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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环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
断”。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文件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准则解
释第 16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 15 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
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
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
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
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