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科精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6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
素,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时相关程序履
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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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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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范球 沈荣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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