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12-13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聘任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且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
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将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
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张云龙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张云龙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
董事任职要求。张云龙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邵雪枫存在关联关系,即张云
龙是邵雪枫先生的女婿,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张云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我们一致认为增
补张云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治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增补张云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并同意董事会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立虎 孙新卫 冯晓鸣
2022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