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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锡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2022-09-06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装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的重点内容,敬
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
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为 59.90 元/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2 年 9
月 7 日(T 日,申购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
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
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1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2 年 9 月 9 日(T+2 日)公
告的《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
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
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9 月 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
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
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
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
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
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2021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01,271.36 万元,同比增长 21.24%;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净 利 润 22,929.17 万 元 , 同 比 增 长
18.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 22,523.10 万元,同比
增长 18.61%。2022 年 1-6 月,根据审阅报告,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56,231.65
万 元,同比 增长 23.05%;扣 除非经常 性损 益前 归属 于 发行人 股 东净利润
12,849.18 万元,同比增长 28.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
利润 12,338.57 万元,同比增长 25.57%。

     未来若出现境外市场环境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等情形,则公
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理
性参与投资。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
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
次新股申购:

    1、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5 专
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6.04 倍(截止 T-3 日,即 2022
年 9 月 2 日)。本次发行价格 59.9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21.28 倍(每股收益
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 2021 年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低于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截止 T-3 日,即 2022 年 9 月 2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 2,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
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10,000.00 万元。
按本次发行价格 59.90 元/股、发行新股 2,000 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800.00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不含税)9,800.00 万元后,预
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0,000.00 万元,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
集资金金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
的风险。

                               重要提示



                                    3
    1、锡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976 号文核准。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 “锡装股
份”,股票代码为“001332”。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锡装股份”,网上申购代码
为“001332”。

    3、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000 万股,其中网上发行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
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8,000 万股。本次
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 59.9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9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

    (2)21.2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8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税)9,800.0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0,000.00 万元,不超
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10,000.00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在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
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4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 年 9 月 7 日(T 日)9:15-11:30、13:00-
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2)2022 年 9 月 7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
在 2022 年 9 月 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
与网上申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
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 2022 年 9 月 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
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
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
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
一,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
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
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20,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
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4)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
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
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
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
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
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5)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
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


                                    5
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
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
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
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于 2022 年 9 月 7 日(T 日,申购日)15:00 截止。T
日 15:00 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
每个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配号
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原则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
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2022 年 9 月 8 日(T+1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媒体
公布中签率。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 2022 年
9 月 9 日(T+2 日)在指定媒体公布中签结果。

    8、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2 年 9 月 9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9 月 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
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
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6
    9、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投资者放弃认购的
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兴业证券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结果公告》”)中披
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兴业证券的包销比例。

    10、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
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
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
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
阅读 2022 年 9 月 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证券日报》上的《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
明书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7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锡装股份、公司 指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
                           指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000
本次发行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
网上发行                   者按市值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之行为
                           指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满足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投资者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T 日/网上申购日            指本次发行网上发行申购日,即 2022 年 9 月 7 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网上发行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
转让。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8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
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9.9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15.9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

    (2)21.2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6.04 倍(截止 T-3 日,
即 2022 年 9 月 2 日)。本次发行价格 59.9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1.28 倍,低
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
率。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80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税)9,800.0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0,000.00 万元,不超过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110,000.00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在《无锡化工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披露《招股说明书》
    2022 年 9 月 5 日(周一)   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2 年 9 月 6 日(周二)   网上路演
              T日               网上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22 年 9 月 7 日(周三)   网上申购配号

                                       9
                 日期                                      发行安排
               T+1 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2 年 9 月 8 日(周四)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 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22 年 9 月 9 日(周五)       网上中签投资者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发行结果
    2022 年 9 月 13 日(周二)       和包销金额
              T+4 日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2022 年 9 月 14 日(周三)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
日将顺延三周;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
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

       (七)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7 日(T 日)9:15-11:30、13:00-
15:00。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
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59.90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
人所属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截止 2022 年 9 月 2 日(T-3 日),中

                                             10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6.04 倍。

    选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比较接近的天沃科技、富瑞特装、宝色股份、兰石
重装、蓝科高新、科新机电等六家 A 股上市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以 2022 年
9 月 2 日(T-3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2022 年 9 月 2 日)的均价及最新股本摊
薄的 2021 年每股收益(2021 年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计
算,上述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 27.94 倍,具体如下:

                                                2022 年 9 月 2 日
                           2021 年每股收益      前 20 个交易日均    2021 年静态市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元/股)         价(含当日)(元       率(倍)
                                                      /股)

 002564.SZ     天沃科技        -0.8775                5.80               -6.61

 300228.SZ     富瑞特装         0.0146                7.08              484.93

 300402.SZ     宝色股份         0.2364                25.33             107.15

 603169.SH     兰石重装         0.0616                7.85              127.44

 601798.SH     蓝科高新        -0.5563                8.96              -16.11

 300092.SZ     科新机电         0.3905                10.91              27.94

                          平均市盈率                                     27.94
数据来源:wind 数据库
注:计算平均市盈率时剔除负数与异常高值。

    本次发行价格 59.90 元/股对应的按发行人 2021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计算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1.28 倍,低于可比
上市公司 2021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 27.94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6.04 倍。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锡装股份”,申购代码为“001332”。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日 2022 年 9 月 7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
户、且在 2022 年 9 月 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深圳市

                                           11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
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T 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00)将 2,000
万股“锡装股份”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
“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22 年 9 月 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
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
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2 年 9 月 7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
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 2022 年 9 月 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 万
元以上(含 1 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
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
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
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
无效处理;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20,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
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
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


                                    12
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
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
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
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
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
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
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尚
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的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2 年 9
月 5 日(含 T-2 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22 年 9 月 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 万
元以上(含 1 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
定。

    3、申购手续




                                    13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
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 日 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
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
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
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
申购配号,按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
号码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
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2 年 9 月 7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
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
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



                                   14
点。2022 年 9 月 8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9 月 8 日(T+1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2 年 9 月 8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
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9 月 9 日
(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
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9 月 9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2 年 9 月 9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
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
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
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15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
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T+3 日)8:30-15:00,将其放弃认购的部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
报。截至 2022 年 9 月 13 日(T+3 日)16:00 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
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处理。投资者放弃认
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2022 年 9 月 9 日(T+2 日),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
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
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 年 9 月 14 日(T+4 日)刊登《无
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
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三)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情况

    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
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




                                    16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T+3 日 16:00 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
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
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十四)余股包销

    网上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
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
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
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
证券账户。

        三、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             曹洪海
 电话                   0510-85633777
 传真                   0510-85632888-8888


                                        17
联系人                 徐高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联系电话               021-20370806
传真                   021-68982598
联系人                 销售交易业务总部




                                      18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
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
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