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康口腔: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2023-03-20
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序号 承诺主体 页码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1-5-1至7-11-5-2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7-11-5-3至7-11-5-4
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7-11-5-5至7-11-5-7
4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11-5-8至7-11-5-9
5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7-11-5-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面的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为重庆登康口腔
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因中信建投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11-5-1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