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铭科精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 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适应 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