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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锡装股份: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2022-09-05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1 年 2 月 8 日,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与会股东共 5 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为 6,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
事长曹洪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
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
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议案,现同意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如下:
                              项目总
序                                       募集资金需求          立项核
          项目名称            投资额                                         环评批复
号                                       净额(万元)          准情况
                            (万元)
     年产 12,000 吨高效换                                    滨湖发改备    锡滨环评许准
1                            41,777.64           41,777.64
     热器生产建设项目                                        [2019]2 号    字[2019]64 号
     年产 300 台金属压力
                                                             滨湖发改备    锡滨环评许准
2    容器及其配套建设项       8,000.00            8,000.00
                                                             [2017]22 号   字[2018]22 号
     目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60,222.36           60,222.36        -              -
          合计              110,000.00      110,000.00            -              -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权 6000 万股。同意股数 6,000 万股,占本议
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审期限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


                                         2-3-1
上市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发
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限延长 12 个月。鉴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已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后续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
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同意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
满之日起再延长 12 个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权 6,000 万股。同意股数 6000 万股,占本议
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本次授权董
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相关事宜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
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工作相关事宜的有效期限延长 12 个月。鉴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后续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有
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再延长 12 个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权 6,000 万股。同意股数 6000 万股,占本议
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


    特此决议!
    (下页为签署页)




                                   2-3-2
2-3-3
2-3-4
2-3-5
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