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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铭科精技: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2022-05-1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746 号”文核准,铭科精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 3,535.00 万股社会公众股股票事项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535.0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发行人已承诺在发行
完成后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
券”或“保荐机构”)认为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完全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1、公司名称: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Winstech Precision Holding Co., LTD.

    3、成立日期:2005 年 12 月 31 日

    4、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20 年 9 月 9 日

    5、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 10,605 万元;本次发行后 14,140 万元

    6、注册地址及邮编: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523710

    7、法定代表人:夏录荣(XIA LURONG)
    8、互联网地址:http://www.winstechfield.com/

    9、电子信箱:ll_cai@winstechfield.com

    10、联系电话:0769-38899778-8888

    11、传真:0769-38899779

    12、经营范围:五金模具及五金零部件的设计、开发、试验和试制技术服务
及咨询;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汽车零部件成型工艺研发;制造汽车模具、
夹具、检具;五金模具、五金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实业投资;厂房租赁;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
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优秀的
模具设计开发能力、模具制造技术和精密冲压技术,主要为汽车、办公设备、电
子产品及建筑消防等行业客户提供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

    模具被称为“工业之母”,在发行人的业务中主要用于制造金属结构件,其
技术水平决定了金属结构件的生产良率、生产效率、材料利用率。经过长期的积
累,公司模具开发能力得到了行业协会及行业内主要客户的高度认可,并先后获
得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骨干模具企业”、“中国模具出口重点企业”荣
誉称号,以及全球主要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马瑞利、广岛技术、海斯坦普等颁
发的“优秀供应商”、“最佳协作奖”等荣誉。

    以优秀的模具设计能力为核心,公司使用模具生产金属结构件,为客户提供
从金属结构件工艺设计、模具设计开发、模具制造,到金属结构件生产销售的一
体化服务,更高效地响应客户需求。

    凭借过硬的设计开发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获得了
行业内知名客户的高度认可。在汽车领域,公司主要客户为马瑞利、广岛技术、
海斯坦普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产品广泛应用于日产、马自达、沃
尔沃、福特、宝马、丰田等汽车品牌;在汽车领域之外,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理
光、京瓷、松下、三菱、唯特利等全球知名品牌。

(三)发行人设立情况

    2020 年 7 月 21 日,铭科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铭科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铭科有
限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
产 309,177,566.73 元为基础,按 3.09:1 的比例折合为股本 10,000.00 万股,其余
净资产 209,177,566.73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9 月 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
[2020]36539 号《验资报告》,对整体变更予以验证,确认铭科精技的股本已足额
缴纳。

    2020 年 9 月 9 日,本次整体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完成。

(四)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下财务数据均摘自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据此计算而
得。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63,120.15      53,111.51      52,542.21

             总资产                      108,441.62      95,047.30      87,801.00

             流动负债                     37,717.45      31,642.66      41,070.38

             负债总额                     41,552.25      33,591.02      42,087.97

             股东权益                     66,889.36      61,456.29      45,713.0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85,563.15      73,198.32      74,459.79

             营业利润                      10,915.12      12,717.81      10,513.83

             利润总额                      10,918.90      12,743.95      10,679.01

                 净利润                     9,593.02      10,668.92       8,929.75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81.85      12,228.07      11,686.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85.83     -10,249.94      -6,608.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86.85      -2,507.55      -2,311.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98.36        -704.16       2,880.8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757.11      15,461.27      12,580.4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858.75      14,757.11      15,461.27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67           1.68           1.28

速动比率(倍)                                  1.16           1.27           0.9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02%         16.47%         32.84%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
                                              0.28%          0.39%          0.52%
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6.19           5.71           4.41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40           3.24           3.79

存货周转率(次/年)                             3.58           3.31           3.4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5,839.89      16,984.14      14,545.0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441.92      10,344.31       8,571.8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9,162.02       9,806.98       9,103.73
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27.30          50.93          34.7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80                 1.15              1.1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8                -0.07             0.2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
订)》,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益率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12%           0.89              0.89
  2021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4.68%           0.86              0.8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79%           1.02              1.02
  2020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9.71%           0.97              0.9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49%          ——              ——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4.95%          ——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五)审计截止日后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

    1、2022 年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

    公司 2022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或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列示如下: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618,074,037.46          631,201,496.40                      -2.08%
    流动负债(元)             341,365,332.96          377,174,512.88                      -9.49%
     总资产(元)             1,068,624,442.03       1,084,416,180.01                      -1.4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
                               680,728,617.46          656,868,084.83                      3.63%
        权益(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6.42                      6.19                    3.72%
      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度
          项目                 2022年1-3月           2021年1-3月
                                                                                 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28,993,160.94          177,483,577.93                  29.02%
    营业利润(元)              28,831,450.40             23,490,175.59                22.74%
     利润总额(元)          28,905,933.45       23,487,792.98           23.0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24,043,804.47       20,391,987.73           17.91%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
                             22,246,806.38       20,563,708.25            8.18%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19           21.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21                0.19           10.53%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9                3.31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3.33                3.34             -0.01
    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8,902,331.26       17,231,087.77           -48.34%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08                0.16           -50.00%
      量净额(元)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为 61,807.40 万元,较上年末下降
2.08%,流动负债为 34,136.53 万元,较上年末下降 9.49%,公司资产总额为
106,862.44 万元,较上年末下降 1.46%,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68,072.86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3.63%。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利润规模的增长,公
司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有所增加。

    公司 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 22,899.3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02%,营
业利润 2,883.1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2.74%,利润总额 2,890.59 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 23.07%,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2,404.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 17.9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224.68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8.18%。2022 年 1-3 月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增长,主要是因为:汽
车零部件行业整体呈增长趋势,公司凭借着良好的市场竞争能力,在维持原有客
户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市场,实现了业务规模与利润规模的双增长,经营状况良好。

    公司 2022 年 1-3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90.23 万元,较上年同
期下降 48.34%,主要是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给职工以
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有所上升所致。
    2、2022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 2022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39,805.88 万元至 42,268.23 万元,同
比变动 4.95%至 11.45%;预计 2022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81.57 万元至 4,744.94 万元,同比变动-14.16%至 2.30%;预计 2022 年 1-6 月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60.02 万元至 4,532.28
万元,同比变动-16.96%至 0.10%。以上预测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
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0,605.00 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74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53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
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
让。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353.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网上
最终发行数量为 3,181.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0.00%,发行价格为 14.89
元/股。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股。
    3、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535.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
本的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发行价格:14.89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14,140.00 万股计
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10,605.00 万股计
算)。

    5、发行后每股净资产:8.00 元(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
人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数和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后每股收益:0.65 元(以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
利润和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7、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1,112,279户,有效申
购股数为94,225,940,000股,配号总数为188,451,880个,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为6,663.78642倍,超过150倍。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53.50万股,为本
次发行数量的10.00%;最终网上发行数量为3,181.5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90.00%,中签率为0.0337645875%,有效申购倍数为2,961.68285倍。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204,009 股,包销金额为 3,037,694.01 元,包
销比例为 0.5771%。
    8、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9、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0、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募集资金总额为 52,636.1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142.9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47,493.24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10408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股东有关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及其控制的东莞盛荣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杨国强、毅富和、东莞聚麒、东莞众坤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三正投资、东莞科创、南方工业、重庆信见成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其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董监高人员有关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夏录荣、杨国强、孙
加洪、蔡玲莉、赵克非、罗贵林、甘新钊、陈清春、邹健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
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夏录荣、杨国强、孙加洪、
蔡玲莉、赵克非、罗贵林承诺: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2 年 11 月 12 日,非交易日顺
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生除权除息,价格相应调整)。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铭科精技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股票发行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已完成公开发行;
    (二)发行后铭科精技股本总额为 14,140.00 万元,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
元;
    (三)铭科精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53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
例为 25.00%,不低于发行人总股本的 25.00%;
    (四)铭科精技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
计超过百分之七;
    (二)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
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或
融资;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
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华林证券作为铭科精技的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做出如下
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本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
 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
 务。
      (三)本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
 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 项                                       安 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一)持续督导事项
                                   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意识,认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   到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
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行人决策机制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
                                   的规定,协助发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实施
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
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   策制度》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机构将按照公
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建立发行人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渠道、督促发行人负责信息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和规定。同时关注新闻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媒体涉及公司的报道,并加以核实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    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    督导发行人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
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对外
             事 项                                        安 排

                                   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介机构应做出
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无


 七、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陈坚、李露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9668 号华润置地大厦 C 座
 31-33 层
      电 话:0755-82707888
      传 真:0755-23953545-1311


 八、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华林证券认为,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条件。华林证券愿意推荐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请予批准!
(此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 坚                李 露




    法定代表人(签名):
                              林   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