安
全监督检查,并及时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历次安全生
产检查中,未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能够遵守产品安全生产方面的法
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查阅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

     2.查阅发行人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查阅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备案文件;

     4.查阅发行人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评批复文件。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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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金金额(万元)
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30,355.00       30,355.00        发行人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310.00       10,310.00       上海盛安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50,665.00       50,665.00           -

     上述项目中“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补充营运
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
资子公司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
主营业务进行,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发行人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生产效
率及工艺水平;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的研发实力,为发行人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
技术基础。

     以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拟全部由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解决。若本
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
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招股说明书》,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
具有明确的使用方向,用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
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情况

     1.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2021 年 4 月 29 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就清远铭科汽

车(新 能源) 零部件 产业基 地项目 向 发行 人 核发 了编号 为

2020-441800-36-03-092662 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21 年 4 月 22 日,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盛安塑胶五金(上
海)有 限公司 研发中 心建设 项目 向 上海盛 安 核发 了编号 为
2104-310117-07-01-879768 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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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见“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

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之“(一)环境保护”。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地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用地的为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

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具体用地情况见“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二)土地使

用权”部分。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作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由其自身

及子公司实施,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

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有明确的使用方向,用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2.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拟投向的项目已在有权

部门进行了备案;

     3.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招股说明书》;

     2.查阅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1.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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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整体经营目标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
技术创新为手段,牢牢把握我国汽车行业飞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不断丰富自身的
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市场规模,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未来持续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开拓国内外市
场、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及人才激励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同时将在充分考虑股东
利益并充分评估相关风险的基础上,策划并实施相关的并购计划。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力争将
公司打造成高质量、高水准、值得信赖的精密模具和金属结构件供应商。

     2.发行人主营业务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研发、
生产和销售。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
务一致。

    (二)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的合法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
一致,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

     本所经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

    1.查阅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信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相关政府部门官方网站

等进行网络核查;

    3.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股 5.00%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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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查阅境外律师就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

    5.查阅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持股 5.00%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被处以 5,000.00 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如下:

    (1)苏州盛安 2019 年 11 月 18 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行政处罚
决定书》(苏园环行罚字【2019】第 069 号),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七、发
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之“(一)环境保护”之“3.报告期内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环境保护处罚”。

    (2)竹田盛安(泰国)2020 年 9 月 22 日受到泰国罗勇省税务局行政处罚,
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六、发行人的税务”之“(四)税务行政处罚”。

     (3)根据泰国律师出具的《泰国法律意见书》,2020 年 7 月 2 日竹田盛
安(泰国)受到泰国罗勇省社会发展和人类安全办公室的行政处罚,竹田盛安(泰
国)因未遵守《残疾人人权法》第 33 条及 34 条的规定以适当比例雇佣残疾人
工作并向残疾人人权基金汇款,根据《残疾人人权法》第 35 条的规定,被泰国
罗勇省社会发展和人类安全办公室处以 73,540.95 泰铢的处罚(合计 1.60 万元
人民币)。2020 年 8 月 20 日,竹田盛安(泰国)缴纳了上述罚款。根据《泰
国法律意见书》,本次处罚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
全、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因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违规行为不
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发行人子公司武汉铭科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因与武汉东环车身系统有限
公司及武汉东环安通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湖北省武
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武汉铭科向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
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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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书》((2021)鄂 0191 民初 3376 号),裁定保全武汉东环车身系统有限
公司及武汉东环安通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30.00 万元的财产。截至本律师工
作报告出具之日,本案一审尚未开庭。

     上述诉讼案件主要系发行人在经营过程中为维护自身权益而作为原告提起
的诉讼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发行人的声明和保证及相关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
护、质量技术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主管部门出具
的书面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http:
//zhixing.court.gov.cn/search/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 :
//zxgk.court.gov.cn/zhzxgk/ )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 :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网站、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广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网站等网络进行检索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除上述已经披
露内容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处
罚案件。

     (二)发行人持股 5.00%以上股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发行人持股 5.00%以上主要股东的承诺,并经本所
律师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网站、广东省东莞市中级
人民法院网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等进行检索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日,发行人持股 5.00%以上主要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出具的承诺,
并 经 本 所 律 师 在 全 国 法 院 被 执 行 人 信 息 查 询 网 站 ( http :
//zhixing.court.gov.cn/search/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 :

                                    5-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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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gk.court.gov.cn/zhzxgk/ )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 :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网站、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广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网站等网络进行检索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经审阅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引用法律意见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的部

分,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法律意见及本律师工作

报告相关内容与法律意见和本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对发行人《招股说

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法律意见及本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引用法律意见及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二十三、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一) 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 发行人本次上市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
条件。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获得中
国证监会的核准及深交所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负责人、承办律师签字及本所盖章后
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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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本页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王    丽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

                                                              浦 洪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

                                                             汤海龙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

                                                               徐帅




                                                2021 年           月     日




                                5-2-14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附件一: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权

序                                                                                                                                    受限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授予日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情况
                                                                                                   2018.02.0   2027.05.0
 1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504078.6     一种改进型日期刻印快换结构       2017.05.08                           原始取得    无
                                                                                                      2           7
                                                                                                   2018.02.0   2027.05.0
 2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496890.9           一种快换镶件结构           2017.05.05                           原始取得    无
                                                                                                      6           4
                                                                                                   2018.02.0   2027.05.0
 3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496914.0        一种日期刻印快换结构          2017.05.05                           原始取得    无
                                                                                                      6           4
                                                                                                   2018.01.0   2027.05.0
 4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522627.2   一种安全、方便支撑模具的凳子结构   2017.05.10                           原始取得    无
                                                                                                      2           9
                                                                                                   2018.01.0   2027.05.0
 5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513685.9      一种侧翻边双驱动滑块结构        2017.05.10                           原始取得    无
                                                                                                      2           9
                                                                                                   2018.02.0   2027.05.0
 6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538659.1     一种成形切边及同时工作的结构     2017.05.10                           原始取得    无
                                                                                                      6           4
                                                                                                   2018.01.0   2027.05.0
 7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513682.5         一种模具一体式吊具           2017.05.10                           原始取得    无
                                                                                                      2           9
                                                                                                   2018.01.0   2027.05.0
 8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513665.1   一种桥形步距定位无增加料宽结构     2017.05.10                           原始取得    无
                                                                                                      2           9
                                                                                                   2018.02.0   2027.11.1
 9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513664.7   一种切断分离、侧推滑块浮料结构     2017.11.16                           原始取得    无
                                                                                                      6           5
                                                                                                   2018.05.0   2027.05.1
10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561585.3        一种级进模产品掉落结构        2017.05.18                           原始取得    无
                                                                                                      1           7
                                                                                                   2018.01.0   2027.05.1
11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561676.7      一种试模废料收集转移推车        2017.05.18                           原始取得    无
                                                                                                      2           7
                                                                                                   2018.05.0   2027.11.1
12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573885.3           一种摆块整形结构           2017.11.16                           原始取得    无
                                                                                                      1           5
                                                                                                   2018.01.0   2027.05.2
13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573881.5      一种导料压块快速调节结构        2017.05.21                           原始取得    无
                                                                                                      2           0
                                                                                                   2018.02.0   2027.06.0
14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660053.5         一种安全柱旋转装置           2017.06.07                           原始取得    无
                                                                                                      6           6
                                                                                                   2018.01.0   2027.06.0
15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660147.2   一种冲孔产品共模时冲孔快换装置     2017.06.07                           原始取得    无
                                                                                                      2           6

                                                                  5-2-14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18.01.0   2027.06.0
16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657218.3     一种防成形起皱叠料的模具装置     2017.06.07                           原始取得    无
                                                                                                      2           6
                                                                                                   2018.01.0   2027.06.0
17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657217.9        一种辅助弯折模具装置          2017.06.07                           原始取得    无
                                                                                                      2           6
                                                                                                   2018.01.0   2027.06.0
18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657219.8           一种冲孔快换装置           2017.06.07                           原始取得    无
                                                                                                      2           6
                                                                                                   2018.05.0   2027.06.0
19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663547.9        一种非标吊冲斜器装置          2017.06.07                           原始取得    无
                                                                                                      1           6
                                                                                                   2018.02.0   2027.07.0
20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817627.5        一种真空切断废料装置          2017.07.06                           原始取得    无
                                                                                                      6           5
                                                                                                   2018.07.0   2027.07.0
21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720817629.4           一种切舌步距挡块           2017.07.06                           原始取得    无
                                                                                                      3           5
                                                   一种具有稳定机械手取放功能的磁性                2019.02.0   2028.04.2
22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0617013.7                                      2018.04.26                           原始取得    无
                                                                模具                                  1           5
                                                                                                   2019.02.0   2028.04.2
23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0617134.1     一种负角一步成型的级进模装置     2018.04.26                           原始取得    无
                                                                                                      1           5
                                                                                                   2019.02.0   2028.04.2
24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0618279.3     一种平衡料片的活动管位结构       2018.04.26                           原始取得    无
                                                                                                      5           5
                                                                                                   2019.02.0   2028.04.2
25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0618280.6        一种模具用强制复位结构        2018.04.26                           原始取得    无
                                                                                                      1           5
                                                                                                   2019.04.1   2028.08.1
26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1338301.5   一种具有切断及翻边装置的连续模     2018.08.16                           原始取得    无
                                                                                                      2           5
                                                                                                   2019.04.1   2028.08.1
27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1338223.9     一种模具用滑块强制复位机构       2018.08.16                           原始取得    无
                                                                                                      2           5
                                                                                                   2019.09.2   2028.08.1
28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1338224.3           一种剪废料刀结构           2018.08.16                           原始取得    无
                                                                                                      0           5
                                                                                                   2019.04.1   2028.08.1
29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1338247.4     一种汽车生产用模具的储运装置     2018.08.16                           原始取得    无
                                                                                                      2           5
                                                   一种汽车零件生产用拉深切断废料结                2019.04.1   2028.08.2
30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1349629.7                                      2018.08.21                           原始取得    无
                                                                 构                                   2           0
                                                                                                   2019.04.1   2028.08.2
31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1354698.7   一种生产汽车零部件的侧冲式冲孔机   2018.08.21                           原始取得    无
                                                                                                      2           0
32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1382591.3     一种可折叠式安全防护栏结构       2018.08.24   2019.09.2   2028.08.2   原始取得    无

                                                                  5-2-14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0           3

                                                                                                   2019.04.1   2028.08.2
33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1382595.1   一种可移动式地面定位上料台装置     2018.08.24                           原始取得    无
                                                                                                      2           3
                                ZL201821382630.                                                    2019.05.2   2028.08.2
34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一种便捷安全的模具取料装置       2018.08.24                           原始取得    无
                                       X                                                              1           3
                                                                                                   2019.11.1   2028.12.0
35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2023039.1      一种免拆式料带倒料块结构        2018.12.04                           原始取得    无
                                                                                                      9           3
                                                                                                   2019.11.2   2028.12.0
36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2023080.9   一种模具用可调可压缩的压料导正架   2018.12.04                           原始取得    无
                                                                                                      6           3
                                                   一种提高精度的汽车排气管生产用连                2019.04.1   2028.08.2
37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1354783.3                                      2018.08.21                           原始取得    无
                                                                续模                                  2           0
                                                                                                   2019.11.1   2028.12.0
38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2024478.4           一种新型折弯结构           2018.12.04                           原始取得    无
                                                                                                      5           3
                                                                                                   2019.11.2   2028.12.0
39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2023087.0        一种抽芽冲头快拆装置          2018.12.04                           原始取得    无
                                                                                                      6           3
                                                                                                   2019.11.1   2028.12.0
40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2027535.4        一种折弯件角度整形装置        2018.12.04                           原始取得    无
                                                                                                      5           3
                                                                                                   2019.11.1   2028.12.0
41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2023077.7           一种冲翻孔的冲头           2018.12.04                           原始取得    无
                                                                                                      9           3
                                                                                                   2019.11.1   2028.12.0
42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2024468.0   一种新型的模具用气动传送废料滑槽   2018.12.04                           原始取得    无
                                                                                                      9           3
                                                   一种机械手高速运作时产品防甩安全                2019.11.2   2028.12.0
43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2023037.2                                      2018.12.04                           原始取得    无
                                                                机构                                  6           3
                                                   一种具有料片刺破防止料片拉伸的冲                2019.11.1   2028.12.0
44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2024476.5                                      2018.12.04                           原始取得    无
                                                               压机构                                 5           3
                                                                                                   2019.11.1   2028.12.0
45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822024516.6        一种管类零件冲孔模具          2018.12.04                           原始取得    无
                                                                                                      5           3
                                                                                                   2020.01.3   2029.03.1
46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920347058.1           一种多功能叠料台           2019.03.19                           原始取得    无
                                                                                                      1           8
                                                                                                   2020.01.3   2029.05.0
47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920660053.4      一种带有外限位结构的模具        2019.05.09                           原始取得    无
                                                                                                      1           8



                                                                  5-2-14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20.01.3   2029.05.0
48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920661908.5            一种翻边模具              2019.05.09                           原始取得    无
                                                                                                      1           8
                                                                                                   2020.01.3   2029.05.0
49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920659245.3         一种浮料板送料结构           2019.05.09                           原始取得    无
                                                                                                      1           8
                                                                                                   2020.01.3   2029.05.0
50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920659230.7         一种加工角度调整器           2019.05.09                           原始取得    无
                                                                                                      1           8
                                                                                                   2020.08.2   2029.10.1
51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921935887.8        一种防反弹的折弯结构          2019.11.11                           原始取得    无
                                                                                                      5           6
                                                                                                   2020.08.2   2029.11.1
52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921935874.0        一种起吊棒防误装装置          2019.11.11                           原始取得    无
                                                                                                      5           0
                                                                                                   2020.08.2   2029.11.1
53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921936620.0     一种稳定高速生产的模具结构       2019.11.11                           原始取得    无
                                                                                                      5           0
                                                                                                   2020.08.2   2029.11.1
54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921936614.5        一种镶入式导跟的结构          2019.11.11                           原始取得    无
                                                                                                      1           0
                                                                                                   2020.08.2   2029.11.1
55    铭科精技       实用新型   ZL201921936618.3           一种纵切包的结构           2019.11.11                           原始取得    无
                                                                                                      5           0
                                                                                                   2017.06.0   2026.10.1
56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621141861.2          一种冲压模具冲头            2016.10.20                           原始取得    无
                                                                                                      9           9
                                                                                                   2017.06.0   2026.10.1
57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621141854.2      一种高效冲压产品攻牙模具        2016.10.20                           原始取得    无
                                                                                                      9           9
                                                   一种使用寿命长且耐高温的压铸模具                2017.06.0   2026.10.1
58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621141852.3                                      2016.10.20                           原始取得    无
                                                                镶针                                  9           9
                                                   一种能有效防止跳料发生的冲压模具                2017.06.0   2026.10.1
59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621141837.9                                      2016.10.20                           原始取得    无
                                                             的冲头结构                               9           9
                                                                                                   2017.08.1   2026.10.1
60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621141781.7     一种无废屑和水珠残留的攻牙机     2016.10.20                           原始取得    无
                                                                                                      5           9
                                                                                                   2017.06.0   2026.10.1
61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621142017.1        一种下模冲孔剪口镶件          2016.10.20                           原始取得    无
                                                                                                      9           9
                                                                                                   2017.06.0   2026.10.1
62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621141999.2     一种便于脱模的模具冲压装置       2016.10.20                           原始取得    无
                                                                                                      9           9
                                                                                                   2017.06.0   2026.10.1
63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621141997.3     一种裁剪打磨的冲压模具装置       2016.10.20                           原始取得    无
                                                                                                      9           9
64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621141962.X        一种自动化模具冲压装置        2016.10.20   2017.06.0   2026.10.1   原始取得    无

                                                                  5-2-14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9           9

                                                                                                   2017.06.0   2026.10.1
65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621141764.3   一种具有冲压保护功能的冲压模具     2016.10.20                           原始取得    无
                                                                                                      9           9
                                                                                                   2017.06.0   2026.10.1
66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621141754.X   一种可快速固定冲压模具的稳固装置   2016.10.20                           原始取得    无
                                                                                                      9           9
                                                                                                   2017.06.0   2026.10.1
67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621141938.6   一种稳定高效的金属板材冲压装置     2016.10.20                           原始取得    无
                                                                                                      9           9
                                                                                                   2017.06.0   2026.10.1
68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621141752.0             一种冲压机               2016.10.20                           原始取得    无
                                                                                                      9           9
                                                                                                   2017.06.0   2026.10.1
69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621141928.2           一种高效冲压机             2016.10.20                           原始取得    无
                                                                                                      9           9
                                                                                                   2017.06.0   2026.10.2
70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621143587.2        一种冲压产品的检测装置        2016.10.20                           原始取得    无
                                                                                                      9           0
                                                                                                   2019.08.1   2028.09.1
71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538192.1        一种冲压模具的改良结构        2018.09.20                           原始取得    无
                                                                                                      6           9
                                                                                                   2019.10.2   2029.03.0
72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0279163.6     一种四孔位自动钻孔攻牙装置       2019.03.06                           原始取得    无
                                                                                                      9           5
                                                   一种防止接触部位变形的卷圆合拢模                2019.06.1   2028.09.1
73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535472.7                                      2018.09.20                           原始取得    无
                                                                 具                                   4           9
                                                                                                   2019.06.0   2028.09.1
74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538342.9            一种攻牙夹具              2018.09.20                           原始取得    无
                                                                                                      7           9
                                                                                                   2019.06.1   2028.09.1
75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535517.0           一种实验室工装             2018.09.20                           原始取得    无
                                                                                                      1           9
                                                                                                   2019.06.0   2028.09.1
76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538194.0      一种一体化高效的全检治具        2018.09.20                           原始取得    无
                                                                                                      7           9
                                                                                                   2020.02.0   2029.03.0
77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0280841.0            一种测冲装置              2019.03.06                           原始取得    无
                                                                                                      7           5
                                                                                                   2020.02.2   2029.06.0
78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0849861.5   一种为防止拉伸料片移位的定位结构   2019.06.06                           原始取得    无
                                                                                                      1           5
                                                                                                   2020.02.2   2029.06.0
79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0849854.5      一种为废料排出优化的结构        2019.06.06                           原始取得    无
                                                                                                      1           5
                                                                                                   2020.02.2   2029.06.0
80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0860741.5     一种为减少吹气的出产品结构       2019.06.06                           原始取得    无
                                                                                                      1           5


                                                                  5-2-14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20.02.2   2029.06.0
81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0860715.2         一种为卷圆改善的结构          2019.06.06                           原始取得    无
                                                                                                       1           5
                                                                                                    2020.02.0   2029.03.0
82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0286284.3   一种为模具生产的一出二的冲压装置    2019.03.06                           原始取得    无
                                                                                                       7           5
                                                                                                    2020.03.1   2029.03.0
83    上海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0279277.0       一种处理接刀口毛刺的装置        2019.03.06                           原始取得    无
                                                                                                       7           5
                                                                                                    2019.08.0   2028.11.2
84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78792.X       一种检测成品绝缘开关装置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9           7
                                                                                                    2019.03.1   2028.11.2
85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78570.8     一种汽车前置消音器成品检验台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9           7
                                                   一种消音器管件端面成型自动送收料                 2019.03.1   2028.11.2
86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78791.5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装置                                  9           7
                                                                                                    2019.03.1   2028.11.2
87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82004.4      一种五金治具走心机接料转盘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9           7
                                                                                                    2019.03.1   2028.11.2
88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79625.7      一种前置消音器端口打磨装置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9           7
                                                                                                    2019.03.1   2028.11.2
89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78795.3      一种汽车前置消音器刻印装置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9           7
                                                                                                    2019.03.1   2028.11.2
90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78926.8      一种汽车消音器成品测漏装置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9           7
                                                   一种汽车前置消音器不锈钢板自动卷                 2019.03.1   2028.11.2
91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78927.2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圆设备                                 9           7
                                                                                                    2019.08.0   2028.11.2
92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82005.9       一种消音器成品检测工作台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2           7
                                                                                                    2019.07.2   2028.11.2
93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78793.4    一种稳定性强的加工治具防呆装置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6           7
                                                   一种汽车前置消音器不锈钢卷材端面                 2019.07.2   2028.11.2
94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92669.3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切割装置                                6           7
                                                   一种汽车前置消音器不锈钢板材焊接                 2019.07.2   2028.11.2
95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92670.6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装置                                  6           7
                                                                                                    2019.07.2   2028.11.2
96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94716.8   一种汽车前置消音器生产的 TIG 焊接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6           7


                                                                  5-2-15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工装

                                                   一种汽车前置消音器生产的成品测漏                2019.06.1   2028.11.2
97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82002.5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装置                                  8           7
                                                                                                   2019.07.2   2028.11.2
98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82056.1        一种消音器专用整圆模具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6           7
                                                                                                   2019.07.2   2028.11.2
99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82059.5        一种消音器板材卷板机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6           7
                                                                                                   2019.07.2   2028.11.2
100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821978794.9        一种消音器成品转运装置        2018.11.28                           原始取得    无
                                                                                                      6           7
                                                                                                   2020.09.2   2029.12.2
101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2395829.7        一种汽车零部件点焊夹具        2019.12.27                           原始取得    无
                                                                                                      5           6
                                                                                                   2020.09.2   2029.12.2
102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2399124.2        一种汽车零配件工装夹具        2019.12.27                           原始取得    无
                                                                                                      5           6
                                                                                                   2020.10.1   2029.12.2
103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2395739.8        一种汽车零配件加工钻床        2019.12.27                           原始取得    无
                                                                                                      6           6
                                                                                                   2020.10.1   2029.12.2
104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2395855.X        一种汽车零部件冲压模具        2019.12.27                           原始取得    无
                                                                                                      6           6
                                                                                                   2020.10.2   2029.12.2
105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2399165.1        一种汽车零部件用磨床          2019.12.27                           原始取得    无
                                                                                                      3           6
                                                                                                   2020.10.2   2029.12.2
106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2395853.0     一种汽车零部件生产用清洗装置     2019.12.27                           原始取得    无
                                                                                                      3           6
                                                                                                   2020.11.1   2029.12.2
107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2395867.2        一种汽车零部件加工设备        2019.12.27                           原始取得    无
                                                                                                      0           6
                                                   一种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加工用钻孔装                2020.11.1   2029.12.2
108   苏州盛安       实用新型   ZL201922399152.4                                      2019.12.27                           原始取得    无
                                                                 置                                   0           6
                                ZL201820273768.                                                    2018.09.2   2028.02.2
109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方管打点刻印模具           2018.02.26                           原始取得    无
                                       X                                                              8           5
                                                                                                   2018.09.2   2028.02.2
110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820273767.5            圆管冲孔模具              2018.02.26                           原始取得    无
                                                                                                      8           5
                                                                                                   2018.09.2   2028.02.2
111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820270646.5         机械手用产品翻转台           2018.02.26                           原始取得    无
                                                                                                      8           5
                                                                                                   2018.10.1   2028.02.2
112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820270640.8     汽车减震器配件左右同出模具       2018.02.26                           原始取得    无
                                                                                                      2           5

                                                                  5-2-15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18.10.1   2028.02.2
113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820270639.5   汽车减震器中间板顺送拉伸模具   2018.02.26                           原始取得    无
                                                                                                  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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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汽车排气管隔热罩快速旋切机     2018.02.26                           原始取得    无
                                ZL201820270625.3                                                  1           5
                                                                                               2018.10.2   2028.03.1
115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820351388.3           斜送料模具             2018.03.15                           原始取得    无
                                                                                                  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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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820351389.8     焊接螺母垂直度检测装置       2018.03.15                           原始取得    无
                                                                                                  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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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820347765.6        顺送用汽车模结构          2018.03.14                           原始取得    无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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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820347763.7     汽车排气管侧面切边模具       2018.03.14                           原始取得    无
                                                                                                  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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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一次成型下料模具          2018.03.14                           原始取得    无
                                ZL201820346786.6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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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防侧向力用靠刀模具         2018.03.14                           原始取得    无
                                ZL201820346788.5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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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820346787.0         下料带斩断模具           2018.03.14                           原始取得    无
                                                                                                  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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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820346240.0     汽车消音器外壳拉伸模具       2018.03.14                           原始取得    无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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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820345974.7          方管冲孔模具            2018.03.14                           原始取得    无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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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820345973.2            精冲模具              2018.03.14                           原始取得    无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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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820345971.3      汽车悬挂滚动焊接夹具        2018.03.14                           原始取得    无
                                                                                                  2           3
                                                                                               2018.10.1   2028.03.1
126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820373063.5          负角折弯模具            2018.03.20                           原始取得    无
                                                                                                  2           9
                                ZL201820373064.                                                2018.10.1   2028.03.1
127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滑块式折弯角度调整模具       2018.03.20                           原始取得    无
                                       X                                                          2           9
                                                                                               2018.10.1   2028.03.1
128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820373047.6       多产品共用下料模具         2018.03.20                           原始取得    无
                                                                                                  2           9
                                                                                               2020.09.1   2029.11.1
129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921949937.8       带段差产品拉伸模具         2019.11.13                           原始取得    无
                                                                                                  5           2


                                                                5-2-15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20.11.2   2029.11.1
130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921949603.0   一种排气管同步拉伸成型模具     2019.11.13                           原始取得    无
                                                                                                  4           2
                                                                                               2020.08.2   2019.11.1
131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921949936.3      一种圆管冲压切断模具        2019.11.13                           原始取得    无
                                                                                                  1           2
                                                                                               2020.08.2   2029.11.1
132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921949889.2    一种方管上下同时冲孔模具      2019.11.13                           原始取得    无
                                                                                                  1           2
                                                                                               2020.09.1   2029.11.2
133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922046890.0      一种环形卡箍加工模具        2019.11.25                           原始取得    无
                                                                                                  5           4
                                                                                               2020.09.1   2029.11.2
134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922046976.3         双边卷边型模具           2019.11.25                           原始取得    无
                                                                                                  5           4
                                                                                               2020.07.2   2029.11.1
135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921949575.2   汽车发动机部件辅助弯曲模具     2019.11.13                           原始取得    无
                                                                                                  4           2
                                                                                               2020.11.2   2029.11.2
136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ZL201922046977.8       一种粉末状废料模具         2019.11.25                           原始取得    无
                                                                                                  4           4
                                      ZL                                                       2020.12.2   2030.05.0
137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汽车隔热罩多产品同步加工模具   2020.05.09                           原始取得    无
                                 202020755088.9                                                   2           8
                                      ZL                                                       2020.12.2   2030.05.0
138   大连茂盛       实用新型                           一种冲压分离模具          2020.05.09                           原始取得    无
                                 202020755063.9                                                   2           8
                                                                                               2018.02.2   2027.06.0
139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665960.9     生产汽车零部件的冲压机       2017.06.08                           原始取得    无
                                                                                                  3           7
                                                                                               2018.02.2   2027.06.0
140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665965.1        连续自动冲压系统          2017.06.08                           原始取得    无
                                                                                                  3           7
                                                                                               2018.02.2   2027.06.0
141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662255.3       自动出料的冲压设备         2017.06.08                           原始取得    无
                                                                                                  3           7
                                                                                               2018.02.2   2027.06.0
142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663213.1        汽车门板冲压装置          2017.06.08                           原始取得    无
                                                                                                  3           7
                                                                                               2018.02.2   2027.06.0
143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662272.7         自动取件冲压机           2017.06.08                           原始取得    无
                                                                                                  3           7
                                ZL201720685714.                                                2018.02.2   2027.06.1
144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新型冲压模具            2017.06.12                           原始取得    无
                                       X                                                          3           1
                                                                                               2018.02.2   2027.06.1
145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685567.6     用于加工小孔的冲压设备       2017.06.12                           原始取得    无
                                                                                                  3           1
146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691926.9      高精度落料的冲压装置        2017.06.12   2018.02.2   2027.06.1   原始取得    无

                                                                5-2-15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3           1

                                                                                                   2018.02.2   2027.06.1
147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704188.7            全方位冲压模具            2017.06.16                           原始取得    无
                                                                                                      3           5
                                ZL201720712294.                                                    2018.02.2   2027.06.1
148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冲压件清洗机             2017.06.19                           原始取得    无
                                       X                                                              3           8
                                ZL201720716588.                                                    2018.02.2   2027.06.1
149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自动双面涂油机            2017.06.19                           原始取得    无
                                       X                                                              3           8
                                                                                                   2018.06.1   2027.06.1
150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711652.5              自动压销机              2017.06.19                           原始取得    无
                                                                                                      2           8
                                                                                                   2018.02.2   2027.06.1
151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717104.3           汽车支架落料模具           2017.06.19                           原始取得    无
                                                                                                      3           8
                                                                                                   2018.02.2   2027.06.2
152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741225.1             行李架调节器             2017.06.23                           原始取得    无
                                                                                                      3           2
                                                                                                   2018.02.2   2027.06.0
153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666030.5   用于生产不等厚汽车门板的冲压装置   2017.06.08                           原始取得    无
                                                                                                      3           7
                                                                                                   2020.09.2   2029.12.1
154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922242986.4        冲床喷油机油雾收集装置        2019.12.12                           原始取得    无
                                                                                                      5           1
                                                                                                   2020.07.3   2029.12.1
155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922222793.2           一种偏心轮轴部件           2019.12.12                           原始取得    无
                                                                                                      1           1
                                                                                                   2020.09.2   2029.12.0
156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922200683.6         双滚轴不等径送料设备         2019.12.10                           原始取得    无
                                                                                                      5           9
                                                                                                   2020.07.3   2029.12.0
157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922186810.1       备胎升降器耐久性测试台架       2019.12.09                           原始取得    无
                                                                                                      1           8
                                                                                                   2020.12.2   2029.12.0
158   武汉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922186818.8             料片过油装置             2019.12.09                           原始取得    无
                                                                                                      5           8
                                 ZL201820129560.   一种仪表盘骨架总成检具的骨架侧板                2018.08.2   2028.01.2
159   襄阳铭科       实用新型                                                         2018.01.24                           原始取得    无
                                0                              夹紧装置                               8           3
                                                                                                   2018.12.0   2028.03.2
160   襄阳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820397831.0    一种轿车用仪表盘骨架总成的检具    2018.03.22                           原始取得    无
                                                                                                      4           1
                                                                                                   2018.02.1   2027.08.0
161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974382.7          一种汽车法兰盘检具          2017.08.07                           原始取得    无
                                                                                                      6           6
                                                                                                   2018.02.1   2027.07.3
162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974390.1    一种用于自动冲压设备的放卷装置    2017.08.07                           原始取得    无
                                                                                                      6           1


                                                                  5-2-15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18.02.1   2027.08.0
163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974427.0        一种冲压件抓取机械手          2017.08.07                           原始取得    无
                                                                                                   6              6
                                                                                                   2018.02.1   2027.07.3
164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945264.3     一种压力机减震装置及压力机       2017.08.01                           原始取得    无
                                                                                                       6          1
                                                   一种用于将连续模冲压件送出的运输                2018.02.1   2027.08.0
165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997311.9                                      2017.08.10                           原始取得    无
                                                                 装置                                 6           9
                                                                                                   2018.02.1   2027.07.3
166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945284.0      一种连续模用送料支撑装置        2017.08.01                           原始取得    无
                                                                                                      6           1
                                                                                                   2018.02.1   2027.07.3
167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945265.8      一种组合式冲头及冲压模具        2017.08.01                           原始取得    无
                                                                                                      6           1
                                                                                                   2018.02.1   2027.08.0
168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998305.5        一种汽车车身连接板检具        2017.08.10                           原始取得    无
                                                                                                      6           9
                                                                                                   2018.02.1   2027.08.0
169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998310.6        一种汽车 U 型支架检具         2017.08.10                           原始取得    无
                                                                                                      6           9
                                                                                                   2018.05.1   2027.07.3
170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945255.4     一种连续模用终点位置控制装置     2017.08.01                           原始取得    无
                                                                                                      1           1
                                                                                                   2018.02.1   2027.08.0
171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997933.1        一种汽车法兰盘支架检具        2017.08.10                           原始取得    无
                                                                                                      6           9
                                                                                                   2018.05.0   2027.08.0
172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974397.3          一种冲压连续模具            2017.08.07                           原始取得    无
                                                                                                      1           6
                                                                                                   2018.05.2   2027.08.0
173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974407.3   一种用于自动冲压设备的整平装置     2017.08.07                           原始取得    无
                                                                                                      9           6
                                                                                                   2018.05.2   2027.07.3
174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720945192.2     一种连续模用料板表面喷油装置     2017.08.01                           原始取得    无
                                                                                                      9           1
                                ZL201720998306.                                                    2018.05.1   2027.08.0
175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一种连续模快速定位结构        2017.08.10                           原始取得    无
                                       X                                                              0           9
                                                                                                   2020.06.1   2029.09.1
176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921534817.1        一种板材自动输送装置          2019.09.16                           原始取得    无
                                                                                                      6           5
                                                                                                   2020.06.1   2029.09.1
177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1921534813.3     一种汽车后副车架上侧臂检具       2019.09.16                           原始取得    无
                                                                                                      6           5
                                ZL201921533736.                                                    2020.06.1   2029.09.1
178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一种汽车后副车架前梁加强板检具     2019.09.16                           原始取得    无
                                       X                                                              6           5
                                                                                                   2020.09.2   2030.01.1
179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2020118325.0            一种上料装置              2020.01.18                           原始取得    无
                                                                                                      9           7

                                                                  5-2-15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20.09.2   2030.01.1
180   重庆铭科       实用新型   ZL202020118310.4           一种材料摆放架             2020.01.18                           原始取得    无
                                                                                                      9           7
                                                                                                   2017.03.2   2026.08.2
181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620971089.0           一种连接支架模具           2016.08.29                           原始取得    无
                                                                                                      9           8
                                                                                                   2017.03.2   2026.08.2
182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620971060.2           一种圆管冲孔机             2016.08.29                           原始取得    无
                                                                                                      9           8
                                                                                                   2017.05.1   2026.08.2
183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620984470.0    一种转向梁总成的生产加工中心      2016.08.29                           原始取得    无
                                                                                                      0           8
                                                                                                   2017.08.1   2027.01.1
184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720057807.8         一种骨架冲床机械手           2017.01.18                           原始取得    无
                                                                                                      1           7
                                                                                                   2017.08.1   2027.01.1
185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720058336.2        一种骨架电焊螺母设备          2017.01.18                           原始取得    无
                                                                                                      1           7
                                                                                                   2017.08.0   2027.01.1
186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720058335.8        一种骨架电焊螺栓设备          2017.01.18                           原始取得    无
                                                                                                      8           7
                                                                                                   2017.10.0   2027.01.1
187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720058334.3     一种骨架生产总成生产加工中心     2017.01.18                           原始取得    无
                                                                                                      3           7
                                                                                                   2017.09.1   2027.01.1
188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720058333.9   一种利于生产骨架的集中供气设备     2017.01.18                           原始取得    无
                                                                                                      9           7
                                                   一种用于汽车仪表骨架点焊机电极的                2017.09.1   2027.02.1
189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720131901.3                                      2017.02.14                           原始取得    无
                                                             自动修磨装置                             9           3
                                ZL201720132116.    一种用于汽车仪表骨架弧焊机焊检的                2017.09.1   2027.02.1
190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2017.02.14                           原始取得    无
                                       X                   自动清理焊渣装置                           9           3
                                                                                                   2019.04.0   2028.05.2
191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820804816.3        一种焊接水流量监测装置        2018.05.28                           原始取得    无
                                                                                                      9           7
                                                   一种用于管材加工的多孔位同时加工                2019.04.0   2028.05.0
192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820804816.3                                      2018.05.09                           原始取得    无
                                                               的冲孔模具                             5           8
                                                   一种用天管材加工的连续扩口的扩口                2019.04.0   2028.05.0
193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820699886.7                                      2018.05.09                           原始取得    无
                                                                 模具                                 9           8
                                ZL201820804813.                                                    2019.04.0   2028.05.2
194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一种注塑机自动取料           2018.05.28                           原始取得    无
                                       X                                                              9           7
                                                   一种汽车仪表盘骨架用带有水冷装置                2020.06.0   2029.09.0
195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921446523.3                                      2019.09.02                           原始取得    无
                                                               有弧焊夹具                             2           1
196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921446530.3   一种汽车仪表盘骨架小总成焊接检具   2019.09.02   2020.04.0   2029.09.0   原始取得    无

                                                                  5-2-15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7           1

                                ZL201921445911.                                                    2020.04.0   2029.09.0
197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一种汽车转向梁骨架焊接检具       2019.09.02                           原始取得    无
                                       X                                                              7           1
                                                   一种汽车转向梁骨架送丝机气压量检                2020.06.2   2029.09.0
198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921445927.0                                      2019.09.02                           原始取得    无
                                                               测控制装置                             3           1
                                                                                                   2020.06.0   2029.09.0
199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921445907.3   一种汽车转向梁骨架焊接翻转装置     2019.09.02                           原始取得    无
                                                                                                      2           1
                                                                                                   2020.06.0   2029.09.0
200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921445905.4   一种多工位组合式汽车骨架弧焊装置   2019.09.02                           原始取得    无
                                                                                                      2           1
                                                                                                   2020.06.0   2029.09.0
201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921445932.1     一种汽车骨架弧焊机用升降装置     2019.09.02                           原始取得    无
                                                                                                      2           1
                                                   一种生产汽车仪表盘骨架的死锁防变                2020.07.0   2029.09.0
202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921446519.7                                      2019.09.03                           原始取得    无
                                                             形弧焊夹具                               7           1
                                                                                                   2020.07.0   2029.09.0
203   广州增田       实用新型   ZL201921445931.7        一种汽车零件螺母输送机        2019.09.02                           原始取得    无
                                                                                                      7           1
                                                                                                   2019.11.1   2028.11.2
204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821997023.4           一种新型冲压模具           2018.11.30                           原始取得    无
                                                                                                      5           9
                                                                                                   2019.11.1   2028.11.2
205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821997536.5   一种易脱料的汽车钣金件冲压模具     2018.11.30                           原始取得    无
                                                                                                      5           9
                                ZL201821997551.                                                    2019.11.1   2028.11.2
206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一种自动进料的冲孔成型模具       2018.11.30                           原始取得    无
                                       X                                                              5           9
                                                                                                   2019.11.1   2028.11.2
207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821997031.9         一种改良型冲压模具           2018.11.30                           原始取得    无
                                                                                                      5           9
                                                                                                   2019.11.1   2028.11.2
208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821997539.9     一种自动定位的钣金件冲压模具     2018.11.30                           原始取得    无
                                                                                                      5           9
                                                                                                   2019.11.1   2028.11.2
209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821997553.9      一种弯折合金件的冲压模具        2018.11.30                           原始取得    无
                                                                                                      5           9
                                                                                                   2019.11.1   2028.11.2
210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821997012.6     一种改良型汽车钣金件冲压模具     2018.11.30                           原始取得    无
                                                                                                      5           9
                                                                                                   2019.11.1   2028.11.2
211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821997013.0      一种去毛刺的冲孔成形模具        2018.11.30                           原始取得    无
                                                                                                      5           9
                                                                                                   2019.11.1   2028.11.2
212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821997033.8      一种可拆装型冲孔成型模具        2018.11.30                           原始取得    无
                                                                                                      5           9


                                                                  5-2-15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19.11.1   2028.11.2
213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822009529.6         一种耐磨型冲压模具           2018.11.30                           原始取得    无
                                                                                                      5           9
                                                                                                   2019.11.1   2028.11.2
214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822009527.7     一种快速换线的通用型冲压模具     2018.11.30                           原始取得    无
                                                                                                      5           9
                                                                                                   2019.11.1   2028.11.2
215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821997041.2   一种一次冲压成型的钣金冲压模具     2018.11.30                           原始取得    无
                                                                                                      5           9
                                                                                                   2019.11.1   2028.11.2
216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822009528.1   一种具有废料防飞溅结构的冲压模具   2018.11.30                           原始取得    无
                                                                                                      5           9
                                                                                                   2019.11.1   2028.11.2
217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822009581.1     一种片状材料的冲压成型模具       2018.11.30                           原始取得    无
                                                                                                      5           9
                                                                                                   2019.11.1   2028.11.2
218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822009530.9   一种具有废料清理结构的冲压模具     2018.11.30                           原始取得    无
                                                                                                      5           9
                                                                                                   2020.12.2   2029.11.2
219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922065102.2        一种自动脱料的冲压模具        2019.11.26                           原始取得    无
                                                                                                      5           5
                                                                                                   2020.08.1   2029.11.2
220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922065124.9     一种防偏位的钣金件冲压模具       2019.11.26                           原始取得    无
                                                                                                      8           5
                                                                                                   2020.08.1   2029.11.2
221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922066538.3      一种圆环合金片的冲压模具        2019.11.26                           原始取得    无
                                                                                                      8           5
                                                                                                   2020.10.2   2029.11.2
222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922073353.5      一种用于厚板材的冲压模具        2019.11.26                           原始取得    无
                                                                                                      0           5
                                                                                                   2020.10.2   2029.11.2
223   东莞竹盛       实用新型   ZL201922074179.6        一种稳定型冲压成孔模具        2019.11.26                           原始取得    无
                                                                                                      0           5




                                                                  5-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