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12-1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光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股份”或“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光华
股份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近期受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震荡波动,由于目前公司部分原材料自国
外进口,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对公司成本和利润的影
响,使公司专注于主业生产经营,经审慎考虑,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及业务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
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日元等。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
避险金融产品。通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在约定的期限进行外汇币
种、金额、汇率的结汇或售汇,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同等
价值外汇金额),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
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
三、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
1
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
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
于内控制度不科学或者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或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
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
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
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从事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对公司相关的审批权
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
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二)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
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开展外汇远期结售
汇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不
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同等价值外汇金额)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本事项有利于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
案》。
2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光华股份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宜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光华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形
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光华股份开展远
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东兴证券对光华股份本次开展外汇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淑洪 曾冠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