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铭科精技: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18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2-016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14:30

      2、 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办公楼 3-1 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董事长夏录荣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6,08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1,400,000 股的 75.02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6,05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1,400,000 股的
75.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1,400,000 股的 0.025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08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1,400,000 股的 11.37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 16,05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1,400,000 股的 11.35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6,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1,400,000 股的 0.0255%。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
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07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61%;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07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086%;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9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07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60%;反对 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07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074%;反对 1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9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审议通过了《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07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61%;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07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086%;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9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汤海龙、徐帅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
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