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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锡装股份: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3712号)2022-10-28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1371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22 年 9 月 14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1-2
         证报告

二、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1-2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2]0013712 号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装股份
公司)编制的截止2022年9月14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锡装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
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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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2]0013712 号鉴证报告




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锡装股份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锡装股份公司截止 2022 年 9 月 14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锡装股份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
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永祥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姚植基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第2页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2 年 9 月 14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6 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9.90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1,198,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
的 费 用人 民 币 98,000,000.00 元 (不 含 增值 税 ),实 际 可使 用 募集 资金 净 额为 人 民币
1,100,00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62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额          核准文件
                                                                                    滨湖发改备
   1      年产 12,000 吨高效换热器生产建设项目         41,777.64        41,777.64
                                                                                    [2019]2 号
          年产 300 台金属压力容器及其配套建设                                       滨湖发改备
   2                                                    8,000.00         8,000.00
          项目                                                                      [2017]22 号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60,222.36        60,222.36   不适用
                   合    计                           110,000.00       110,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
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
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相关部门备案批准立项,并经本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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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2 年 9 月 14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 8,136.52 万元,本次置换金额为 8,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
                                              已预先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设备购置
                                            投入资金          建安工程支出
                                                                                    及安装
         年产 300 台金属压力容器及其配
   1                                               8,136.52          4,275.34          3,861.18
         套建设项目
                 合 计                             8,136.52          4,275.34          3,861.18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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